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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幼儿园课程改革的不断推进,重视课程资源的开发利用已成为很多幼儿园园本课程建设的主要思路,但教师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也遇到了不少问题。本案例中,教师借鉴了观摩园的经验,联合家长千辛万苦地获取了树木资源,并投放到区域中,为幼儿提供了直接感知、实际操作和亲身体验的机会,却为何没能收到与观摩园同样的教育成效呢?这一结果乍一看匪夷所思,但仔细琢磨,便能发现其中缘由。案例中教师的困惑极具普遍性,反映了教师对为何以及如何有效开发利用课程资源尚不清楚,于是照猫画虎,难免走样。
一、课程资源的开发利用应基于儿童立场
案例中,关于为何要开发利用树木资源,教师提及三点理由:第一,出于借鉴、模仿:他园有,我园也可以有;第二,鉴于经费不足,开发“乡土资源”可实现农村幼教的低成本、高质量;第三,为了打造园本课程。虽然该教师未就这些理由作充分阐释,但不难发现这些理由都不是从幼儿的角度提出来的,教师在开发课程资源时似乎并未考虑幼儿。
当前,幼儿园对课程资源开发利用的关注主要源自2001年《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的颁布。作为一份指导幼儿园课程改革的纲领性文件,《纲要》并未以清单的方式明确列出教师应传授给幼儿的知识技能,而是方向性地指出教师应做什么以及怎么做才能实现教育目标,至于具体教什么和学什么则要求教师根据本地、本园、本班的实际情况自主确定。例如,在科学领域,《纲要》指出“教师应引导幼儿对身边常见事物和现象的特点、变化规律产生兴趣和探究的欲望”“引导幼儿对周围环境中的数、量、形、时间和空间等现象产生兴趣”“从生活或媒体中幼儿熟悉的科技成果入手”;在艺术领域,《纲要》也指出教师应“引导幼儿接触周围环境和生活中美好的人、事、物”,等等。可见,《纲要》强调了课程对资源的依赖。与幼儿共同生活的人,发生在幼儿身边的事,以及幼儿日常生活所接触的物,都是课程资源,是幼儿园课程内容的重要来源和课程实施的基本条件。作为纲领性文件,《纲要》并没有具体解释为何要开发课程资源,许多教师也是因为不理解,才出现了以资源为中心、为开发而开发的现象。
其实,我国的幼教工作者对课程资源的开发利用从很早以前就开始了。上世纪20年代,陈鹤琴在南京鼓楼幼稚园试验开发本土化的幼儿园课程时,便已开始对课程资源进行开发和利用。陈鹤琴基于“大自然、大社会都是活教材”的课程观,派助手张宗麟调查了江浙一带的节日、气候、动植物、农事、风俗及儿童的游戏等方面的情况,并整理了一份“幼稚生生活历”,用现在的话来说,这是一个适合江浙一带幼儿园的课程资源库。基于此,陈鹤琴制定了课程计划。比如,他在制定1926年11月的课程计划前曾说:“‘满山枫叶红似火,遍地秋草黄如金’。秋将尽,冬方始,黄花野果俯拾皆是,农家之收获,常人之腌藏,皆忙碌异常。儿童见此景况,即学校不加指点,能不油然生发一种兴趣吗?”由此,他开发了许多活动。陈鹤琴的这段话正表达了他开发利用课程资源的出发点——幼儿生活的环境蕴含了激发幼儿兴趣、问题和需求的各种可能,幼儿的游戏多是基于生活经验的再现或再创,因此,对课程资源的关注是为了让幼儿园课程源于幼儿的生活、兴趣和需要。
在当前的课程改革中,我们如此关注开发利用本地、本园的课程资源,同样也是为了让幼儿园的课程敏感地呼应幼儿千差万别的生活经验、兴趣和需要,让课程回归幼儿的生活,以构建基于儿童立场的幼儿园课程。显然,本案例中教师的主要问题是眼中只有资源,而无幼儿;教师只是简单照搬观摩园的活动,而不关心本园、本班幼儿对树木资源的已有经验、兴趣和问题。
二、课程资源的开发利用需考虑成本与效益
课程资源开发利用的成本是指开发利用某种课程资源所需要花费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等综合性的投入。课程资源开发利用的效益则是指某种课程资源的开发利用对于幼儿学习与发展的价值。
案例中教师的叙述有两处涉及课程成本,一是教师在陈述为何要开发树木资源时,指出是为了“实现农村幼教的低成本、高质量”;二是教师在对幼儿“随便画几笔,就算完成了”表示不满意时,提及“这些资源来之不易”。教师也意识到课程成本不单包括物质成本,还包括时间、人力等多方面成本。正因为教师发现开发树木资源所付出的成本不低,所以才会几次提及幼儿“随意画几笔”是一种“浪费”。教师认为,幼儿未认真使用这批资源,实在对不起教师和家长的良苦用心。然而,这显然是教师的一厢情愿,且有对幼儿进行“道德绑架”之嫌。事实上,幼儿在活动中是否专注投入,与教师或家长是否用心良苦无关,只与活动能否满足其兴趣与需要有关。可见,课程成本的高低并不决定课程质量的好坏。
从成本的角度看,对于树木资源的开发,教师应考虑:(1)开发树木资源是否有必要?如果不使用树木资源会影响幼儿学习与发展的完整性,那么树木资源对于幼儿而言就具有不可替代性,否则,教师可以考虑利用身边获取更为便捷的其他资源代替树木资源开展活动。(2)何时及如何开发树木资源成本更低?如果当下不急于使用树木资源,可以在方便获得时再开发利用;如果可以在网上低价购买到此类资源,则不必动用家长资源,以免给家长带来负担。另外,开发和利用树木资源,是否一定要把树根挖出来并加工,才能实现这一资源的教育价值,也值得思考。
从效益的角度考虑,原本这批由教师联合家长千辛万苦获得的树木资源可以发挥更大的作用,只可惜,在本案例中,教师只是照搬了观摩园的做法,将树木资源的利用限定在艺术领域,人为地将树木资源的教育功能窄化了。其实这才是本案例中对树木资源的最大浪费。这位教师可能只看到了观摩园利用树木资源开展活动的结果,而没有看到其过程,没有深度了解观摩园为何将这一资源的利用主要定位在艺术领域;甚至有可能这位教师只看到了观摩园利用树木资源的一部分活动,而没有看到全貌,毕竟艺术活动的结果较之其他领域活动更为显性。树木资源除了可以在艺术类区域中使用外,还可以在其他区域使用。例如,幼儿可以在建构区利用木桩、木条、木片等进行建构;可以在体育活动中利用木桩等材料进行平衡等方面的练习;可以在科学区探究树的年轮、质地、纹理等,进而对树木生长的秘密产生兴趣;可以在木工坊通过刨、锯、钉将木材加工成自己想要的物品……各园、各班最终如何使用树木资源,取决于幼儿的兴趣和需要。教师应基于本班幼儿的已有经验和感兴趣的问题,开发本班幼儿喜欢且具有教育意义的系列活动。建议教师将树木资源先投放在幼儿容易接触到的地方,认真观察幼儿对树木資源的兴趣和问题,然后创设条件支持幼儿进行操作、探究和表达表现。如此一来,利用树木资源进行的活动可能就不限于艺术活动了。
一、课程资源的开发利用应基于儿童立场
案例中,关于为何要开发利用树木资源,教师提及三点理由:第一,出于借鉴、模仿:他园有,我园也可以有;第二,鉴于经费不足,开发“乡土资源”可实现农村幼教的低成本、高质量;第三,为了打造园本课程。虽然该教师未就这些理由作充分阐释,但不难发现这些理由都不是从幼儿的角度提出来的,教师在开发课程资源时似乎并未考虑幼儿。
当前,幼儿园对课程资源开发利用的关注主要源自2001年《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的颁布。作为一份指导幼儿园课程改革的纲领性文件,《纲要》并未以清单的方式明确列出教师应传授给幼儿的知识技能,而是方向性地指出教师应做什么以及怎么做才能实现教育目标,至于具体教什么和学什么则要求教师根据本地、本园、本班的实际情况自主确定。例如,在科学领域,《纲要》指出“教师应引导幼儿对身边常见事物和现象的特点、变化规律产生兴趣和探究的欲望”“引导幼儿对周围环境中的数、量、形、时间和空间等现象产生兴趣”“从生活或媒体中幼儿熟悉的科技成果入手”;在艺术领域,《纲要》也指出教师应“引导幼儿接触周围环境和生活中美好的人、事、物”,等等。可见,《纲要》强调了课程对资源的依赖。与幼儿共同生活的人,发生在幼儿身边的事,以及幼儿日常生活所接触的物,都是课程资源,是幼儿园课程内容的重要来源和课程实施的基本条件。作为纲领性文件,《纲要》并没有具体解释为何要开发课程资源,许多教师也是因为不理解,才出现了以资源为中心、为开发而开发的现象。
其实,我国的幼教工作者对课程资源的开发利用从很早以前就开始了。上世纪20年代,陈鹤琴在南京鼓楼幼稚园试验开发本土化的幼儿园课程时,便已开始对课程资源进行开发和利用。陈鹤琴基于“大自然、大社会都是活教材”的课程观,派助手张宗麟调查了江浙一带的节日、气候、动植物、农事、风俗及儿童的游戏等方面的情况,并整理了一份“幼稚生生活历”,用现在的话来说,这是一个适合江浙一带幼儿园的课程资源库。基于此,陈鹤琴制定了课程计划。比如,他在制定1926年11月的课程计划前曾说:“‘满山枫叶红似火,遍地秋草黄如金’。秋将尽,冬方始,黄花野果俯拾皆是,农家之收获,常人之腌藏,皆忙碌异常。儿童见此景况,即学校不加指点,能不油然生发一种兴趣吗?”由此,他开发了许多活动。陈鹤琴的这段话正表达了他开发利用课程资源的出发点——幼儿生活的环境蕴含了激发幼儿兴趣、问题和需求的各种可能,幼儿的游戏多是基于生活经验的再现或再创,因此,对课程资源的关注是为了让幼儿园课程源于幼儿的生活、兴趣和需要。
在当前的课程改革中,我们如此关注开发利用本地、本园的课程资源,同样也是为了让幼儿园的课程敏感地呼应幼儿千差万别的生活经验、兴趣和需要,让课程回归幼儿的生活,以构建基于儿童立场的幼儿园课程。显然,本案例中教师的主要问题是眼中只有资源,而无幼儿;教师只是简单照搬观摩园的活动,而不关心本园、本班幼儿对树木资源的已有经验、兴趣和问题。
二、课程资源的开发利用需考虑成本与效益
课程资源开发利用的成本是指开发利用某种课程资源所需要花费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等综合性的投入。课程资源开发利用的效益则是指某种课程资源的开发利用对于幼儿学习与发展的价值。
案例中教师的叙述有两处涉及课程成本,一是教师在陈述为何要开发树木资源时,指出是为了“实现农村幼教的低成本、高质量”;二是教师在对幼儿“随便画几笔,就算完成了”表示不满意时,提及“这些资源来之不易”。教师也意识到课程成本不单包括物质成本,还包括时间、人力等多方面成本。正因为教师发现开发树木资源所付出的成本不低,所以才会几次提及幼儿“随意画几笔”是一种“浪费”。教师认为,幼儿未认真使用这批资源,实在对不起教师和家长的良苦用心。然而,这显然是教师的一厢情愿,且有对幼儿进行“道德绑架”之嫌。事实上,幼儿在活动中是否专注投入,与教师或家长是否用心良苦无关,只与活动能否满足其兴趣与需要有关。可见,课程成本的高低并不决定课程质量的好坏。
从成本的角度看,对于树木资源的开发,教师应考虑:(1)开发树木资源是否有必要?如果不使用树木资源会影响幼儿学习与发展的完整性,那么树木资源对于幼儿而言就具有不可替代性,否则,教师可以考虑利用身边获取更为便捷的其他资源代替树木资源开展活动。(2)何时及如何开发树木资源成本更低?如果当下不急于使用树木资源,可以在方便获得时再开发利用;如果可以在网上低价购买到此类资源,则不必动用家长资源,以免给家长带来负担。另外,开发和利用树木资源,是否一定要把树根挖出来并加工,才能实现这一资源的教育价值,也值得思考。
从效益的角度考虑,原本这批由教师联合家长千辛万苦获得的树木资源可以发挥更大的作用,只可惜,在本案例中,教师只是照搬了观摩园的做法,将树木资源的利用限定在艺术领域,人为地将树木资源的教育功能窄化了。其实这才是本案例中对树木资源的最大浪费。这位教师可能只看到了观摩园利用树木资源开展活动的结果,而没有看到其过程,没有深度了解观摩园为何将这一资源的利用主要定位在艺术领域;甚至有可能这位教师只看到了观摩园利用树木资源的一部分活动,而没有看到全貌,毕竟艺术活动的结果较之其他领域活动更为显性。树木资源除了可以在艺术类区域中使用外,还可以在其他区域使用。例如,幼儿可以在建构区利用木桩、木条、木片等进行建构;可以在体育活动中利用木桩等材料进行平衡等方面的练习;可以在科学区探究树的年轮、质地、纹理等,进而对树木生长的秘密产生兴趣;可以在木工坊通过刨、锯、钉将木材加工成自己想要的物品……各园、各班最终如何使用树木资源,取决于幼儿的兴趣和需要。教师应基于本班幼儿的已有经验和感兴趣的问题,开发本班幼儿喜欢且具有教育意义的系列活动。建议教师将树木资源先投放在幼儿容易接触到的地方,认真观察幼儿对树木資源的兴趣和问题,然后创设条件支持幼儿进行操作、探究和表达表现。如此一来,利用树木资源进行的活动可能就不限于艺术活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