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江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打击社会窃电行动。为遏制日益猖獗的窃电行为,加大反窃电力度,江西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于1999年10月23日审议通过了《江西省反窃电办法》,这标志着全国第一部反窃电地方性法规在江西正式诞生。1999年11月27日,省人大财经委、省人大法工委、省人民政府法制局、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省电力局联合在南昌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从1999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江西省反窃电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