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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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检察调查核实权是法律监督权与诉讼证明权相复合的新型权力形态,具有相对独立性、监督性以及谦抑性等特性.检察机关具有线索摸排阶段的初查权、立案后诉前程序阶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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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检察调查核实权是法律监督权与诉讼证明权相复合的新型权力形态,具有相对独立性、监督性以及谦抑性等特性.检察机关具有线索摸排阶段的初查权、立案后诉前程序阶段的主体调查核实权和提起诉讼程序阶段的补充调查核实权.公益诉讼检察调查核实权具有调查、核实、监督三项权能,可以分为非强制性和强制性调查核实两个层次,应当增设强制性调查核实手段和约束性制裁措施,并从细化决策程序、科学配置调查核实人员构成和完善调查核实程序三方面对公益诉讼检察调查核实权进行规范和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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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几千年多元交融、伦理教化、制度实践的“大一统”思想文化体系,塑造了中华民族的文化心理结构和民族性格特征。“大一统”的法权内涵是完整统一,政体内涵是中央集权,治理内涵是礼法合治,道义内涵是文化本位。“大一统”的基本制度包括皇帝制度、郡县制、三省六部制、科举制度、监察制度、史官制度等。中国古代国家的形成发展,深受“大一统”思想的影响。夷夏之间可以互相转化,是中国古代处理民族关系的最好方针。过去几千年中国国家建构的历史进程,是外儒内法的专制君主官僚制和以辽、金、元、清等政权为代表的内亚"边
检察机关应结合具体案情确定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类型。从检察机关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的初衷分析,为消费者提供正义正是公益诉讼替代性和补充性的价值体现。针对非法获取消费者个人信息并进行消费欺诈的行为,检察机关提出惩罚性赔偿诉讼请求,可以加大对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和权益行为的惩治力度,维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和合法权益,对惩治和预防该领域严重违法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个人信息保护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密切相关,将个人信息纳入检察公益诉讼范围具有现实性和必要性。在网络环境下,个人信息收集、存储的环节众多,专业性强,检察机关需要优化调查取证模式,解决调查取证难题。同时,在被告追加、提出合适诉请等方面应作出有益探索。办案还需进一步挖潜,延伸案件办理效果,推动系统治理。
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是新时代统一战线所处的时代坐标。新时代背景下统一战线呈现出一系列新变化新特点:统一战线的社会化、多样性更明显,在国家治理中的地位作用更凸显,线上线下一体化更突出,对构建“共同体”的贡献更大,凝心聚力的任务更繁重,坚持大统战工作格局的意义更重要。新变化要求统一战线思维方式的守正创新,要坚持六种思维:战略思维、辩证思维、协商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和互联网思维。
在司法实践中,技侦材料证据转化存在条件不明晰、程序不明确等困境;技侦证据审查存在证据形式不统一、证据能力审查形式化等问题;在庭审运用中存在未确立庭外核实规则、质证程序不明确、被告人权益保障不完善等难点。技侦材料证据转化,包括程序启动、证据转化和移送、审查和监督、举证质证等具体环节,要遵循法治化程序设计。
安全生产领域属于检察机关拓展的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在办案实践中还存在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有关行政机关职能交叉、线索发现难、调查取证难等问题,需要通过建立完善相应的立法衔接、对内对外协作配合、科技支撑等制度机制来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