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纪检信访监督是指纪检监察机关对信访举报中反映党组织、党员或者行政监察对象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一般性问题、党风廉政方面的苗头性问题、倾向性问题,以及不需要进入案件检查程序的轻微违纪问题等, 采取特定方式进行了解核实,以达到教育警示、纠错整改、预防腐败目的组织行为。信访监督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一环,体现了监督制约与保护支持的结合。
目前,信访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国有企业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积极探索信访监督的有效方法和途径,把信访监督作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一环,主动适应形势发展,完善工作机制,拓宽工作领域,不断提升信访监督工作水平,在深化信访监督工作上做出了许多有益探索,取得了一定的实质性效果,但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新任务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思想层面上,主要是认识不到位。在探索实施信访监督工作之初,无论是领导层面还是被监督对象乃至信访反映人,对信访监督工作缺乏深刻的认识,甚至出现了一些误解。有人片面认为信访监督是信访举报部门的事,片面认为查办案件是硬任务,信访监督是软要求。 制度层面上,主要是规定比较笼统。虽然有严密的信访监督的制度,但有的还比较原则,操作性不强。操作层面上,主要是措施不够配套。信访监督是一个系统工程,从筛选线索、确定对象到组织实施、跟踪反馈,环环相扣,密切相连。但在实际工作中,重运作过程、轻最终效果,“一谈了之”、“一询了之”的现象时有发生。
加强信访监督工作的思考与建议
一、提高信访监督认识
要转变信访监督是“软性”措施的观念,深刻认识信访监督是贯彻落实从严治党方针的“硬性”要求,使信访监督在对党员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中有所作为。
二、完善信访监督手段
信访监督应根据信訪内容、性质、轻重程度的不同采取相应形式,由轻到重,逐步深入地加强监督,可采取“书、谈、说、听”四种方式。
“书”即实行信访通知书制。对职工群众反映无实质性内容的一般问题,将来信内容摘录,告知被反映人,被反映人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这种方式不要求被反映人报告情况。对职工群众反映问题比较单一、情节轻微的违纪问题,将其主要内容摘录,以《信访通知书》等形式送达给被反映人,责成被反映人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组织如实说清有关问题。
“谈”即实行信访谈话,对于职工群众反映问题的性质一般又比较笼统或经初查发现被反映人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存在苗头性问题的,应安排与被反映人或相应单位负责人进行谈话,责成当事人对反映的问题当面向组织说明清楚,并根据情况进行适当疏导和教育,对谈话的程序、方式、方法要严格把关。谈话要做好记录,记录要上报归档。
“说”即建立专题组织生活会制度。根据职工群众反映领导班子或其成员一定时期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需要领导干部引起重视的问题,责成该单位领导班子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在专题组织生活会召开之前,派人到该单位,通过个别交谈,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听取党员干部、职工群众对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廉政勤政情况的反映,找准存在问题的症结。
“听”即深入一线、深入基层,针对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问题或涉及职工利益的热点问题,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等方式,对情况做进一步的了解,提高信访监督力度和效果。
三、规范信访监督程序
实施信访监督过程中,把好“范围、审核、重点、保密”四个关口。
一是把好范围关。对信访反映问题严重、线索具体、可能构成违纪的,进行初核;构成违纪的,立案调查,追究纪律责任;对反映的问题虽然不构成违纪,但属于廉洁自律方面的一般问题,思想、工作、生活作风方面的一般性问题,需要引起重视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等,列入信访监督的范围。
二是把好审核关。纪检监察部门对信访件及时登记初审,提出拟办意见,送交领导审批把关。凡对本级管辖的党政组织实施信访监督,必须经本级纪委会研究决定;对本级管辖的中层管理人员实施信访监督,必须经纪委会研究决定;对其他党员、监察对象和下级管辖的党员实施信访监督,须经纪委主要领导批准。
三是把好重点关。在实施信访监督中突出三个重点:突出重点对象,盯紧重要岗位,把管人、管钱、管物的干部和岗位作为信访监督重点;突出重点时期,对党员干部岗位变动、职务升迁、逢年过节等“特殊时期”,早打招呼、早提醒,实施有效的信访监督;突出重点问题,如作风不良、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和高消费娱乐、为子女配偶及其他亲友经商等从事经济活动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等。
四、提升信访监督质量
信访监督具有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敏感度高等特点,涉及党风廉政、纠风治乱、执法监察、行政效能等全方位,要注意把握环节,提高信访监督质量。
一要认真筛选。对情况复杂、界限模糊、自由裁量空间较大的,要集体排查分析、共同研究确定,着力提高信访监督的针对性和准确性。对于反映问题非常笼统、可信度很低、泄愤痕迹明显的信访件,也不能单纯为了监督而草率从事,切实增强信访监督的严肃性和实效性。注意克服孤立看待和办理信访件的局限,要对涉及监督对象的信访反映进行综合整理、分析汇总,避免监督不当。
二要精心组织。精心制定实施方案,区别信访举报反映的不同问题、不同对象、不同时机,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信访监督形式。要坚决防止“一谈了之”、“一询了之”。实施信访监督要因时、因地、因事制宜,做到及时有效,妥善处理,但同时又必须恪守原则、严格程序,避免工作机械化,力戒工作随意性,切实保证监督质量。
三要严格把关。根据职工群众反映的问题,本人已经讲清楚的,可以作了结处理,问题没有讲清楚的,要求被监督对象继续讲清。已经讲清但没有整改措施的,应限期整改。
四要放大效应。要善于运用思想政治教育提升监督的说服力和触动力,坚持以惩处作为保障增强监督的震慑力和执行力;着力推进信访监督向制度制约的转化。
总之,信访监督是防止腐败的重要环节,信访监督工作只有紧密围绕中心任务,与时俱进,积极探索,努力实践,才能有所作为,有所贡献。
目前,信访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国有企业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积极探索信访监督的有效方法和途径,把信访监督作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一环,主动适应形势发展,完善工作机制,拓宽工作领域,不断提升信访监督工作水平,在深化信访监督工作上做出了许多有益探索,取得了一定的实质性效果,但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新任务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思想层面上,主要是认识不到位。在探索实施信访监督工作之初,无论是领导层面还是被监督对象乃至信访反映人,对信访监督工作缺乏深刻的认识,甚至出现了一些误解。有人片面认为信访监督是信访举报部门的事,片面认为查办案件是硬任务,信访监督是软要求。 制度层面上,主要是规定比较笼统。虽然有严密的信访监督的制度,但有的还比较原则,操作性不强。操作层面上,主要是措施不够配套。信访监督是一个系统工程,从筛选线索、确定对象到组织实施、跟踪反馈,环环相扣,密切相连。但在实际工作中,重运作过程、轻最终效果,“一谈了之”、“一询了之”的现象时有发生。
加强信访监督工作的思考与建议
一、提高信访监督认识
要转变信访监督是“软性”措施的观念,深刻认识信访监督是贯彻落实从严治党方针的“硬性”要求,使信访监督在对党员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中有所作为。
二、完善信访监督手段
信访监督应根据信訪内容、性质、轻重程度的不同采取相应形式,由轻到重,逐步深入地加强监督,可采取“书、谈、说、听”四种方式。
“书”即实行信访通知书制。对职工群众反映无实质性内容的一般问题,将来信内容摘录,告知被反映人,被反映人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这种方式不要求被反映人报告情况。对职工群众反映问题比较单一、情节轻微的违纪问题,将其主要内容摘录,以《信访通知书》等形式送达给被反映人,责成被反映人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组织如实说清有关问题。
“谈”即实行信访谈话,对于职工群众反映问题的性质一般又比较笼统或经初查发现被反映人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存在苗头性问题的,应安排与被反映人或相应单位负责人进行谈话,责成当事人对反映的问题当面向组织说明清楚,并根据情况进行适当疏导和教育,对谈话的程序、方式、方法要严格把关。谈话要做好记录,记录要上报归档。
“说”即建立专题组织生活会制度。根据职工群众反映领导班子或其成员一定时期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需要领导干部引起重视的问题,责成该单位领导班子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在专题组织生活会召开之前,派人到该单位,通过个别交谈,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听取党员干部、职工群众对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廉政勤政情况的反映,找准存在问题的症结。
“听”即深入一线、深入基层,针对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问题或涉及职工利益的热点问题,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等方式,对情况做进一步的了解,提高信访监督力度和效果。
三、规范信访监督程序
实施信访监督过程中,把好“范围、审核、重点、保密”四个关口。
一是把好范围关。对信访反映问题严重、线索具体、可能构成违纪的,进行初核;构成违纪的,立案调查,追究纪律责任;对反映的问题虽然不构成违纪,但属于廉洁自律方面的一般问题,思想、工作、生活作风方面的一般性问题,需要引起重视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等,列入信访监督的范围。
二是把好审核关。纪检监察部门对信访件及时登记初审,提出拟办意见,送交领导审批把关。凡对本级管辖的党政组织实施信访监督,必须经本级纪委会研究决定;对本级管辖的中层管理人员实施信访监督,必须经纪委会研究决定;对其他党员、监察对象和下级管辖的党员实施信访监督,须经纪委主要领导批准。
三是把好重点关。在实施信访监督中突出三个重点:突出重点对象,盯紧重要岗位,把管人、管钱、管物的干部和岗位作为信访监督重点;突出重点时期,对党员干部岗位变动、职务升迁、逢年过节等“特殊时期”,早打招呼、早提醒,实施有效的信访监督;突出重点问题,如作风不良、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和高消费娱乐、为子女配偶及其他亲友经商等从事经济活动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等。
四、提升信访监督质量
信访监督具有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敏感度高等特点,涉及党风廉政、纠风治乱、执法监察、行政效能等全方位,要注意把握环节,提高信访监督质量。
一要认真筛选。对情况复杂、界限模糊、自由裁量空间较大的,要集体排查分析、共同研究确定,着力提高信访监督的针对性和准确性。对于反映问题非常笼统、可信度很低、泄愤痕迹明显的信访件,也不能单纯为了监督而草率从事,切实增强信访监督的严肃性和实效性。注意克服孤立看待和办理信访件的局限,要对涉及监督对象的信访反映进行综合整理、分析汇总,避免监督不当。
二要精心组织。精心制定实施方案,区别信访举报反映的不同问题、不同对象、不同时机,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信访监督形式。要坚决防止“一谈了之”、“一询了之”。实施信访监督要因时、因地、因事制宜,做到及时有效,妥善处理,但同时又必须恪守原则、严格程序,避免工作机械化,力戒工作随意性,切实保证监督质量。
三要严格把关。根据职工群众反映的问题,本人已经讲清楚的,可以作了结处理,问题没有讲清楚的,要求被监督对象继续讲清。已经讲清但没有整改措施的,应限期整改。
四要放大效应。要善于运用思想政治教育提升监督的说服力和触动力,坚持以惩处作为保障增强监督的震慑力和执行力;着力推进信访监督向制度制约的转化。
总之,信访监督是防止腐败的重要环节,信访监督工作只有紧密围绕中心任务,与时俱进,积极探索,努力实践,才能有所作为,有所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