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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通常认为“相称原则”作为一项惩治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有原则源于1985年联合.国第40届会议通过的《北京规则》。该规则确立了对少年刑事立法与司法最重要的一项原则——保护少年权益与保护社会利益的双向保护原则,体现了对少年刑事立法与司法中保护与保障的和谐统一。本文以对少年犯罪特有的“相称原则”为切入点,探讨这一原则提出的历史背景及价值底蕴。自从1899年美国首家少年法庭诞生之后的近百年,人们经过不断探索、反思、总结而达成共识出台的《北京规则》及其所确立的“相称原则”,基子少年犯罪的特殊性形成了诉权保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