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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建设项目全过程的造价控制,贯穿整个项目建设周期,通过项目的筹划、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招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决算阶段的全过程造价控制,在项目实施各阶段,使工程造价均控制在批准的投资估算或概算限额内,避免建设工造价的“三超”现象发生。
[关键词]: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投资限额
0.引言
十几年前,在各个建设项目实施中,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建设项目管理者和项目参与者,对工程造价控制和管理的主要手段是竣工决算阶段的造价控制管理,如加强了竣工结算管理工作,委托专业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对工程造价的结算审价。在其他阶段的有效控制手段几乎没有,导致建设工程造价的“三超”(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现象长期存在。后来随着政府投资的基础设施及民生工程项目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及生态环境建设项目的大量增加,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及建设项目管理者,意识到以往管理工作中的盲点,逐步对建设项目实施的其他阶段加强了管理,倡导全过程造价控制贯穿整个项目建设周期------在项目的筹划和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招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决算全过程参与,将各阶段的工程造价均控制在批准的投资限额内,并及时纠正发生的偏差,以确保项目投资目标的实现。
1.当前建设项目的造价控制中存在的情况
1.1决策阶段
在项目决策中忽视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工作的重要性,投资估算的测定过于简单,除一些公共配套项目有相关部门的计价依据外,其他造价都没有确定工程造价的有效依据,决策者仅借鉴政府造价管理总结并发布的类似工程造价指标及以往工程的经验数据。但建设项目各自都有其独特性和差异性,这衍生成工程技术变更和施工现场方案调整,导致工程造价的增加;同时也存在,为了项目顺利批准,有意压缩工程投资造价,造成投资估算存在先天的缺欠;
1.2设计阶段
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建设造价控制应该是一个全员的造价控制,设计是建设项目中具有重要作用,设计阶段投资控制是重要环节。现在对设计仅从功能、技术、美观等方面来考量方案的优劣,很少对设计方案进行经济指标方面的比选,使得设计单位和人员将工作重点都放在技术和安全方面,工程设计的安全系数在不断增加,使得工程造价无谓的逐步增加。
1.3招标阶段
因前两个阶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投资方和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控制工程造价,通常在招标文件中设置拦标价,拦标价是否合理,没有严格的审核程序。再加上建设项目招标时间安排仓促,采用的招标图纸一般只经过初步设计。又因现行的招标模式是工程量计价清单模式,招标文件中统一工程量,只能竞争价格,所以投标单位为了争抢项目,竞相降价,中标价格有时严重低于市场价。中标后,通过设计变更,增加工程量或对招标时缺少的项目采用高报量、高套定额方式、依据采购合同、发票进行组价,导致中标价格失去控制。
另外招标代理自招标工程项目的报建开始,直至确定拟中标人,再签订合同。此时招标代理活动就算结束。因此,造成招标代理活动对工程造价的控制不会过多关注,也不会过多考虑招标工作对后续阶段服务。
1.4施工阶段
施工阶段设计变更随意性大。项目急于开工和竣工,又没做好必要的准备,
对投资额度的要求、建筑标准的把握、设计深度的审查、招标文件和承包合同的合理与完善程度没有严格把关,造成边施工边变更,甚至对施工中的工程随意改动对更改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没有监督,对更改造成的损失没有相应的责任制约。
1.5竣工决算阶段
建设工程竣工结 算中存在的结算送审不及时、结算资料不完整、资料不真实
的情况。在竣工图方面的问题尤为突出,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图只为符合归档要求,不考虑竣工结算的需要,有些建设项目基本利用施工图,图纸会审、设计变更通知单等修改内容没有改在图上,影响了工程建设项目造价的确认。
2.各阶段成本控制要点
2.1决策阶段
只有加强决策的深度,需做好基础资料收集工作,采用科学的估算方法和可靠的数据资料,合理地计算投资估算,保证投资估算的准确性,才能保证其他阶段的造价被控制在合理范围。
建立造价控制指标,在实际工作中,编制合理的投资估算,并细分项目造价控制的目标。有些项目为了通过审批而刻意压低投资估算,或投资估算过于粗,只有建立可控的目标,才能在后期做到及时纠偏,并将投资控制在批准的投资限额内。
2.2设计阶段
改革设计费取费方法,设计费的多少不在取决于工程造价的高低或建筑面积的大小,实行设计质量奖惩制度,调动设计单位和人员积极性,使设计人员在投资上的挖潜成果得到认可。
推行设计或设计方案竞赛,避免项目在实施阶段在发生重大变更,力争从源头规避项目造价增加;
开展限额设计,使设计人员在设计的每个阶段及各个专业设计时都有造价控制的意识,争取做到以批准的投资估算控制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控制施工图设计;
强化设计质量,在确保施工图纸的设计深度和精度的前提下施工,减少现场管理协调的难度,节约工程投资;在确保施工图纸的设计质量和深度的前提下进行招标,减少工程量清单工程量误差、清单项目漏项、暂估项目,保证招标工作的完整和准确性,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2.3招标阶段
重视回标分析。在招标投标过程中不僅对各投标人的总报价进行评分,
而且对投标报价的组成作详细的分析与评审,避免投标报价中的漏项、缺项和故意少报、漏报,从而造成事后索赔的现象;
优选招标代理单位,让代理单位也成为工程造价控制的一个成员,在其合同中约定由招标单位为清单的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加强招标代理单位对清单编制更具责任心。建设单位委托投资控制单位编制招标清单,或委托投资控制单位编制标底与招标单位编制的招标清单对比,都是实际工作中常用的解决方案; 推广招标代理的跟踪服务,在合同有欠缺、或约定不清,又牵涉到与招标文件的,这就需要招标代理机构跟踪服务,澄清在招投标与签约运作中的作用及其应注意的操作问题,以免引起不必要争议。
2.4施工阶段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论证。通过施工组织设计,全面考虑建设工程的各种具体施工条件,为建设工程设计在经济上的合理性、技术上的科学性和实施过程中的可能性进行论证提供依据。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对各种施工方案进行技术上、经济上的对比分析,从中选出最合理的方案,提高效率、降低工程造价;
健全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手续。虽然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单在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但是严把签证关,不随意变更经批准的设计图纸,不随意增加项目,不随意提高设计标,对必须进行的工程签证,应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及时处理,严格执行审核程序,为工程结算提供可靠的依据;
加强合同管理。注意合同综合单价中因合同主体发生变化,而产生的费用纠纷,以及合同价的相应调整,如材料检验费,投标单位报在材料价格中,但实施过程中按有关规定必须有投资方同检测单位签订合同,故需要从结算价中扣除;
编制投资动态控制。施工图预算编制完成后,应该按批复的概算把预算细分到对应的项目中,且和概算子项一一对应,及时发现超投资隐患,事前调整,就可避免超投资情况的发生。在进度款支付时,按这些子项清单支付。
2.5竣工决算阶段
审核建设工程结算的结算资料,审查现场签证的真实、合理性。必须到工地现场核对,严格审查工程量计算是否准确,材料调价是否有依据等,使工程造价结算确切、合理。审查签证单的内容与设计图纸、定额中所包含的内容是否重复,对于重复的项目及内容必须予以剔除;
若能有效实施以上的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工程造价结算审价完全可以由动态预算报告代替。但目前情况下,项目竣工决算仍是工程造价控制的最后一关,在进行工程竣工结算时,执行国家有关工程造价的法律、法规和规定,是否符合合同的约定等,以保证工程造价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结算报告审定后,应根据结算进行各种数据信息的收集和整理,为以后的建设项目投资造价目标制定提供有效支持。
3.总结
综上所述,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对工程造价进行全过程动态控制是工程造价管理发展的必然趋势。我们应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使工程的计价、审查、确定、结算、决算制度化,规范化,系列化,并建立一套强有力的监督、检查机制和奖惩措施,使各种资源得到充分而合理的利用,以取得较好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要有效地控制造价,必须更新观念,将造价控制重点转移到建设项目的前期阶段上来,尤其是设计阶段,造价控制提前介入项目,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工程建設的各个阶段,应认真分析和充分利用建设周期中的要素信息,减少各项可避免费用的发生,有效地控制建设工程造价,探索一条对工程造价的估算、概算、预算、承包合同价、结算价、竣工结算实行“一体化”控制的新道路。
[关键词]: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投资限额
0.引言
十几年前,在各个建设项目实施中,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建设项目管理者和项目参与者,对工程造价控制和管理的主要手段是竣工决算阶段的造价控制管理,如加强了竣工结算管理工作,委托专业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对工程造价的结算审价。在其他阶段的有效控制手段几乎没有,导致建设工程造价的“三超”(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现象长期存在。后来随着政府投资的基础设施及民生工程项目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及生态环境建设项目的大量增加,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及建设项目管理者,意识到以往管理工作中的盲点,逐步对建设项目实施的其他阶段加强了管理,倡导全过程造价控制贯穿整个项目建设周期------在项目的筹划和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招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决算全过程参与,将各阶段的工程造价均控制在批准的投资限额内,并及时纠正发生的偏差,以确保项目投资目标的实现。
1.当前建设项目的造价控制中存在的情况
1.1决策阶段
在项目决策中忽视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工作的重要性,投资估算的测定过于简单,除一些公共配套项目有相关部门的计价依据外,其他造价都没有确定工程造价的有效依据,决策者仅借鉴政府造价管理总结并发布的类似工程造价指标及以往工程的经验数据。但建设项目各自都有其独特性和差异性,这衍生成工程技术变更和施工现场方案调整,导致工程造价的增加;同时也存在,为了项目顺利批准,有意压缩工程投资造价,造成投资估算存在先天的缺欠;
1.2设计阶段
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建设造价控制应该是一个全员的造价控制,设计是建设项目中具有重要作用,设计阶段投资控制是重要环节。现在对设计仅从功能、技术、美观等方面来考量方案的优劣,很少对设计方案进行经济指标方面的比选,使得设计单位和人员将工作重点都放在技术和安全方面,工程设计的安全系数在不断增加,使得工程造价无谓的逐步增加。
1.3招标阶段
因前两个阶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投资方和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控制工程造价,通常在招标文件中设置拦标价,拦标价是否合理,没有严格的审核程序。再加上建设项目招标时间安排仓促,采用的招标图纸一般只经过初步设计。又因现行的招标模式是工程量计价清单模式,招标文件中统一工程量,只能竞争价格,所以投标单位为了争抢项目,竞相降价,中标价格有时严重低于市场价。中标后,通过设计变更,增加工程量或对招标时缺少的项目采用高报量、高套定额方式、依据采购合同、发票进行组价,导致中标价格失去控制。
另外招标代理自招标工程项目的报建开始,直至确定拟中标人,再签订合同。此时招标代理活动就算结束。因此,造成招标代理活动对工程造价的控制不会过多关注,也不会过多考虑招标工作对后续阶段服务。
1.4施工阶段
施工阶段设计变更随意性大。项目急于开工和竣工,又没做好必要的准备,
对投资额度的要求、建筑标准的把握、设计深度的审查、招标文件和承包合同的合理与完善程度没有严格把关,造成边施工边变更,甚至对施工中的工程随意改动对更改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没有监督,对更改造成的损失没有相应的责任制约。
1.5竣工决算阶段
建设工程竣工结 算中存在的结算送审不及时、结算资料不完整、资料不真实
的情况。在竣工图方面的问题尤为突出,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图只为符合归档要求,不考虑竣工结算的需要,有些建设项目基本利用施工图,图纸会审、设计变更通知单等修改内容没有改在图上,影响了工程建设项目造价的确认。
2.各阶段成本控制要点
2.1决策阶段
只有加强决策的深度,需做好基础资料收集工作,采用科学的估算方法和可靠的数据资料,合理地计算投资估算,保证投资估算的准确性,才能保证其他阶段的造价被控制在合理范围。
建立造价控制指标,在实际工作中,编制合理的投资估算,并细分项目造价控制的目标。有些项目为了通过审批而刻意压低投资估算,或投资估算过于粗,只有建立可控的目标,才能在后期做到及时纠偏,并将投资控制在批准的投资限额内。
2.2设计阶段
改革设计费取费方法,设计费的多少不在取决于工程造价的高低或建筑面积的大小,实行设计质量奖惩制度,调动设计单位和人员积极性,使设计人员在投资上的挖潜成果得到认可。
推行设计或设计方案竞赛,避免项目在实施阶段在发生重大变更,力争从源头规避项目造价增加;
开展限额设计,使设计人员在设计的每个阶段及各个专业设计时都有造价控制的意识,争取做到以批准的投资估算控制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控制施工图设计;
强化设计质量,在确保施工图纸的设计深度和精度的前提下施工,减少现场管理协调的难度,节约工程投资;在确保施工图纸的设计质量和深度的前提下进行招标,减少工程量清单工程量误差、清单项目漏项、暂估项目,保证招标工作的完整和准确性,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2.3招标阶段
重视回标分析。在招标投标过程中不僅对各投标人的总报价进行评分,
而且对投标报价的组成作详细的分析与评审,避免投标报价中的漏项、缺项和故意少报、漏报,从而造成事后索赔的现象;
优选招标代理单位,让代理单位也成为工程造价控制的一个成员,在其合同中约定由招标单位为清单的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加强招标代理单位对清单编制更具责任心。建设单位委托投资控制单位编制招标清单,或委托投资控制单位编制标底与招标单位编制的招标清单对比,都是实际工作中常用的解决方案; 推广招标代理的跟踪服务,在合同有欠缺、或约定不清,又牵涉到与招标文件的,这就需要招标代理机构跟踪服务,澄清在招投标与签约运作中的作用及其应注意的操作问题,以免引起不必要争议。
2.4施工阶段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论证。通过施工组织设计,全面考虑建设工程的各种具体施工条件,为建设工程设计在经济上的合理性、技术上的科学性和实施过程中的可能性进行论证提供依据。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对各种施工方案进行技术上、经济上的对比分析,从中选出最合理的方案,提高效率、降低工程造价;
健全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手续。虽然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单在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但是严把签证关,不随意变更经批准的设计图纸,不随意增加项目,不随意提高设计标,对必须进行的工程签证,应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及时处理,严格执行审核程序,为工程结算提供可靠的依据;
加强合同管理。注意合同综合单价中因合同主体发生变化,而产生的费用纠纷,以及合同价的相应调整,如材料检验费,投标单位报在材料价格中,但实施过程中按有关规定必须有投资方同检测单位签订合同,故需要从结算价中扣除;
编制投资动态控制。施工图预算编制完成后,应该按批复的概算把预算细分到对应的项目中,且和概算子项一一对应,及时发现超投资隐患,事前调整,就可避免超投资情况的发生。在进度款支付时,按这些子项清单支付。
2.5竣工决算阶段
审核建设工程结算的结算资料,审查现场签证的真实、合理性。必须到工地现场核对,严格审查工程量计算是否准确,材料调价是否有依据等,使工程造价结算确切、合理。审查签证单的内容与设计图纸、定额中所包含的内容是否重复,对于重复的项目及内容必须予以剔除;
若能有效实施以上的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工程造价结算审价完全可以由动态预算报告代替。但目前情况下,项目竣工决算仍是工程造价控制的最后一关,在进行工程竣工结算时,执行国家有关工程造价的法律、法规和规定,是否符合合同的约定等,以保证工程造价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结算报告审定后,应根据结算进行各种数据信息的收集和整理,为以后的建设项目投资造价目标制定提供有效支持。
3.总结
综上所述,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对工程造价进行全过程动态控制是工程造价管理发展的必然趋势。我们应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使工程的计价、审查、确定、结算、决算制度化,规范化,系列化,并建立一套强有力的监督、检查机制和奖惩措施,使各种资源得到充分而合理的利用,以取得较好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要有效地控制造价,必须更新观念,将造价控制重点转移到建设项目的前期阶段上来,尤其是设计阶段,造价控制提前介入项目,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工程建設的各个阶段,应认真分析和充分利用建设周期中的要素信息,减少各项可避免费用的发生,有效地控制建设工程造价,探索一条对工程造价的估算、概算、预算、承包合同价、结算价、竣工结算实行“一体化”控制的新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