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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一切合理的社会活动都包含一个隐含的目的——使人生活得幸福。教育作为发展人的实践活动同样也应具有这一隐含目的。幸福的基本问题就是幸福是什么的问题。幸福是一个极度主观化的、带有“超越性”的问题。教育并不具有使每一个人都生活幸福的能力,教育活动追求的幸福也绝不是单个人、少数人的幸福。因而基于“幸福共通感”和道德之上的社会幸福才是学校教育所要面对的主要幸福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