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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人类学是研究农民及农民的一切行为方式的分支学科。在这个学科背景下,农民是乡村人类学研究的主体及核心内容。在乡村人类学的背景下所谓农民就是居住在乡村,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中,以农业为基本生计方式,集维持生计的生产者,受剥削的耕作者,追求利润者三位一体的人。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中提出“乡土本色”的乡土性、“差序格局”的血缘性和“礼治秩序”的礼治性,是中国农民最基本的人文性格。费先生的这个分析所具有的学术张力依然存在,对我们当下研究中国城市化的兴起、路径和走向有重要的学术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