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创“广西经济尽快翻身”的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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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4年10月以来,为实现中共中央提出广西经济尽快翻身的指示精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领导全区各族人民全面贯彻邓小平关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按照发展有计划商品经济的要求,广泛探索发展广西的路子,继续深化农村改革,全面开展城市经济体制改革,扩大对外开放,实施沿海开放战略,促进了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胜利完成了“七五”计划任务,各项事业蓬勃发展。
  
  一、贯彻中共中央“广西
  经济尽快翻身”的战略决策
  
  “广西经济尽快翻身”,这是中共中央和国务院赋予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历史任务。1980—1983年,全国工农业总产值年平均增长率为7.8%,广西是7.1%;1983年广西人均工业总产值排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第26位,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中处于落后位置,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比较低,山区民众生活还比较贫苦。1984年1月14日,胡耀邦在北京听取广西情况汇报时说,广西要善始善终处理好“文化大革命”遗留问题,同时要把经济建设搞上去。他指出,现在5个自治区的水平(主要指人均国民收入)在全国的平均线以下,人家会说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最落后,但如果经济再落后二三十年,就成了政治问题。他再次强调:广西要先翻身,起码搞到中等水平或中等水平以上。同月,自治区党委召开工作会议,传达贯彻胡耀邦的讲话精神,并印发《胡耀邦同志在广西汇报会上的讲话要点》。月底,胡耀邦等中央领导同志到广西视察,再次强调广西必须解放思想,放宽政策,搞活经济,实现经济要先翻身。
  为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广西经济尽快翻身”的决策,1984年春,自治区党委组织力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经过讨论,4月,自治区政府颁发《关于搞活工业经济的若干规定》(简称“工业十二条”):大力发展集体经济,可以发展工业专业户和个体户;大力推进技术进步;大力推行各种包干办法;巩固、提高和完善经济责任制;积极扶持有发展前途、税大利小和能为国家提供积累的产品发展;搞好区内外技术经济协作;积极利用外资和引进先进技术,大力发展“三来一补”(来料加工、来件装配、来样加工、补偿贸易);搞好工贸结合,发展外贸出口;搞好工商协作,理顺流通渠道;认真落实和实施中央规定赋予企业的自主权;搞好智力开发,广开才路;在积极贯彻执行中央的“对外开放,对内搞活”方针的同时,查处经济犯罪活动。“十二条”的颁布和各部门的配套文件,使广西企业自主权进一步扩大,经营更加灵活,生产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标志着广西全面改革的开始。1986年4月,自治区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奋起直追、赶上全国中等以上水平”的发展战略。10月,中共中央书记处听取广西汇报团的汇报,讨论广西区党委和区人民政府《关于广西经济工作的汇报提纲》。中共中央书记处10月24日发出《会议纪要》,明确提出了“广西经济尽快翻身”的决策,指出了广西经济工作的指导思想:从实际出发,通过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弄清楚广西经济上的特点,扬长避短,发挥优势,把立足点和着眼点放在放宽政策上面,通过放宽政策,调动广大干部和群众的积极性,挖掘潜力,把经济工作搞好。“广西经济尽快翻身”的要求,成为广西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各族人民解放思想,加快改革与发展的巨大推动力。
  1985年6月,为了坚定地贯彻中共中央“广西经济尽快翻身”的指示精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五次代表大会在南宁召开,陈辉光作了《加强团结,锐意改革,为实现广西经济尽快翻身而奋斗》的报告。大会强调:“我们各级领导同志,特别是经济主管部门的领导同志,一定要用中共中央书记处对广西经济工作的指示来统一认识,真正切实地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广西经济尽快翻身上来。”会议提出了1990年全区工农业总产值要力争达到300亿元,比1980年翻一番的近期目标;到2000年工农业总产值要比1980年翻两番以上,尽快使广西经济的发展赶上全国的平均发展速度的奋斗目标,这是广西第一次调整了经济发展的速度。大会确定了今后的方针:根据中央“要从实际出发,通过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弄清楚广西经济上的特点,扬长避短,发挥优势,把立足点和着眼点放在放宽政策上面,通过放宽政策,调动广大干部和群众的积极性,挖掘潜力,把经济工作搞好”的指示,解放思想,放宽政策,充分发挥广西优势和中心城市作用,加速发展沿海和桂东南,积极开发桂西、桂西北,实现广西尽快翻身。同时积极进行大经济区的经济联合,加强省际联合和加强区域经济战略布局。6月20日,自治区党委第五届委员会举行第一次会议,选举陈辉光为自治区党委书记,韦纯束、金宝生、陶爱英为副书记;黄云为自治区顾问委员会主任。
  自治区第五次党代会不仅正确提出了广西的追赶战略,而且还探索了今后5年的追赶举措,就是着重发展那些投资少,见效快,效益好的产品、项目和行业,国家、集体、个体一起上,使广西的财政收入有较快的增长,人民的收入水平能尽快得到提高。为了实现这一“追赶”战略,自治区党委在全区开展了一次解放思想的“补课”学习教育活动,不断破除思想僵化和半僵化的状况。1986年8月,全区召开“如何把广西经济搞上去”专题学术讨论会,就发展广西的资金、人才、开放城市、粮食等问题进行了积极讨论。1987年6月,自治区主席韦纯束在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代表会议上进一步强调提出必须清除“左”的影响,反对思想僵化。全区上下在发展中逐渐认识到,要把广西经济搞上去,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结合广西实际,创造性地贯彻中央的方针政策,不断探索符合广西实际的经济发展的新路。
  
  二、全面深化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在改革开放初期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取得显著成效的基础上,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自治区党委、政府继续推进全区农村的改革发展。尤其是1987年以后,广西农村进行第二步改革,重点抓好完善双层经营机制,建立健全地区性合作经济组织;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发展多种经营;以玉林市为深化农村改革试验区,进一步摸索农村深化改革的经验等等。这一时期,广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乡村经济逐渐繁荣,农民生活稳步提升,农村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
  第一,全面完成政社分开,撤销人民公社,建立乡镇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精神,广西从1984年起开始撤销人民公社建制、建立乡镇政府工作。乡的规模按原有公社的管辖范围基本不动,一乡一社,少数规模过大的个别解决;少数民族人口在总人口中占30%左右的可以成立民族乡;以原大队为基础建立村民委员会。到1984年底全区政社分开工作结束,建立区公所12个、乡政府962个(其中民族乡58个)、镇政府62个、村民委员会5316个。1987年以后,逐步把村民委员会改设在自然村。原以生产大队为单位设立的村民委员会改为村公所,作为乡镇政府的派出机构。
  第二,延长土地承包期。1984年1月,自治区党委执行中央1号文件,决定将农民土地承包延长15年以上,并扩大承包范围,荒山、水面、滩涂。8月,自治区党委批转《关于延长土地承包期,完善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报告》,明确完善承包合同的签订手续,保持承包权的相对稳定,解决山坡、水面的承包问题,使农村生产有序发展。
  第三,调整生猪、木材、粮食购销政策。1985年2月1日,在全区范围取消生猪派购,价格放开,实行议购议销。不久,允许农民生产的肉猪自由出售,价格随行就市,适当调整城镇非农业人口猪肉补贴标准和补贴办法。从2月1日起,取消集体林场木材统购制度,国营林区限额生产的规格木材其中60%按国家定购价格调给自治区,10%调给地、市、县,30%留林场自主处理。2月28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取消粮食统购,改为合同定购,定购以外的粮食可以自由上市,结束了从1953年起实行的粮食统购统销体制。此后,粮食定购政策不断完善。
  第四,大力发展乡镇企业。1985年3月1日,自治区党委、政府发出《关于加速发展乡镇企业的通知》,全面推行“一包三放”政策,给乡镇企业“松绑”发展;各地成立乡镇企业局,加强对乡镇企业工作的领导。各行业必须为乡镇企业开绿灯,全区乡镇企业总收入争取在1984年的基础上翻番,到1990年,再翻一番。从1985年到1988年,全区乡镇企业获得快速发展,乡镇企业个数、从业人员人数、总收入、纯利润以及向国家缴纳的税金等,连续大幅度增长。1991年8月,自治区党委、政府进一步作出加快发展乡镇企业的决定,制定其他相关法规、办法,对乡镇企业的发展方向、方针和重点及税收政策、经营范围、建立发展乡镇企业的激励机制等方面都作出了具体规定,开创了广西乡镇企业全面发展的新时期。
  第五,继续调整农村产业结构。1985年9月1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出通知,要求“决不放松粮食生产、积极发展多种经营”,正确处理粮食与经济作物的关系,大力发展畜牧水产养殖业,加快山区产业结构的调整,重点放在发展林业、畜牧业、土特产品、小矿新产品和水电等具有优势的产业上,药材、小矿、木材要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保持乡镇企业发展势头,继续坚持放手发展的方针。
  第六,加快推进扶贫开发工作。1986年广西农村贫困人口达1500万人,贫困发生率高达43.35%,占全国贫困人口的十分之一,全区被国家认定的贫困县49个。1986年,胡耀邦总书记再次率领中央机关考察访问组到云南、贵州、广西的部分贫困地区进行考察,提出扶贫方针。3月11日,自治区党委、政府发出《关于加强扶贫工作的决定》,提出用5年左右的时间基本解决全自治区贫困地区群众的温饱问题。1991年,广西制定出“八五”期间扶贫开发的八项政策,千方百计促进贫困地区的发展。1990年,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来到百色地区田阳县永常村看望贫困群众,鼓励老区群众自力更生,加快发展。帮助1500万人解决温饱问题,成为广西各级党委、政府的一项神圣、紧迫而又艰巨的历史任务。
  第七,进一步完善农村农业经营体制。1991年11月5日,自治区党委、政府发出《关于加快我区农业综合开发的决定》,提出要将农业综合开发与深化农村改革结合起来,通过农业开发,大力发展集体经济,进一步完善农村农业经营体制;农业综合开发的重点为开发“四荒”,即荒山、荒地、荒水、荒滩;开发“一冬”,即冬季农业;改造“四低”,即低产田地、低产水面、低产林果、低产畜禽。重点发展的项目是:粮、林、糖、果、烟叶、水产、畜牧、冬菜以及各种名优土特产。强调农业开发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打好农业开发的总体战;要坚持自力更生为主、国家扶持为辅的方针;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开发适销对路的名优产品,大力开拓国内外市场;要努力依靠科学技术进步,使农业开发建立在较高的起点上;新开发的资源要注意实行规模经营,注意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结合,切实保护农民的积极性。
  
  三、全面开展
  城市经济体制改革
  
  1984年10月,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标志着我国改革由农村改革向全面改革推进。11月5日,自治区党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决定在全区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文件精神,全面展开广西城市经济体制的改革。
  (一)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全面启动和发展。以增强企业活力为中心环节,深入开展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围绕这一中心环节,广西进一步扩大企业自主权,改革企业经营方式。1984年4月,自治区党委、政府发出《关于搞活工业经济的若干规定》。10月1日起,广西在国营企业推行利改税第二步改革,使企业从新增利润中得到较多的利益,增强了广西企业自我改造、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能力。1985年7月,自治区政府在柳州召开全区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座谈会,就增强企业活力问题提出了具体措施:逐步减轻国营企业的负担,特别是减轻大中型企业的负担;对效益好、资金短缺的企业,银行优先安排解决资金;给企业自主权,使企业自主经营;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工厂,可实行城乡联营;政府各部门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有关规定,提出有利于增强企业活力的政策和措施。
  (二)健全和完善企业经营管理机制,推进完善多种形式的经营承包责任制。1987年起,广西的企业改革从单纯的给企业下放权力发展到健全和完善企业经营机制的阶段。1986年12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企业改革增强企业活力的若干规定》,提出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要实行多种形式的经营承包责任制。全民所有制小型企业可积极试行租赁、承包经营。1987年,广西工业企业进入新的一轮承包经营责任制。1988年底,广西79.9%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实行承包经营,1991年底达到90%,其中,大中型企业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达92.4%。1988年10月,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发出了贯彻该暂行条例的通知,使广西的企业承包制进一步规范化、法律化。
  (三)扩大对外开放和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沿海地区经济发展战略。1988年,中共中央提出沿海地区经济发展战略。5月7日,自治区党委作出《关于广西贯彻实施沿海地区经济发展战略的决定》,就广西实施沿海地区经济发展战略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具体布局和战略措施等作出了决定。奋斗目标为:力争在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使1989年全区国民生产总值比1980年翻一番,1997年再翻一番,平均每年递增9%,争取在本世纪末使全区接近小康水平。具体布局:桂东南三地(梧州、玉林、钦州地区)、两市(梧州、北海市)、一港区(防城港)为沿海开放带,要求在1990年初步形成外向型经济的框架,并以此为突破口,率先发展,带动全区;南宁、柳州、桂林3个中心城市及其他大中型骨干企业要利用自己的经济实力和技术优势,大力发展外向型产业,在实行“两头在外”、“大进大出”活动中发挥骨干作用;桂林市要大力发展旅游业和旅游经济,促进外向型经济的发展;桂西北地区要充分利用沿海开放的有利条件,把开放和扶贫结合起来,加速商品经济发展,发展有自己特色的外向型经济。主要战略措施:一是选准突破口,调整产业结构,放开手脚大搞“三来一补”;抓好乡镇企业的大发展;大力发展创汇农业,包括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水产业等;大力发展出口加工业。二是加强横向经济联合与协作。三是把科技进步放在首位。四是建立健全国际市场服务体系。五是抓紧能源、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按照这一发展战略,广西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格局逐渐形成。
  
  四、在治理整顿经济秩序中
  加快发展
  
  1985年以来,广西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区经济有了新的发展,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但也出现了宏观失控、投资规模过大、产业结构失调、消费基金膨胀、社会总需求超过总供给的经济过热和物价上涨等现象。因此,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才能为深化改革和推动经济持续发展创造条件。
  (一)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1988年10月6日,自治区党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贯彻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通过的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的方针和政策,为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稳步发展经济而努力。11月10日,自治区党委五届五次全会(扩大)通过《关于坚持贯彻落实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决议》,要求下最大决心把1989年和1990年的改革和建设的重点放到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上来。1989年11月25日,自治区党委作出《关于贯彻党的十三届五中全会精神继续推进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决定》,提出了广西治理整顿的主要目标:一是大力加强农业,确保粮食稳定增长,促进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实现人均自产粮食325公斤以上,农民收入稳定上升。二是在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保持适度的经济增长率,争取国民生产总值年均增长5%-6%,工业增长6%-7%,农业增长4%左右。三是加强能源等基础工业,狠抓节能,缓解供求矛盾。四是努力增收节支,实现财政收支平衡。五是强化物价管理,全区零售物价上涨幅度逐步下降到10%左右。六是严格控制人口增长,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千分之十二以下。七是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各项改革措施,积极搞好各类改革试点。在治理整顿期间,广西要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第一,全区动员起来,集中主要力量办好农业。第二,调整工业结构,千方百计提高经济效益。一要认真调整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二要积极发展集体经济和乡镇企业;三要加强企业管理;四要大力推进企业技术进步;五要发动群众广泛深入开展增产节支。第三,认真整顿经济秩序,切实加强市场和物价管理。第四,继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第五,切实加强党对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领导。
  在治理整顿期间,广西进行全区动员,集中主要力量办好农业。同时,调整工业结构,千方百计提高经济效益。为此,注意调整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积极发展集体经济和乡镇企业,加强企业管理,大力推进企业技术进步,发动群众广泛深入开展增产节支。认真整顿经济秩序,切实加强市场和物价管理;继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强党对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领导。自治区党委、政府通过种种举措,使广西的经济整顿治理工作和深化改革取得良好效果。
  (二)广西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在中央改革开放方针指引下,广西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发展有计划商品经济的要求,全面开展经济体制改革。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普遍推行,对促进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中,围绕搞活企业这个中心环节,在计划、财政、金融、物资、商业、外贸、价格、劳动工资等方面,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改革,科技、教育体制也进行了改革。改革使整个经济运行机制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初步形成了由过分集中的、单一的计划经济转向计划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新格局,使经济生活出现了生机和活力,大大调动了各个方面的积极性,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对外开放逐步扩大。一是出口贸易逐步扩大,1990年出口创汇7.27亿美元,比1980年增长99.4%。二是利用外资逐步扩大,1981—1990年实际吸引外商直接投资3.4亿美元,全区共批准“三资”企业600家。三是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有了较大发展,1984—1990年,引进技术604项,成交金额4.77亿美元;已同世界上13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经济和贸易往来,国际旅游业得到了迅速发展。四是对外开放的范围不断扩大。广西逐步摆脱了原来封闭的状态,开放意识不断增强。
  工农业生产发展较快,经济总量显著增加。全区工农业总产值由1980年的147.19亿元增加到1990年的332亿元,主要工农业产品产量有较大的增加。1981—1990年全区全民所有制单位固定资产投资275.24亿元,其中基本建设投资153.2亿元,更新改造投资117.13亿元。集体所有制单位和个体固定资产投资也有较大增加,建设了一批重点骨干项目,建成投产大中型项目60多个,3000多家企业得到了改造,为90年代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社会各项事业有了很大发展。科学技术方面,1980—1990年获得科技成果3800多项,一批成果得到推广应用,社会科学也有较快发展。教育方面,基础教育有所加强,普及义务教育和扫盲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1990年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6%。在抓好基础教育的同时,农业和职业中学教育以及中等、高等和各类成人教育得到较快发展,教育结构有所调整和改善。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各项社会事业有较快发展。计划生育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扶贫工作取得较大进展。1990年,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500元,比1980年增加327元。城市居民的消费水平明显提高。
  完成“七五”国家及自治区重点工程。一是加快基础设施建设。1984年10月至1991年,自治区党委坚持既要在提高效益的前提下保持适当的发展速度,又要抓好基础设施建设的方针,在大力抓好现有企业技术改造、调整产品结构的同时,扩建、新建一批能发挥广西优势的重点项目,增强了广西经济发展的后劲。一批厂矿完成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开工建设和建成投产的重要工程项目包括柳州水泥厂扩建工程、合山电厂和大化电站四号机组并网发电、南宁平板玻璃厂、北部湾涠10—3油田、来宾电厂、合山东矿斜井扩建工程、来宾冶炼厂、广西大新锰洗选厂、平果铝业公司一期工程等等。二是快速发展城乡交通。“要致富,先修路”成为改革开放以来全区各族人民的一种共识。到上世纪90年代,广西先后涌现了现代“愚公移山”的立屯精神,桂西南大石山区天等县驮堪乡道念村立屯战天斗地开凿山洞修公路的实践,体现出全区各族人民架桥铺路的渴望和毅力。梧州西江大桥、南宁—北海二级公路改建工程、桂平航运枢纽工程、北海机场主体工程、南宁—防城港铁路、邕江二桥、贵港市中转港、南昆铁路、钦北铁路等重大交通工程开工或建成。三是开工建设一批开发区。南宁市大沙田经济开发区、桂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宁华侨投资区等经济技术开发区相继建立,促进了广西产业园区经济的发展。
  1990年12月18日至22日,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六次代表大会制定紧跟全国第二步战略目标的决策。这次大会进一步调动全区共产党员和各族人民以更加昂扬的斗志,跨入“八五”时期,夺取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新胜利。1991年2月至4月,自治区党委六届二次全会、自治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和政协自治区六届四次会议先后召开,讨论制订了《广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八五”计划和十年规划纲要》。《纲要》明确提出了广西“八五”和“九五”时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奋斗目标、基本任务,以及达到这些目标应采取的步骤和措施。
  
  五、加强党政建设和
  精神文明建设
  
  发挥省级顾问委员会的积极作用。成立中央和省级顾问委员会是根据党的十二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和邓小平同志的建议产生的,这是中国共产党的创举。1985年6月、1990年12月,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五、第六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两届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顾问委员会,黄云为自治区顾问委员会主任,廖生东、王祝光、段远钟为副主任。1993年12月中共广西六届七中全会后,广西不再设立自治区顾问委员会。8年中,自治区顾委会在自治区党委的领导下,当好自治区党委政治上的助手和参谋,为推动广西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努力当好自治区党委政治上的助手和参谋。在自治区党委酝酿和决定重大决策过程中,顾委会按照积极参与的原则予以大力支持。二是坚决维护安定团结大局,为维护社会稳定做贡献。三是关注改革开放,积极推进广西经济发展。四是廉政自律,做好表率。顾委会委员们严以律己、以身作则,在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方面,起到了较好的表率作用。五是对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思想作风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提出了中肯的积极意见。自治区顾委会委员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竭尽所能去努力完成工作,同时又比较注意处理二线与一线的关系,不越权、不干预,热情支持和鼓励一线的同志解放思想,大胆工作,开拓前进。
  加强统一战线工作。1988年9月13日,自治区党委发出《关于进一步完善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制度的决定》,要求各级党委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协商对话制度,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在社会上的积极作用。1989年1月30日发出《关于加强政协工作的决定》,要求各级党委加强对党的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理论、政策、性质、地位、作用的学习宣传,切实加强政协工作,使人民政协在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四化”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4月3日印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战部《关于选配党外人士担任政府领导职务和加强党外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各地积极选配符合任职条件的党外干部担任领导职务。1990年10月11日,自治区党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发出《关于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通知》,指出自治区党委在贯彻中央、国务院大政方针,以及进行全区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重大决策时,都要由自治区党委主要领导人邀请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主要领导人和无党派人士进行民主协商;自治区党委向自治区人大、政协推荐省级领导干部时,要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领导和无党派人士进行协商;全区、市、县政府要注意选拔符合任职条件的中共党外干部担任领导职务,要做好非党知识分子工作。
  纪念百色起义、龙州起义60周年。1989年12月11日上午,自治区在南宁隆重举行纪念百色起义、龙州起义60周年大会。邓小平亲笔题词:纪念百色起义、龙州起义六十周年。参加百色起义、龙州起义的21名红七军、红八军老战士和各界干部群众等1800多人出席了大会。中共中央军委代表洪学智上将、广州军区代表张仲先中将、自治区党委书记陈辉光在会上讲话。全区各族人民继承百色起义、龙州起义的光荣传统,踏着革命前辈的足迹,坚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团结一致,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奋斗。
  学习贯彻江泽民总书记在广西考察的重要讲话。1990年11月19日至25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在中共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温家宝等陪同下,考察了桂林市、百色地区、北海市和南宁市等地并作了重要讲话:第一,充分肯定广西改革开放和建设中取得的巨大成就,同时也看到广西同其他经济基础较好、发展较快的省区的差距。要实事求是地分析和认识形势,正确对待发展经济的优势和劣势,扬长避短,奋发努力,把广西的工作做得更好。第二,广西的安定团结是比较好的,民族团结也是好的。要十分珍惜、倍加爱护广西安定团结的局面。第三,各级党组织要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专心致志,共同配合,一心一意搞经济建设,发展生产力。第四,广西的贫困面比较大,要把扶贫工作当作党委、政府的一项主要任务切实抓好。第五,要坚定不移地坚持改革开放政策。充分利用广西对外开放的有利条件,采取切实的具体措施,把对外开放搞得更好。第六,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在各部门、各级领导班子中,党委要起核心领导作用。第七,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要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地前进。12月7日,自治区党委领导班子认真学习贯彻江泽民同志重要讲话精神,要求全区党员干部,特别是县以上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深入研究,始终把维护安定团结,保持政治、经济、社会稳定作为头等大事来抓,推动广西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干部下基层和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1990年1月26日,自治区党委、政府发出《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组织党政机关干部下基层的通知〉的工作方案》,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干部到工厂、企业、农村、农场、林场、学校、城镇和其他基层单位,了解民情,广交朋友,多做实事,解决突出问题。全区党政机关干部下基层前后共3批15万人。10月24日,自治区党委发出《关于加强企业党组织建设的通知》,强调各级党委要充分认识加强企业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性,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地、全面地解决好企业党组织建设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坚持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保证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要求企业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加强党员教育和管理工作;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和有利于加强党的工作的要求,设置企业党的工作机构和配备专职人员;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强调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保证党的政治路线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要抓好企业领导班子的建设,加强党对企业的领导,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厂长(经理)负责制必须执行,但不能淡化基层党组织。11月5日至8日,自治区党委在南宁召开全区村级组织建设工作会议,研究如何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教育、引导、团结和组织农民壮大集体经济,坚定不移地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12月10日,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级把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建设作为当前农村工作中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坚持不懈地抓下去,突出加强党支部建设这个重点,同时搞好村公所、村委会、经济合作社、团支部、妇代会、民兵、治保、调解等组织的建设。1990年还进行了农村后进党支部的整顿工作。到该年底止,全区2517个农村后进党支部已有2107个进行了整顿,整顿面为83.7%。经过整顿,农村后进党支部已由1988年的16.9%下降到8.8%。广西各级党组织狠抓了广大党员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基本理论教育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以及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全自治区125万党员中,有90%以上的党员分期分批到各类党校系统地接受“三基”教育。通过“三基”教育,使广大党员的党性得到了增强,进一步提高了他们的政治素质。
  开展发展生产力问题的教育。为了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把思想和精力集中到经济建设上来,大力发展广西社会生产力,自治区党委精心部署,从1991年5月起,在全区城乡广泛深入开展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生产力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这场教育活动对于清理“左”的影响、克服僵化陈旧的观念、促进思想解放、调动广大干部大力发展经济的积极性,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为1992年深入学习贯彻邓小平南方谈话,掀起全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新高潮,打下了良好的思想基础。(连载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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