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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慈善捐赠事业为主要内容的“第三次分配”在促进我国财富分配的社会公平、增强社会凝聚力和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所谓“第三次分配”是指个人或企业出于自愿,把可支配收入的一部分捐赠出去,建立社会救助、民间捐赠、慈善事业、志愿者行动等多种形式的制度和机制,以实现社会财富的重新配置。近年来,我国慈善事业虽然有了很大发展,但与国外慈善事业发达国家相比,差距仍然很大。“第三次分配”具有民间自发性,但这并不表明政府是无所作为的。政府的作用主要是通过立法加强“第三次分配”的引导,为其创造一个宽松的法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