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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治理理论对于开放系统下的民族宗教事务的协同发展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从协同治理理论出发,民族宗教工作治理体系应当包括结构体系、功能体系、制度体系、方法体系和运行体系.目前民族宗教治理体系现状主要存在治理主体单一,治理力量薄弱,协同治理制度不完善,协同治理手段不灵活等问题.根据协同治理的信息资源的共享性、治理主体的多元性、协同合作的自愿互动性、协同主体的信任嵌入、协同方式的精准性等原则,从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层面,通过重塑协同治理理念、形成协同治理机制、优化协同治理环境、创新协同治理手段等,构建“党委领导、政府部门主导、社会团体协同、社会公众参与”的民族宗教工作协同治理模式,实现多元主体的协调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