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饮用水水源保护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来源 :浙江人大·公报版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zhongsichuang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的安排,现将省政府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饮用水水源保护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所做的主要工作
  去年,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了饮用水水源保护执法检查,提出了审议意见,对全省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给予了有力的监督、指导和支持。对此,省政府高度重视,紧紧抓住“五水共治”这一有利契机,把落实审议意见、确保饮用水安全作为“五水共治”的重中之重,作为坚守底线、为民惠民的实事要事来抓;各级各有关部门高度负责,对照审议意见,狠抓落实,较好完成了整改任务,有效保障了饮用水安全。
  一年多来,主要抓了五方面重点工作:
  (一)全面落实责任。把落实责任作为抓好整改、保障饮用水安全的关键,全面细化任务,层层传递压力,确保责任真正落地、不留死角。
  一是逐项分解任务。收到审议意见后,省政府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将整改任务逐项分解到各地政府和19个省级部门,明确整改要求,卡死时间进度。各地政府和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等省级部门结合落实“河长制”“湖库长制”,制定整改方案,将整改目标任务分解到具体人员、落实到具体节点,强力部署推动。
  二是加强督查考核。建立点面结合的督查考核机制,将保障饮用水安全作为生态省建设、“五水共治”和落实河长制的重点进行督办,实行多层次、多部门的专项督查,定期检查通报整改情况。建立约谈和问责机制,对整改不力、进展滞后的地区,及时启动约谈,视情予以问责。
  三是努力营造氛围。充分利用“五水共治”形成的良好氛围,大力宣传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努力构筑“水源保护、人人有责”的工作格局。省政府领导亲自参加浙江在线“五水共治”大型访谈,加强政策解读和互动交流,强化公共参与意识和责任。建立浙江卫视“今日聚焦”栏目值守制度,对涉及水环境保护特别是饮用水水源保护问题,全程跟踪督办,要求件件有反馈。
  (二)狠抓隐患整治。省人大执法检查发现的55家违法企业或设施,以及72处安全隐患的整治,是落实审议意见最紧迫的任务,省政府高度重视,全面进行部署,全力抓好落实。
  一是全面排查摸底。多次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检查,及时掌握隐患动态,及时发现存在的其他问题,并对隐患和问题登记造册,实行条目化管理。特别是杭州自来水异味事件和桐庐槽罐车翻车事故发生后,立即部署沿钱塘江南北两个源头对污染源和排污口开展深度排摸,建立了重点污染源清单,并着手建设污染源和排污口地理信息系统。
  二是强力推进整治。按照“该停则停、该拆则拆、该搬则搬”的要求,严格落实整治措施。对仍在生产经营的违法企业或设施,依法严肃处罚,并采取严厉措施,确保立即停产。对已停产但未取缔的违法企业或设施,及时拆除生产经营设备,防止死灰复燃。对交通隐患点位,及时设置相关标志,并加强防护措施。
  三是全程跟踪落实。对隐患整治工作,省政府全程跟踪,重点督办。特别是对整治滞后地区,7月11日省政府集体约谈了相关政府负责人,要求落实一点一策,实施一周一报,确保限时限刻完成整治任务。到8月底,55家违法企业或设施,已关停取缔51家;72处安全隐患,已完成整治65处。其他11处隐患因客观原因尚未完成整治,省政府已排定整治时间表,要求年底前必须整治到位。同时,省人大执法检查发现的13个水质超标水源地,2个已取消作为水源地,3个水质已达标,其他8个水质超标指标已大幅下降。
  (三)加强水源规划建设。坚持需求导向、区域统筹,加强水源规划建设,全力保障水源安全。
  一是严格规划管控。根据“五水共治”的总体要求,编制全省保供水方案,为水源建设、保护和管理提供规划支撑。把水源地作为最敏感的生态保护区域,全面启动环境功能区划编制,划定生态红线,明确管控措施,实行最严格的保护。加快推进全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修编,从战略高度合理规划布局水源地,目前已形成初步成果。
  二是加快工程建设。加快推进五大引水工程前期,湖州太湖引水工程可研报告已评审通过,舟山大陆引水三期、杭州千岛湖配水工程已立项,“引曹南线”工程、嘉兴太湖引水工程前期工作也在积极推进。大力推进备用水源建设,全省县级以上城市备用水源覆盖率已达69%,尚无备用水源的衢州市区、台州市区和县级城市基本都已制定备用水源规划,并着手开展相关前期工作。
  三是规范水源保护区。科学划定和严格规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对尚未划分或划分不合理的,及时作出划分或调整。深化合格规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创建,落实隔离栏建设、告示牌设置等措施,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累计创建合格规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570个,受益人口达3400多万,基本实现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全覆盖。
  四是着力解决跨界水源纠纷。加强跟踪协调和现场办公,基本解决东苕溪余杭和德清、乌溪江衢州和遂昌、瓯江温州和丽水3对跨界水源地纠纷,并初步建立了联合执法、监测、会商等机制;杨溪水库永康和缙云的纠纷,通过调整规划,基本消除了对水源的直接影响;好溪缙云和磐安、里石门水库天台和磐安的纠纷,省里正在抓紧协调。
  在推进工作的过程中,省政府尤其注重农村水源安全。强势推进“三河”清理,深入开展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处置,为农村水源安全创造良好条件。积极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加快普及农村自来水,到去年底城乡供水一体化比例达44%,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7.5%。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去年以来投资5.4亿元,解决了63万农村居民和中小学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实行农村饮用水工程长效管理达标考核,累计创建39个长效管理达标县。
  (四)强化源头整治。水污染,表现在水里,问题在岸上,根子在产业。为此,省政府在抓好水源建设和保护的同时,城乡统筹、综合整治,努力从根源上保障饮用水安全。
  一是强化截污纳管。把截污纳管作为治本之策,继续加快设施建设和改造。今年已开工建设63个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其中12个已基本建成;启动21个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其中6个已进入调试;建成2000多公里城镇污水收集管网。着力加强运行管理。全面开展普查,对全省污水处理厂真实情况进行摸底。研究制定管理办法,对污水处理率、运行负荷率、实行第三方运行等指标实行量化考核,大幅提高污水处理率、运行负荷率,全面推行第三方运营。   二是深化重污染行业整治。继续重拳整治铅蓄电池、电镀、制革、印染、造纸、化工6大重污染行业。对整治无望的企业,坚决关停淘汰。对搬迁入园的企业,加快搬迁进度,并推广企业上楼、管线露面的做法,杜绝偷排漏排;推行刷卡排污,实行浓度和总量“双控”。对原地整治的企业,严格整治验收,达不到标准的,一律停产。目前,6大重污染行业整治正按计划有效深入推进。
  三是加强面源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及时调整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禁养区内养殖场(户)关停搬迁完成率已达80%。积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农药减量控害增效技术,科学防治种植业污染。积极推进平原绿化和生态公益林建设,进一步增强森林蓄水、供水、净水作用。大力开展矿山修复,累计治理废弃矿井1200多个。
  (五)夯实基础能力。注重在技术、制度和机制上下功夫,进一步强化水源保护基础,提高水源保护能力。
  一是加强监测预警。大力推行污染源在线监测和水质自动监测,省控以上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率已接近90%,安装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的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已达84%,并实现了省市县三级联网。加密水质监测,定期开展109项全指标、28项常规指标、33项优选特定项目和藻类分析。加强水质卫生监测,卫生监测网络已覆盖城市所有供水单位和90%以上的乡镇。
  二是加强应急管理。积极应对杭州自来水异味事件,妥善处置桐庐槽罐车翻车事故,及时处理媒体曝光的新安江饮用水水源地违法排污和违法项目问题。研究危化品运输车辆穿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办法,完善省级危化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全面推广车辆GPS和3G视频动态监管。加强跨界应急联动体系建设,建成覆盖全省的跨界联动机制。
  三是加强政策扶持。继续实施生态补偿,去年省级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资金18亿元,比上年增长20%。结合编制实施环境功能区划,研究完善生态补偿机制,进一步突出水源保护导向。根据国家新安江流域水环境补偿试点要求,在中央拨付3亿元资金的基础上,去年我省又安排1亿元补偿安徽省,促进千岛湖保护。研究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去年12月1日起海水淡化用电调整为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今年10月1日起将执行水资源费分类和征收新标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但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饮用水水源保护仍然存在不少问题,饮用水安全面临的形势仍然比较严峻。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部分地方水源保护意识薄弱。有的地方没有把水源保护摆到民生大事的高度去谋划和部署,发展规划、产业布局、项目安排与水源保护存在冲突。有的地方因客观原因,对水源地整治存在畏难情绪,推进工作不力、整治进展滞后。有的地方,旧账未清又欠新账,对水源保护带来新的问题。
  二是安全隐患仍然存在。尽管这些年各级各部门清理整治力度很大,但不少水源地上游和周边地区还存在工业、农业、生活和流动性污染源,不少水源保护区内由于种种历史原因还存在企业、设施和居民点,水源安全风险不容忽视。特别是危化品运输事故时有发生,对水源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三是基础能力仍然不足。部分城市水源单一,水源水量保证率不高,供水可靠性较低。部分水厂工艺落后,供水管网和设施老化陈旧,影响龙头水水质。农村水源基础设施尤为不足,运行管理薄弱,存在安全隐患。饮用水水质监测涉及环节多、部门多,一方面监测能力不足,另一方面重复建设,亟待作出整合。
  四是工作机制有待完善。上下游联防联控机制,特别是跨界水污染纠纷和水源纠纷协商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水源保护力量较为分散,部门职能交叉和职责不清的现象仍然存在,工作合力有待进一步加强。水源保护的政策支持和技术支撑有待强化,特别是生态补偿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确保饮用水安全,是涉及人命关天的大事,各级政府责无旁贷。下一步,省政府将按照“五水共治”的要求,认真对照省人大常委会跟踪检查报告和本次会议的审议意见,深入贯彻饮用水水源保护法律法规,全力确保饮用水安全,为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打好基础。重点抓好五项工作:
  一是继续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对省人大执法检查发现的隐患,整治完成的,建立后督察机制,定期开展回头看,坚决杜绝反弹;尚未完成整治的,加强跟踪督办,督促当地政府和有关企业严格落实整治计划,不折不扣地限期完成整治任务。同时加强过渡期间的环境监管,确保水源安全。在此基础上,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实施空间、总量、项目“三位一体”环境准入,实行最严格的环境执法,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
  二是持续加强水源建设。扎实推进湖州太湖引水工程、舟山大陆引水三期工程、杭州千岛湖配水工程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加大协调力度,加快“引曹南线”工程、嘉兴太湖引水工程前期工作进度。加快实施一批备用水源工程,尽早实现所有城市具备2个以上水源供水能力。深入推进合格规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创建,到2015年底全面实现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全覆盖。
  三是着力保障供配水安全。加快推进城镇供水厂和供水管网改造,确保出水水质稳定达标。今年完成1000公里老旧管网改造、提升供水能力99万吨/日。供水水源水质不达标的城市,加快推行深度处理,到2017年底实现供水深度处理全覆盖。启动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进一步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四是进一步加强监测应急。大力推行在线监测,年底前实现省控以上重点污染源全覆盖。进一步完善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加快实现全天候实时监控。加强加密水源地水质指标分析,到2015年底所有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不少于两个月一次的常规监测,有条件的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每年开展一次全指标监测。加强突发饮用水水源污染应急处置,重点做好危化品运输事故应对工作,尽快出台危化品运输车辆穿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办法。
  五是不断完善水源保护制度。加快推进环境功能区划编制和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修编,年底前修编完成全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明年6月底前编制完成市县环境功能区划。加快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强化水源保护激励,重点加大对开化、淳安等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力度。结合实施河长制考核和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考核,完善上下游联防联控、跨界水源联建联保、部门间协调互动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形成水源保护的合力。
  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执法监督,是对政府工作的有力支持。省政府将以本次省人大常委会的审议为契机,继续组织动员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进一步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全力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其他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