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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铨在中国“抗战”期间创作了四部以女性为主要角色的戏剧,从内容方面来说,可以定义为抗日锄奸剧;按照风格来说,可以定义为浪漫悲剧,而后者更能揭示出其戏剧的“实在内涵”。陈铨对民族文学的设定,既不排外,又坚持民族文化、道德传统,这种调和(或者融合)的观念,是一种稳健、开放、包容的文学观。在戏剧创作中所塑造的人物、情节、诗意的语言与氛围中融合了德国浪漫主义与中国古典浪漫主义两种思潮,创作出古典与现代和谐的戏剧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