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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军文职人员制度的引入对优化军队结构体系,提高军队战斗力,减轻军费负担等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我军实现强军梦道路上不可或缺的力量。尽管在管理制度和职业发展方面还存在这许多不足,导致文职人员自身缺乏职业安全感,但相信经过长期的努力和探索,我们的文职人员制度一定会越来越好,越来越完善。
关键词:文职人员;待遇保障;职业发展
2005年6月,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了《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1],决定在军队施行文职人员制度,将部队教学、科研、工程、卫生、文体、图书、档案等专业技术岗位及部分管理事物和服务保障等非专业技术岗位改由文职人员担任,使有限的现役干部主要用于作战指挥岗位,以不断增强我军适应信息化战争的能力。自此,文职人员进入我军组织构成的正式编制序列[2]。文职人员的引入不仅对优化军队结构体系,提高军队战斗力,减轻军费负担等方面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而且架起了军队与地方融合的桥梁,缓解了日益严峻的就业压力,增加了高等人才的就业途径,为军队输送了一批优秀的地方人才。
一、我军文职人员现状分析
自2006年首批文职人员招聘至今已经过去了十多年,在这十几年里,怀着一颗报国的心,揣着一枚军旅梦,一大批优秀的地方高校人才投身军队,成为军队和国防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全军已聘用文职人员两万余名,这些来自地方的高校人才普遍学历层次高,在院校和科研机构的文职人员90%都是硕士以上学历,有些甚至还拥有海外留学的经历。他们不仅知识结构合理,专业基础扎实而且思维活跃,容易接受新思想,新观点,具有强烈的竞争意识和战略思维,为军队的发展注入了新鲜的血液,文职人员在军队中发挥的积极作用已经逐渐明显,这个新兴的群体也在逐渐壮大。我军文职人员制度相较于外军起步晚,发展慢,规模小,不够完善,但在这十几年间不断努力摸索和实践下,我军已经初步形成了比较成熟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和《军队文职人员管理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这对于文职人员的职业发展和管理有着非常重要的指导作用。虽然比较成熟的规章制度有了,但是仍然存在着一些现实的不足和困难,这些问题导致文职人员队伍职业安全感缺乏,人才流失严重,出现了招聘难,男女比例失衡,留人更难的局面。
二、影响文职人员职业安全感的因素
每一位投身军营的文职人员都是抱着为军队事业奋斗终身的思想准备,但是有很多文职人员怀着满腔的热情和期望乘兴而来却败兴而归。究其主要因素,不是因为这份职业不好,而是“还没干到头,就先看到头”,强烈的缺乏职业安全感[3]。综合分析影响文职人员从业期间的职业安全感最显著的因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身份定位不明确
在2017年最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中第一章总则的第二条里,对军队文职人员的身份做了定位:“本条例所称的文职人员,是指在军民通用、非直接参与作战且社会化保障不宜承担的军队编制岗位从事管理工作和专业技术工作的非现役人员,是军队的组成部分。文职人员在军队和社会生活中,依法享有国家工作人员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条例》里虽然对文职人员的身份定位有明确规定,而且依法享有国家工作人员相应的权利,但仍然不是国家公务员。这个身份既具有军地的双重属性,又区别于现役军官和地方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定位仍然有些模糊不清,这导致军队和地方政府对文职人员的身份认定缺乏配套的政策和规定,由于文职人员采用的是聘任制簽合同的方式,有些单位甚至还存在文职人员是“临时工”“二等公民”的错误想法。所以很多《条例》里的内容执行起来存在落实难的问题[4]。
(二)待遇保障不到位
良好的待遇保障是每个单位的人员能够长期稳定工作的重要条件,军队的文职人员也不例外,保证文职人员所享有的权益待遇能够在市场环境中处于优势地位,才能更好地聘用优秀社会人才到军队工作,也使在职的文职人员能够安心工作,不断激发他们献身国防和军队事业的积极性[5]。目前文职人员的权益保障还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工资待遇与现役军人差距大,养老保险无法正常缴纳,文职人员的证件、服装等事关文职人员形象提升和身份认同的事项落实不到位等。这些问题都导致文职人员身份认同感、组织归属感、集体荣誉感不强,是造成人员离职的主要因素。
(三)职业发展道路迷茫
通过全军统一招聘过来的文职人员,普遍的特点是年龄小(基本都在30周岁下),学历高,素质全面,竞争意识强。这批有闯劲儿的人才来到军队,都是抱着要在文职人员这个道路上持久走下去,干出一番事业的想法。但是《条例》中针对文职人员的职业发展道路的规划不明确,对文职人员的职称评定和晋升准则不完善不统一,文职人员在岗接受专业技术培训和继续教育的机会也非常少,相应职称工作年限的限制等使得文职人员在其职业道路的规划上困难多、阻力大、方向不明确。
三、结语
军队实行文职人员聘用制度是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实现强军梦的必然需要,虽然我军文职人员队伍规模小,起步晚,仍处于探索实践阶段,在管理和制度的确立方面仍然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但这些都不能阻止年轻有为的人才投身军营,报效祖国的热情。相信我们的国家会充分考虑文职职业发展和成长的需要,建立与同类岗位现役人员政策相协调、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政策相衔接,具有比较优势的待遇保障制度机制,为聚集优秀人才服务军队作出有力的制度保证。
参考文献:
[1]胡锦涛,温家宝签署第 438 号令,公布施行 《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J].决策探索,2005(8).
[2]华丹,孙铁军,任佳莹.国际视域中军队文职人员制度的现状与展望.[J].南京政治学院学报,2010(6).
[3]马建厂.增强军队文职人员职业吸引力的对策思考.[J].西安政治学院学报,2017(1).
[4]林瀚,周东明.军队院校文职人员管理现状探究.[J].西安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5).
[5]侯斌.浅析文职人员权益保障制度的健全和完善.[J].政工导刊,126-127.
关键词:文职人员;待遇保障;职业发展
2005年6月,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了《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1],决定在军队施行文职人员制度,将部队教学、科研、工程、卫生、文体、图书、档案等专业技术岗位及部分管理事物和服务保障等非专业技术岗位改由文职人员担任,使有限的现役干部主要用于作战指挥岗位,以不断增强我军适应信息化战争的能力。自此,文职人员进入我军组织构成的正式编制序列[2]。文职人员的引入不仅对优化军队结构体系,提高军队战斗力,减轻军费负担等方面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而且架起了军队与地方融合的桥梁,缓解了日益严峻的就业压力,增加了高等人才的就业途径,为军队输送了一批优秀的地方人才。
一、我军文职人员现状分析
自2006年首批文职人员招聘至今已经过去了十多年,在这十几年里,怀着一颗报国的心,揣着一枚军旅梦,一大批优秀的地方高校人才投身军队,成为军队和国防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全军已聘用文职人员两万余名,这些来自地方的高校人才普遍学历层次高,在院校和科研机构的文职人员90%都是硕士以上学历,有些甚至还拥有海外留学的经历。他们不仅知识结构合理,专业基础扎实而且思维活跃,容易接受新思想,新观点,具有强烈的竞争意识和战略思维,为军队的发展注入了新鲜的血液,文职人员在军队中发挥的积极作用已经逐渐明显,这个新兴的群体也在逐渐壮大。我军文职人员制度相较于外军起步晚,发展慢,规模小,不够完善,但在这十几年间不断努力摸索和实践下,我军已经初步形成了比较成熟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和《军队文职人员管理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这对于文职人员的职业发展和管理有着非常重要的指导作用。虽然比较成熟的规章制度有了,但是仍然存在着一些现实的不足和困难,这些问题导致文职人员队伍职业安全感缺乏,人才流失严重,出现了招聘难,男女比例失衡,留人更难的局面。
二、影响文职人员职业安全感的因素
每一位投身军营的文职人员都是抱着为军队事业奋斗终身的思想准备,但是有很多文职人员怀着满腔的热情和期望乘兴而来却败兴而归。究其主要因素,不是因为这份职业不好,而是“还没干到头,就先看到头”,强烈的缺乏职业安全感[3]。综合分析影响文职人员从业期间的职业安全感最显著的因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身份定位不明确
在2017年最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中第一章总则的第二条里,对军队文职人员的身份做了定位:“本条例所称的文职人员,是指在军民通用、非直接参与作战且社会化保障不宜承担的军队编制岗位从事管理工作和专业技术工作的非现役人员,是军队的组成部分。文职人员在军队和社会生活中,依法享有国家工作人员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条例》里虽然对文职人员的身份定位有明确规定,而且依法享有国家工作人员相应的权利,但仍然不是国家公务员。这个身份既具有军地的双重属性,又区别于现役军官和地方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定位仍然有些模糊不清,这导致军队和地方政府对文职人员的身份认定缺乏配套的政策和规定,由于文职人员采用的是聘任制簽合同的方式,有些单位甚至还存在文职人员是“临时工”“二等公民”的错误想法。所以很多《条例》里的内容执行起来存在落实难的问题[4]。
(二)待遇保障不到位
良好的待遇保障是每个单位的人员能够长期稳定工作的重要条件,军队的文职人员也不例外,保证文职人员所享有的权益待遇能够在市场环境中处于优势地位,才能更好地聘用优秀社会人才到军队工作,也使在职的文职人员能够安心工作,不断激发他们献身国防和军队事业的积极性[5]。目前文职人员的权益保障还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工资待遇与现役军人差距大,养老保险无法正常缴纳,文职人员的证件、服装等事关文职人员形象提升和身份认同的事项落实不到位等。这些问题都导致文职人员身份认同感、组织归属感、集体荣誉感不强,是造成人员离职的主要因素。
(三)职业发展道路迷茫
通过全军统一招聘过来的文职人员,普遍的特点是年龄小(基本都在30周岁下),学历高,素质全面,竞争意识强。这批有闯劲儿的人才来到军队,都是抱着要在文职人员这个道路上持久走下去,干出一番事业的想法。但是《条例》中针对文职人员的职业发展道路的规划不明确,对文职人员的职称评定和晋升准则不完善不统一,文职人员在岗接受专业技术培训和继续教育的机会也非常少,相应职称工作年限的限制等使得文职人员在其职业道路的规划上困难多、阻力大、方向不明确。
三、结语
军队实行文职人员聘用制度是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实现强军梦的必然需要,虽然我军文职人员队伍规模小,起步晚,仍处于探索实践阶段,在管理和制度的确立方面仍然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但这些都不能阻止年轻有为的人才投身军营,报效祖国的热情。相信我们的国家会充分考虑文职职业发展和成长的需要,建立与同类岗位现役人员政策相协调、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政策相衔接,具有比较优势的待遇保障制度机制,为聚集优秀人才服务军队作出有力的制度保证。
参考文献:
[1]胡锦涛,温家宝签署第 438 号令,公布施行 《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J].决策探索,2005(8).
[2]华丹,孙铁军,任佳莹.国际视域中军队文职人员制度的现状与展望.[J].南京政治学院学报,2010(6).
[3]马建厂.增强军队文职人员职业吸引力的对策思考.[J].西安政治学院学报,2017(1).
[4]林瀚,周东明.军队院校文职人员管理现状探究.[J].西安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5).
[5]侯斌.浅析文职人员权益保障制度的健全和完善.[J].政工导刊,126-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