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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7年,发现儿子非亲生。突然发现自己戴了十几年“绿帽子”的赵湘平一怒之下将前妻告上法庭,提出索要精神损害抚慰金。前妻石莉莉则不甘示弱,以“过期作废”为由一口回绝。红杏出墙的前妻应否为前夫迟到的痛苦埋单?2011年初,湖南省洪江市人民法院一纸判决给出了答案。
离婚7年,发现儿子非亲生
1998年10月1日,赵湘平牵着石莉莉的手走进了婚姻殿堂。石莉莉出生在雪峰山畔的县城里,钟灵毓秀,雪峰山把她养育成婷婷玉立的大姑娘,追求的人一抓一大把。在众多追求者中,石莉莉选择了赵湘平,她看中的是赵湘平稳定的工作,不错的收入,沉稳的气质,帅气的容貌。其实,在“追”与“被迫”的角逐中,有时候很难,有时候却非常容易,毕竟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只要一个有情,一个有意,只要苍天冥冥中注定他们有这个缘份,这“追”与“被追”融而为一,男女结合是水到渠成的事。这一天,赵湘平和石莉莉就从水到渠成升华到了水乳交融的境界。
婚后的生活幸福快乐。2000年,石莉莉怀胎十月,生下了一个男婴,初为人父的赵湘平怀着兴奋的心情,给儿子取名赵鹏飞,小名飞飞。儿子的降生,使这个家庭锅碗瓢盆交响曲中加上了婴儿的哭声和笑声,更是把幸福快乐推向了高潮。然而,赵湘平想不到的是,这高潮竟然是他婚后幸福生活的顶点,不久之后,暗潮涌动,婚姻之舟便开始在风雨中飘摇。赵湘平发现了妻子的秘密:她和一个同事关系十分暖昧
从此家庭再无宁日,幸福和快乐成为了过去时。这样折腾了一两年,赵湘平和石莉莉达成了离婚协议。协议共4条:1、赵湘平和石莉莉自愿离婚;2、儿子赵鹏飞由两人共同监护抚养,现暂由石莉莉直接抚养,赵湘平每月至少给付抚养费300元;3、夫妻共有财产全部归石莉莉所有,现所欠债务全部由赵湘平负责偿还;4、赵鹏飞由石莉莉直接抚养期间,赵湘平可以随时随地探望儿子。2003年初,赵湘平和石莉莉走进了当地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手续,结束了他们近5年的婚姻。
离婚之后,赵湘平辞去工作,独自一人去了广东。在广东,他一边打工,一边疗伤,虽然是协议离婚,但他的心情并不平静。赵湘平始终认为,自己婚姻的破裂是第三者插足造成的,这桩婚姻给他留下的除了痛苦,还是痛苦。儿子飞飞则是这桩婚姻的陪葬品。孩子是无辜的,作为父亲,他遵守离婚协议的约定,每个月按时给儿子的账户汇入300元抚养费。
话分两头,赵湘平离婚后背井离乡在外地漂泊,石莉莉的境况却是别有一番天地。离婚后,石莉莉似乎也消沉了一段时间,但她很快就走了出来,有了新的男友,不久后又走进了婚姻殿堂。石莉莉的新丈夫,赵湘平并不陌生,正是赵湘平锁定的,与石莉莉关系十分暖昧的“第三者”——前妻的同事唐雄。不过,已经离婚了,前妻早已是自由身,赵湘平听说这个消息后,虽然心里酸溜溜的,却也无可奈何
本来,事情这样发展下去,也不会再掀起多大波澜,毕竟,现在离婚率那么高,赵湘平和石莉莉的故事,只是众多婚姻纠葛中普通的一个。然而,接连发生的两件事,又让赵湘平本已平静的心躁动开来。
2006年,赵鹏飞读小学时,石莉莉将儿子改了姓,赵鹏飞变成了石鹏飞。2009年,石莉莉又将儿子改了姓,从姓石改成了姓唐,石鹏飞又变成了唐鹏飞。儿子从赵鹏飞改成石鹏飞,赵湘平尚能容忍,但从石鹏飞改成唐鹏飞,那就不可忍了。正当赵湘平准备打官司恢复儿子姓氏时,“听说飞飞跟府排得蛮像。”别人善意地提醒,一语惊醒梦中人
2009年下半年,赵湘平私自托人抽取赵鹏飞的血样送汉五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进行亲子鉴定,鉴定结果显示:赵湘平不是赵鹏飞的亲生父亲。
绿帽加身,受伤的心灵谁抚慰
看到鉴定结果的一刻,赵湘平的内心天空又一次坍塌了,他毫无思想准备。还没有离婚的时候,他曾经怀疑石莉莉与唐雄关系暧昧,不过,也只是怀疑而已,他想不到,石莉莉真的背叛了他,而且在他怀疑之前就背叛了他,更想不到,儿子竟然不是他的。飞飞与他没有亲子关系,那么,飞飞的亲生父亲就是唐雄了,怪不得唐雄心安理得地接受了飞飞,怪不得石莉莉肆无忌惮地把儿子的姓氏改成了姓唐
自从知晓了真相,赵湘平的心情再也无法平静。走在家乡的街道上,他都觉得有人在背后投来异样的眼光,有人在指指点点,有人在议论纷纷。戴“绿帽子”的痛苦是无以言表的,何况这“绿帽子”稀里糊涂一戴就是10年,赵湘平心如刀绞,他被痛苦完完全全地笼罩着
谁来抚慰赵湘平受伤的心灵?
没有人回答,也没有人能抚慰他受伤的心灵。按理说,前妻石莉莉作为直接责任人,她应当对赵湘平表示愧疚,然而,石莉莉没有。此时,石莉莉正怡然自得地享受生活,再婚之后,她和唐雄恩恩爱爱,小日子过得有滋有味,她还不知道赵湘平已经清楚了真相。自从她将赵鹏飞的名字改成“唐鹏飞”之后,赵湘平就停付了抚养费。没有抚养费牵线搭桥,赵湘平又停止了对飞飞的探望,这一段时间里,石莉莉和赵湘平没有任何联系。但是,这只是风波之前的平静,赵湘平没有把真相当作秘密压在箱底的打算,一场纠纷马上就要暴发了
春节过后,赵湘平找到了石莉莉,他的愤怒写在了脸上。前夫铁青着脸,石莉莉马上感觉到了,不过,既然赵湘平没有马上开口,石莉莉也就以静制动,保持着沉默。沉默良久,“飞飞到底是谁的孩子?”赵湘平先开了口。前夫话里有话,石莉莉意识到,前夫已经知道了真相,不过,这事儿她是不能承认的,至少现在不能。飞飞是谁的孩子?难道你不知道!他曾经跟着你姓赵,你说飞飞是谁的孩子。”石莉莉竭力平复着心跳,装作若无其事地回答道。“飞飞曾经姓赵,但是他现在姓唐。这个你怎么解释?”“那是因为我现在已经再婚了,我现在的丈夫姓唐。我不想让孩子感觉他生活在一个残缺的家庭”“哼!说得好听,不要再装了,你还想瞒着我吗?”赵湘平突然暴怒着打断石莉莉的话,接着从兜里掏出一张捏得皱巴巴的亲子鉴定书的复印件,猛地摔到石莉莉面前。“你自己睁眼看看,1个月内给我一个说法。”撂下这最后通牒,赵湘平转身快步离开。看着赵湘平渐渐远去,从视线里彻底消失之后,石莉莉才定了定神,慢慢地捡起那一纸亲子鉴定书。
面对前夫的质问,石莉莉会给一个什么样的说法呢?石莉莉的选择是回避。1个月过去了,她没有给赵湘平任何说法,2个月过去了,赵湘平也得不到前妻的任何回音。石莉莉不知道赵湘平需要什么样的说法,其实,就连赵湘平自己,也说不清楚需要什么样的说法。事情已经发生了,这精神的创伤是无法抚慰的,一定要抚慰,也只能用金钱开道。赵湘平或许不一定需要金钱的赔偿,但是,石莉莉能给的,也只能是金钱赔偿。可是,石莉莉始终没 有任何动静。本来不想打官司,可前妻不理不睬,赵湘平别无它法,只能拿起法律武器走上法庭。
公堂PK:前妻应否为前夫痛苦埋单?
2010年8月,赵湘平以石莉莉和唐雄为被告提起损害赔偿之诉。赵湘平诉称,石莉莉是他的前妻,他和石莉莉结婚后,石莉莉生下一子,当时取名赵鹏飞。2003年,因第三者唐雄插足,他和石莉莉到民政局协议离婚,此后赵鹏飞一直随石莉莉生活,他则每月给付抚养费,至今共给付了抚养费15000元。因石莉莉将赵鹏飞的姓名改为唐鹏飞,他对与赵鹏飞的亲子关系产生怀疑,经委托鉴定,结论是他与赵鹏飞没有亲子关系。石莉莉在与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第三者唐雄发生性关系并怀孕生子,违背了夫妻忠实义务,给他造成了极大的精神损害,请求法院判决二被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并返还抚养费15000元。
面对前夫索讨的巨额赔偿,石莉莉再也无法逃避,她聘请律师,不甘示弱地抛出“过期作废”论相抗衡。石莉莉答辩道,她和赵湘平已经离婚七年,七年时间足以消灭一切痛苦。赵湘平说他和飞飞没有亲子关系,依据的是他偷偷地作的一份亲子关系鉴定,这份亲子鉴定不符合证据规则的要求,显然没有证明效力。退一步说,就算那份亲子鉴定有效,赵湘平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权利也已经过期作废。因为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赵湘平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应该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现在都七年了,纵然有痛苦,也用不着赔偿。在答辩中,对于飞飞是不是赵湘平的亲生儿子,石莉莉采取了回避的态度,她始终没有正面回答,不过,对于赵湘平要求返还15000元抚养费,她则没讲任何条件,慷慨地答应下来。
2011年初,湖南省洪江市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赵湘平诉石莉莉、唐雄损害赔偿案。法庭上,原被告唇枪舌剑,针锋相对,因调解不成,法院当庭作出了判决。
法院认为,赵湘平主张其与石莉莉离婚系唐雄插足所致,其与石莉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之子不是他的亲生儿子,以此为由,请求二被告赔偿损失,本案为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7条规定:“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这一年的时间在法律上叫做除斥期间,自双方离婚之日开始起算,而不是从知道损害发生之日开始起算,而且不因任何原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因此,赵湘平要求二被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先不说实体上是否应当赔偿,单就程序上来说,就已经因为超过了一年的时间而丧失了胜诉的机会,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只能是有法定过错行为,并因此而导致离婚的有过错一方配偶,现原告同时起诉石莉莉和唐雄,唐雄在本案中作为被告主体资格不适格。至于赵湘平要求二被告返还曾经支付的15000元抚养费,石莉莉已经表示愿意返还,这是当事人自由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依法应予准许。
据此,依法判决石莉莉在判决生效后15日内给付赵湘平人民币15000元,同时驳回了赵湘平对石莉莉的其他诉讼请求,驳回了赵湘平对唐雄的诉讼请求。
据承办法官介绍,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出现过两种处理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应对赵湘平精神损害赔偿的诉求予以支持,因为,赵湘平的确受到了精神损害,而且他在发现精神受到损害之日至提起诉讼之时,不到一年,不支持对赵湘平而言不公平,对石莉莉来说则是放纵,且不利于良风善俗的形成和保持。另一种意见就是判决最后采纳的意见。
办理离婚手续后提起损害赔偿诉讼应在一年内提起,否则将得不到法律的支持,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明确规定。这一年期间是除斥期间,而不是诉讼时效,不适用中断、中止,这也应当是定论,没有可争议的地方。然而,为什么还有人在赵湘平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支持与否的问题上提出异议呢?传统的伦理道德告诉人们,对违背夫妻忠实义务者应当予以惩诫,而让石莉莉赔偿赵湘平精神损害抚慰金,就是对石莉莉最好的惩诫。用法律说话,还是让道德作主,这才是双方的分歧所在。法律和道德,时不时会有一些小冲突,有时候法律会为道德让路,有时候道德会让法律先行,而在本案中,法律成为了最终的胜利者。当然,这是在法庭上,如果放到公众心中去评价,或许又是另一种结果。
(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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