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年来,我院在审查起诉刑事犯罪案件中,认真做好非法证据排除工作,坚持"堵疏结合",一方面,加强对证据的审查把关,依法及时排除非法证据,"堵死"非法证据下行进入审判环节的"闸门";另一方面,加强对侦查机关侦查取证的引导与监督,"疏通"防范非法证据产生的"渠道",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本文探讨了其主要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