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到种子经营店购买稻种时,经营者许某向我推荐了一个品种.当时我担心有假,许某看出我的心思后信誓旦旦地说绝对是正宗产品,并承诺如有假愿意赔偿货款的4倍。这消除了我的疑虑。买回该品种后正好赶上县里下乡搞科技服务.我就请专家鉴别。专家说可能有问题,建议我到种子鉴定站进行鉴定。省种子鉴定站经鉴定该稻种确系假冒产品。为此。我要求许某兑现承诺,但他却说我们之间自行约定的赔偿标准超过了法律规定的双倍赔偿标准,是无效的,他只能按双倍的赔偿标准赔付。消费者与经营者自行约定的赔偿标准有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