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检察机关创新乡镇检察室服务群众工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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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为推进派驻乡镇检察室工作,創新服务群众模式,荔浦县检察院三个派驻乡镇检察室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扎实开展检察工作,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关键词:乡镇检察室;成效;模式
  派驻乡镇检察室作为检察机关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创新检力下沉工作机制的实践,必须不断探索派驻乡镇检察室建设的新思路,使得检察工作和法律监督的触角进一步向乡镇和农村延伸,从而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推动社会管理创新,进而深入化解社会矛盾。为推进派驻乡镇检察室工作,创新服务群众模式,荔浦县检察院三个派驻乡镇检察室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扎实开展检察工作,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取得了良好的成效。自2012年荔浦县检察院驻马岭、青山、新坪三个检察室成立以来,该院充分发挥检察室亲民近乡的特点,检力下沉,触角延伸,以推行“三个制度”、加大“三个力度”、搭建“三个平台”、强化“三个职能”及着眼“三项工作”为抓手,积极加强派驻乡镇检察室的建设,经过三年的实际探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并积累了一些宝贵的经验。
  一、推行“三个制度”,规范派驻乡镇检察室正常运行
  一是派驻专职干警进检察室制度。为配齐配强检察室人员,该院选派业务素质精、工作作风硬的同志担任检察室主任及三名业务骨干作为检察室工作人员,实现人员配备高标准。并积极向党委、人大、政府主要领导进行汇报,为该院解决了人事编制,青山、新坪、马岭三个乡镇政府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分别给予了40-60平米的办公用房,保障了三个乡镇检察室的顺利建设。同时按照规范化检察室建设要求高标准建设,为三个乡镇检察室分别配备了一批电脑、传真机、打印机、数码相机等现代化办公設备。二是推行日常管理制度。在推进派驻乡镇检察室机构建设的同时,该院注重加强派驻乡镇检察室规范化建设工作,如制定《派驻乡镇检察室工作规则》、《派驻乡镇检察室工作职责》、《派驻乡镇检察室工作制度》、《派驻乡镇检察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等制度,为派驻乡镇检察室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推行量化考评制度。制定《荔浦县派驻乡镇检察室工作考核细则》,规范考核标准,将检察室工作内容分为九大类,细化为24项具体工作职责,并对检察室开展工作的具体内容、方式、数量做出量化规定,年终由考评部门根据检察室工作形成各种材料进行成效考核,确保检察室工作开展到位。
  二、加大“三个力度”,增强广大群众知法守法意识
  一是加大法律宣传教育力度。结合荔浦法治建设的要求,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活动,提高基层法治建设水平。乡镇检察室积极利用开辟宣传栏、编发宣传手册、新农村建设文艺汇演、上街宣传等形式,派出干警开展法制宣传活动66次,发放宣传资料近8250份。同时,开通荔浦县检察院官方微博、微信、门户网站,利用新媒体平台大力宣传乡镇检察室的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拉近检民关系。二是加大法律咨询服务力度。充分发挥派驻乡镇检察室“窗口”和前沿阵地的作用,积极组织干警走村入户,主动贴近农民群众,与广大农民群众打成一片,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和建议,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并答疑解惑,及时发现和解决农民身边的涉检涉法问题,提高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和依法维护个人合法权益的意识。通过开展送法入户进村活动,走访农户81余户,进行法律咨询43余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51人次。三是加大职务犯罪预防宣传力度。三个检察室通过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法制讲座,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农村基层干部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力。近年来,派驻乡镇检察室联合该院预防局开展职务犯罪专题讲座9场次,参加听课人员达1100余人,起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三、搭建“三个平台”,畅通渠道为群众排忧解难
  一是搭建矛盾化解维稳平台。注重与派驻乡镇检察室所辖乡(镇)政府、司法所、派出所等单位及部门的联系,破解了派驻乡镇检察室“事多少人”的瓶颈,破除了检察室与部门之间各自为政的弊端,通过召开座谈会、联席会、共同走访等形式,加强沟通和配合,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为早发现、早处置、早解决稳定隐患问题赢得了先机。近年来,该院乡镇检察室自成立以来协助相关单位和部门化解矛盾纠纷17件,其中群体性事件2件100人。二是搭建信访接待平台。该院实行派驻乡镇检察室与控申部门通过实行“三零”做法,有效增强群众工作合力。其一零距离接访。实行半周坐堂半周走访模式,采取下乡接访、巡回走访、定点接访、预约接访等方式,确保对辖区群众来信来访能够在第一时间、快捷高效地予以解决。其二零空档受理。及时向群众公布受理诉求热线电话,针对农村群众生活作息特点,实行手机24小时开通,以便随时受理群众诉求,紧急情况即时处理,即时解决。其三零推诿接访。实行接访“首办责任制”,接访干警在接受群众咨询、控告申诉、举报及求助时,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近年来,共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41次,开展检察长接待日111次,接待群众65批72人,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三是搭建司法救助平台。派驻乡镇检察室在执法办案中牢固树立人文关怀理念,积极配合控申部门,通过实地调查核实,争取县委政法委、县民政局等单位的支持,根据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相关规定,实施人道主义救助,给予一定数额的救助金,切实帮助这些确实需要救助的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属。协助控申部门开展国家司法救助8件14人,救助金额2.4万元。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四、强化“三个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对民事行政诉讼环节中损害农民合法权益的案件,引导农民依法运用检察监督的手段来维护合法权益,同时加强与民行部门沟通联系,建立对接联动工作机制,以信息共享、线索移交、协助调查等方式,对辖区内各相关部门执法行为、司法行为进行监督。目前,派驻乡镇检察室已移交该院民行部门案件线索15件,得到及时处理12件。二是强化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职能。积极配合院侦监部门,加大对基层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监督力度,特别是对侵犯民营企业、农村组织和农民合法权益的案件,积极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查处,有力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近年来共获得立案监督线索1件,移交侦监部门审查后决定立案监督1件1人。三是强化刑罚执行监督职能。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加强与监所检察科的业务衔接,积极构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四项工作机制(即帮扶机制、信息共享机制、联动机制及跟踪维权机制),促进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的规范开展。积极配合司法、公安和社区等单位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相对不起诉人员等其他特殊人群的管理帮教、回访考察工作,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近年来,共开展社区矫正监督工作411余人次,上门走访47余次,接受社区矫正人员法律咨询201余次。
  五、着眼“三项工作”,为基层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一是着眼农村“两委换届工作。协助把好换届选举选前、选中、选后“三个关口”,确保换届工作平稳有序运行。如在2014年村两委换届选举的前期阶段,该院派驻新坪检察室的干警在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审查中发现1名还在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选民”,并及时提出了意见建议,得到了采纳。选后组织新任村“两委”干部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及“预防职务犯罪教育课”,及时向县委提出了对全县乡镇、村委两级干部进行警示教育、预防职务犯罪的建议,得到了县委领导的支持。二是着眼查办和预防涉农职务犯罪工作。配合反贪、反渎、预防等部门积极拓宽案源渠道,依法严厉打击涉农职务犯罪案件。通过典型案件深入剖析涉农职务犯罪的特点、原因,向有关部门提出预防对策和建议。该院三个派驻乡镇检察室共受理举报涉农职务犯罪线索8件,转交反贪部门初查后决定立案侦查。针对查办涉农职务犯罪中发现的具体问题,配合预防部门及时向发案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堵塞管理漏洞,帮助其建章立制,有效地发挥了检察室在预防农村职务犯罪中的屏障作用。三是着眼畅通服务民生工作。积极采取各项便民利民措施,确保服务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增强服务实效。组织开展了“大走访”活动,深入企业农村,进行了社情民意调查,充分了解了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组织开展“扶贫挂点村”等活动,尽力帮助解决农业发展和农民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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