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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计划的涵义及其性质、范围、程序等问题,不仅是各国(地区)行政法学研究的热点,而且是制定《行政程序法》时不可回避的焦点问题。我国正在加快制定统一的行政程序法,但行政法学界对行政计划的上述问题仍然存在分歧。目前三个具有代表性的《行政程序法(试拟稿)》对行政计划的规定也有差异。如何在立法上对此作出恰当的规定,我国台湾地区的有关经验值得我们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