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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开发选择临时用地方式的价值仅限于特定条件下的非常时期,外化社会成本、扰乱土地秩序、缺乏权利定位等弊端,要求必须果断终止临时用地制度.国家垄断供给建设用地的格局面临变革,农村集体土地可直接进入矿业用地市场,创新性的地役权、空间使用权以及现代相邻权等权利体系已基本形成.这些因素为短期与局部的矿业用地从临时模式向常规方式过渡提供了成熟的条件.强制性制度变迁需要顶层设计,依靠矿业法以及土地法共同引导、规范和调整矿业常规用地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