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颠覆式创新是美国战后保持其世界领先科技强国优势地位的决定性因素。在颠覆式创新过程中,联邦政府资助的基础研究与产业界资助的应用性研发之间存在着一条由融资真空带所导致的“死亡之谷”,使得大量基础研究成果无法实现商业化。为了解决这一难题.美国政府的作用并没有局限于解决“市场失灵”问题,而是对基础研究成果的商业化过程进行直接干预,通过创建多种混合公私资源的杂交型创新机构,吸引和激励大量私人资本共同推进基础研究的商业化,在信息革命中发挥了巨大作用。而今,迈入社会主义新时代的中国已经在战略上提出要发展颠覆性技术,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