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省市共管、共建普通高校是使省域高等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全方位受益的政策选择,是改革区域高等教育治理方式的途径。也是化解省级公共财政压力的现实选择。省市共管不是简单的省市分权,要慎重选择具备条件的城市和省市共管、共建的公办高校,在发挥市政府作用的同时,省级政府也要履行财政投入主体责任,做好统筹工作,加强宏观管理和政治领导,防范学校可能的财务、管理乃至政治风险,进而实现高校与城市、教育与经济社会的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