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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一天,公民懂法守法,这个世界不再有犯罪,监狱里面不再有罪犯,我会笑着面对。这就是我,一个监狱工作者最大的梦想。”王永娟说。
很多人形容监狱工作是“坐在火山口,守着炸药包”,可是,王永娟在这个阵地上守了快18年了。
经常有人问王永娟,你们监狱人民警察最大的梦想是什么?王永娟的回答是:让更多的失足囚子早日获得新生,让更多的家庭尽享天伦之乐,让共和困多一份祥和与安宁。
“如果有一天,公民懂法守法,这个世界不再有犯罪,监狱里面不再有罪犯,我会笑着面对。这就是我,一个监狱工作者最大的梦想。”在5月3日的“青春追梦·美好新疆”自治区各族各界青年代表座谈会上,刚刚荣获“新疆青年五四奖章”的王永娟这样说。
生命不是焦灼等待,而是努力行动
王永娟作为新疆女子监狱刑罚执行科科长,有着丰富的服刑人员教育管理经验,她积极投身参与到自治区严打暴恐专项行动中,是女子监狱的重点犯教育转化能手。
在教育转化工作中,她从捕捉和发掘服刑人员的“闪光点”出发,帮助服刑人员建立自信,持续不断地教育启发,潜移默化地增强她们自觉改造的内动力。
对待服刑人员合法合理合情的需求和愿望,王永娟总是尽可能地予以解决,为她们寻找亲属、建立帮教关系、协调家庭矛盾等,帮助她们实现自我“扬弃”,达到转化改造的目的。
王永娟坚持宽严相济,提倡“亲和性”,牢记“严不过人”的限度和“宽不过囚”的行刑理念。她从事监狱工作18年,教育和管理服刑人员逾下人次,总结出教育转化服刑人员的有效途径。多年来,王永娟每接到任务命令都会立即赶赴工作第一线,从不抱怨。她带领的工作集体多次获得先进集体荣誉,连续两年荣立集体三等功。
王永娟有自己坚定的理想和信念,生命对于她而言,不是焦灼地等待,而是努力地行动。
与警服蓝结下不解之缘
王永娟出生在监狱职工家庭,受父亲影响,最终让她与这一抹亮丽的警服蓝结下不解之缘。
1998年,初到监狱警察岗位,因为专业不对口、法律知识欠缺,许多工作开展起来困难很大。为了胜任这份工作,王永娟决定报考函授大学法律专业,利用节假日给自己充电。
十八年的从警生涯,无数次的磨砺沉淀,使王永娟从一名普通的生产干事成长为经验丰富的监区长。面对复杂艰巨的形势任务,她深知自己身上的责任和担子更重了,需要加强和学习的地方也更多了。
为了尽快熟悉工作,那段时间王永娟天天在监区,翻阅了所有服刑人员的档案,一遍遍地摸排、甄别监区的重点犯,连轴加班成了常态。在民警们的密切配合下,通过不断深入地谈话和排查,王永娟迅速对监区的犯情了然于心。但熟悉犯情并不意味着就能顺利攻坚,做思想工作,尤其是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工作更需要讲方法、讲策略。
监区重点犯布某,出生在一个基层干部家庭,接受过良好的教育,大专毕业的她,回到家乡后连续遭遇母亲身体不适、无法实现就业、兄长和丈夫先后离世等刺激,孤身带着孩子的她历经生活的艰辛与不易,对社会充满了绝望和怨恨。
丈夫去世后,她在乌鲁木齐打工时,受到宗教极端思想渗透,误入歧途。进入王永娟负责的监区后,王永娟发现布某身体状况不好,而且拒绝与任何人的接触,甚至拒绝接受医生的检查治疗。为了让她接受教育,王永娟主动向监区申请营养品为她调整营养摄入结构、补充营养、改善身体状况。
她的身体情况慢慢好转后,王永娟每天无论多忙,都会抽出时间和她见面,即使她不理自己,王永娟也和她面对面坐着,不厌其烦地和她说话、聊天,不是用警察的口吻,而是以一个女人和一个女人的方式交流。
“起初,她都不抬眼看我,因为在她的眼中,我们的世界一切都是丑恶的,甚至连她接触到的新疆历史都是被歪曲的。”王永娟说,“我给她买来维文版的《新疆简史》,她看维文版,我就看汉语版,每看完一章节,我们就交流一次,让她讲她的理解,我再讲我的理解。慢慢的,她开始愿意和我交流。”
为了能和她进一步交流,王永娟还主动学习《古兰经》、《圣训》等一些有助于和她交流的知识,她们之间多一些话题,王永娟就多一分教育转化她的把握。就这样,她们一起度过了三年,王永娟建立了教育转化AB本,A本由王永娟负责记录,B本由布某记录,这样布某既能转化思想,还能学习和提升汉语水平。
三年里,她们撰写了20余本教育转化日志,记录了布某的思想转化轨迹。被成功转化的布某亲口对王永娟说,“现在想想,当初的自己是多么的愚昧,如果能够早些认识你,我的人生一定不会是这样。”
因为布某的成功转化,记录转化AB本在整个监狱得到了全面推广,王永娟自己也从中受益匪浅,积累了不少教育转化工作经验,今后可以运用到更多工作中去。
现在的布某,与刚入狱时判若两人,她写了很多歌颂祖围、赞美监狱人民警察的诗歌,她每次与自己的儿子见面时,都会告诫自己的儿子下万不要走上和她一样的犯罪道路。
不让青春年华在铁窗中度过
新疆女子监狱有其特殊性,它不仅承担着成年女性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也承担着新疆未成年女性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任务。
看着一个个充满着朝气的青少年,原本应该在学校好好读书,却因为法律意识淡薄,走上犯罪道路,美好的青春年华在铁窗中度过,让王永娟感到心痛。
艾某入狱时还是一名中学生,未满18岁。在2009年“七五”事件时,因间接造成受害人死亡,犯故意杀人罪入狱。
艾某从小家庭富裕,父母长期在外做生意,对其疏于管教,导致她天生任性,法制意识淡薄,加上交友不慎,接受了极端的宗教思想。在“七五”时,她跟朋友一起上街参与打砸抢杀,最终酿成悲剧。
她同民警在谈话时,多次流泪说道:“我如果多学些法律知识,多了解一些民族、宗教知识,就不至于被坏人利用。”看着这张充满悔恨的脸,王永娟晴下决心,一定要帮助她。
王永娟根据艾某的个人经历和改造特点,制定了长期教育矫治计划。让她感到欣慰的是:艾某到监狱服刑后,经过管教民警的谈心教育,她的极端思想意识得到了彻底改变,对极端宗教、个人罪行危害有了清醒的认识,对法律和困家政策也有了全新的认知。
艾某在服刑期间还主动写家信告知家人在狱内的学习收获,将自己的经历主动写成现身说教材料,在监狱现身说法,她想通过自己的经历警示更多的人遵守法律,热爱祖围,珍惜眼前的幸福生活,避免熏蹈覆辙。
这样的例子在王永娟的工作中还有许多。
但是,面对一个个沉痛的现实案例,王永娟深切感受到,预防青少年犯罪比入狱后积极改造更重要。
2015年,王永娟加入了自治区团委组织的“法律工作者志愿服务团”,她走进学校、走进社会,用自己改造过的服刑人员案例,教育警示各族青少年,为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远离犯罪保驾护航。
从警快18年了,王永娟回想起刚参加工作时,也很害怕服刑人员,了解她们的犯罪情节后,她从内心排斥他们。王永娟也曾带着这种厌恶、排斥的消极情绪在工作中碰过壁、受过批评。当王永娟安静下来,重新审视这份职业时,她发现了自身的价值——通过自己的教育,服刑人员的认知发生了重大变化,也许不经意间的一句话,举手之劳就能拯救一个迷失已久的灵魂,能重塑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也许,这才是一个监狱工作者最大的梦想和价值。
很多人形容监狱工作是“坐在火山口,守着炸药包”,可是,王永娟在这个阵地上守了快18年了。
经常有人问王永娟,你们监狱人民警察最大的梦想是什么?王永娟的回答是:让更多的失足囚子早日获得新生,让更多的家庭尽享天伦之乐,让共和困多一份祥和与安宁。
“如果有一天,公民懂法守法,这个世界不再有犯罪,监狱里面不再有罪犯,我会笑着面对。这就是我,一个监狱工作者最大的梦想。”在5月3日的“青春追梦·美好新疆”自治区各族各界青年代表座谈会上,刚刚荣获“新疆青年五四奖章”的王永娟这样说。
生命不是焦灼等待,而是努力行动
王永娟作为新疆女子监狱刑罚执行科科长,有着丰富的服刑人员教育管理经验,她积极投身参与到自治区严打暴恐专项行动中,是女子监狱的重点犯教育转化能手。
在教育转化工作中,她从捕捉和发掘服刑人员的“闪光点”出发,帮助服刑人员建立自信,持续不断地教育启发,潜移默化地增强她们自觉改造的内动力。
对待服刑人员合法合理合情的需求和愿望,王永娟总是尽可能地予以解决,为她们寻找亲属、建立帮教关系、协调家庭矛盾等,帮助她们实现自我“扬弃”,达到转化改造的目的。
王永娟坚持宽严相济,提倡“亲和性”,牢记“严不过人”的限度和“宽不过囚”的行刑理念。她从事监狱工作18年,教育和管理服刑人员逾下人次,总结出教育转化服刑人员的有效途径。多年来,王永娟每接到任务命令都会立即赶赴工作第一线,从不抱怨。她带领的工作集体多次获得先进集体荣誉,连续两年荣立集体三等功。
王永娟有自己坚定的理想和信念,生命对于她而言,不是焦灼地等待,而是努力地行动。
与警服蓝结下不解之缘
王永娟出生在监狱职工家庭,受父亲影响,最终让她与这一抹亮丽的警服蓝结下不解之缘。
1998年,初到监狱警察岗位,因为专业不对口、法律知识欠缺,许多工作开展起来困难很大。为了胜任这份工作,王永娟决定报考函授大学法律专业,利用节假日给自己充电。
十八年的从警生涯,无数次的磨砺沉淀,使王永娟从一名普通的生产干事成长为经验丰富的监区长。面对复杂艰巨的形势任务,她深知自己身上的责任和担子更重了,需要加强和学习的地方也更多了。
为了尽快熟悉工作,那段时间王永娟天天在监区,翻阅了所有服刑人员的档案,一遍遍地摸排、甄别监区的重点犯,连轴加班成了常态。在民警们的密切配合下,通过不断深入地谈话和排查,王永娟迅速对监区的犯情了然于心。但熟悉犯情并不意味着就能顺利攻坚,做思想工作,尤其是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工作更需要讲方法、讲策略。
监区重点犯布某,出生在一个基层干部家庭,接受过良好的教育,大专毕业的她,回到家乡后连续遭遇母亲身体不适、无法实现就业、兄长和丈夫先后离世等刺激,孤身带着孩子的她历经生活的艰辛与不易,对社会充满了绝望和怨恨。
丈夫去世后,她在乌鲁木齐打工时,受到宗教极端思想渗透,误入歧途。进入王永娟负责的监区后,王永娟发现布某身体状况不好,而且拒绝与任何人的接触,甚至拒绝接受医生的检查治疗。为了让她接受教育,王永娟主动向监区申请营养品为她调整营养摄入结构、补充营养、改善身体状况。
她的身体情况慢慢好转后,王永娟每天无论多忙,都会抽出时间和她见面,即使她不理自己,王永娟也和她面对面坐着,不厌其烦地和她说话、聊天,不是用警察的口吻,而是以一个女人和一个女人的方式交流。
“起初,她都不抬眼看我,因为在她的眼中,我们的世界一切都是丑恶的,甚至连她接触到的新疆历史都是被歪曲的。”王永娟说,“我给她买来维文版的《新疆简史》,她看维文版,我就看汉语版,每看完一章节,我们就交流一次,让她讲她的理解,我再讲我的理解。慢慢的,她开始愿意和我交流。”
为了能和她进一步交流,王永娟还主动学习《古兰经》、《圣训》等一些有助于和她交流的知识,她们之间多一些话题,王永娟就多一分教育转化她的把握。就这样,她们一起度过了三年,王永娟建立了教育转化AB本,A本由王永娟负责记录,B本由布某记录,这样布某既能转化思想,还能学习和提升汉语水平。
三年里,她们撰写了20余本教育转化日志,记录了布某的思想转化轨迹。被成功转化的布某亲口对王永娟说,“现在想想,当初的自己是多么的愚昧,如果能够早些认识你,我的人生一定不会是这样。”
因为布某的成功转化,记录转化AB本在整个监狱得到了全面推广,王永娟自己也从中受益匪浅,积累了不少教育转化工作经验,今后可以运用到更多工作中去。
现在的布某,与刚入狱时判若两人,她写了很多歌颂祖围、赞美监狱人民警察的诗歌,她每次与自己的儿子见面时,都会告诫自己的儿子下万不要走上和她一样的犯罪道路。
不让青春年华在铁窗中度过
新疆女子监狱有其特殊性,它不仅承担着成年女性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也承担着新疆未成年女性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任务。
看着一个个充满着朝气的青少年,原本应该在学校好好读书,却因为法律意识淡薄,走上犯罪道路,美好的青春年华在铁窗中度过,让王永娟感到心痛。
艾某入狱时还是一名中学生,未满18岁。在2009年“七五”事件时,因间接造成受害人死亡,犯故意杀人罪入狱。
艾某从小家庭富裕,父母长期在外做生意,对其疏于管教,导致她天生任性,法制意识淡薄,加上交友不慎,接受了极端的宗教思想。在“七五”时,她跟朋友一起上街参与打砸抢杀,最终酿成悲剧。
她同民警在谈话时,多次流泪说道:“我如果多学些法律知识,多了解一些民族、宗教知识,就不至于被坏人利用。”看着这张充满悔恨的脸,王永娟晴下决心,一定要帮助她。
王永娟根据艾某的个人经历和改造特点,制定了长期教育矫治计划。让她感到欣慰的是:艾某到监狱服刑后,经过管教民警的谈心教育,她的极端思想意识得到了彻底改变,对极端宗教、个人罪行危害有了清醒的认识,对法律和困家政策也有了全新的认知。
艾某在服刑期间还主动写家信告知家人在狱内的学习收获,将自己的经历主动写成现身说教材料,在监狱现身说法,她想通过自己的经历警示更多的人遵守法律,热爱祖围,珍惜眼前的幸福生活,避免熏蹈覆辙。
这样的例子在王永娟的工作中还有许多。
但是,面对一个个沉痛的现实案例,王永娟深切感受到,预防青少年犯罪比入狱后积极改造更重要。
2015年,王永娟加入了自治区团委组织的“法律工作者志愿服务团”,她走进学校、走进社会,用自己改造过的服刑人员案例,教育警示各族青少年,为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远离犯罪保驾护航。
从警快18年了,王永娟回想起刚参加工作时,也很害怕服刑人员,了解她们的犯罪情节后,她从内心排斥他们。王永娟也曾带着这种厌恶、排斥的消极情绪在工作中碰过壁、受过批评。当王永娟安静下来,重新审视这份职业时,她发现了自身的价值——通过自己的教育,服刑人员的认知发生了重大变化,也许不经意间的一句话,举手之劳就能拯救一个迷失已久的灵魂,能重塑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也许,这才是一个监狱工作者最大的梦想和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