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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行业实行劳保统筹是根据国家建设部、全国总工会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部署产生并发展起来的,在自治区改革、发展、稳定中已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它对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的全面建立,具有积极的影响。它作为社会保障的组成部分,在建筑行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面探索出一条新路。实践证明,这一举措,有利于建筑企业逐步摆脱旧体制遗留的养老保险基金亏损严重的历史问题,有利于加快社会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有利于解决企业劳保支出畸轻畸重、贫富不均的问题,有利于建筑业振兴发展和社会稳定,是安定一方的大事。
1.建筑行业劳保统筹为企业注入了活力
自治区的劳保统筹工作,在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的关怀重视下,走过了20年历程,并取得了瞩目的成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地、州、市县都建立了劳保统筹管理机构,实行了自治区级统筹管理。截止目前为止,纳入行业统筹范围内的建安企业已达900多户,职工人数26万余人,离退休职工2万余人,退休费用2.4亿元。2010年拨付企业9.8亿元,给劳保支出特困建安企业在已正常拨付的基础上调剂补贴4000万元,其中给自治区建工集团补贴600多万元。每年两节前慰问施工企业困难职工1000多户,慰问金55多万元,发放60年代精简人员生活补助费90多万元,涉及到800多人。这些成效为企业摆脱劳保费亏损的困难局面,为自治区建筑职工队伍的安定起到了不可磨灭的作用。受到了国家建设部、自治区人民政府、建筑施工企业的广泛好评和赞誉。建安企业认为,这一措施是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行保险制度改革中的一根支柱,这项事业为企业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注入了活力。
2.自治区建筑行业劳保統筹工作的运作方法
2.1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全区劳保统筹工作,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文件规定,由自治区城乡和住房建设厅统一领导,自治区建筑行业劳保统筹管理总站负责日常事务的管理工作,各地、州、市设立分站,各县设代办点,分级负责辖区范围内的劳保统筹工作。
2.2统一费率
按照“以支定筹、略有节余”的原则,自治区在全区范围内统一了劳保费取费率。费率的统一为劳保费管理核算、统一平衡创造了条件。2008年以来的劳保取费标准定位直接费3.2%,总造价2.86%。
2.3统一收缴办法
劳保费由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向项目所在劳保统筹机构预缴,依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合同造价结算,凡未缴纳劳保统筹费的不予办理规划、施工手续,施工单位不得开工。次办法基本解决了劳保费的缴费问题。项目竣工后,劳保统筹机构与建设单位按照结算造价办理劳保费结算,对预收的费用多退少补。
2.4统一拨付
自治区现行拨付办法为:统筹内施工企业按完成产值,所收取的劳保费,由统筹机构扣除管理费后按工程进度分段拨付,并在工程结算后全额拨付给施工企业。外省企业,其拨付比例为劳保费的20%以内,由统筹机构(总站)拨付驻疆办事处,再由办事处拨给企业。
2.5统一财务管理办法
全区统一执行由自治区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颁发的财务管理办法和会计制度,统一使用财政厅监制的收费收据,统一核算办法,各分站的财务管理由总站垂直管理。工作经费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批决定并统一由总站核拨。全区建立了年度决算会审制度,这些办法对管好用好劳保基金起到了积极作用。
2.6统一调剂补贴
外省、其他企业拨付后的余额用来调剂补助劳保支出特困企业,全区每年补贴一次,由总站根据统一的原则、标准、计算办法,综合平衡拟定方案并报请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后在统一时间发放。
3.存在的困难和薄弱环节
造成费率低的原因主要是:一是取费标准未按“以支定筹、略有结余”的原则核定,水涨船不高,经测算实际数据劳保费标准应为总造价的3.6%,而实际为2.86%相差21%。二是统内企业市场竞争能力不佳,任务承揽不足,工作量、实际生产能力影响劳保费收入。三是建设项目投资不到位,违反开工条件开工,企业垫资施工,拖欠工程款影响了劳保费收入。四是个别地区和建设项目缓缴统筹费仍有发生。以上诸方面原因,造成全区劳保费仍然收不抵支。
4.推动行业劳保统筹工作的对策研究
稳步提高收取率
劳保统筹的关键是劳保基金的收缴,收缴工作的好坏,标志是收取率。目前我区的收取率还达不到要求,笔者认为应采取以下措施努力提高收取率。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缴纳劳保费重要意义的宣传。让所有建设单位、缴费单位都明白缴费是兑现建筑企业职工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是应尽的责任,是离退休职工退休费用的来源,让社会各界都清楚,减、免、缓劳保统筹费就是夺离退休职工的“饭碗”和“活命钱”,是个群众观点问题、政治问题。使全社会形成自觉自愿缴费的大气候。
二是要疏通各种缴费渠道,防止顾此失彼、流失基金。目前征缴的主要是建设项目应提劳保费,争取做好应收尽收。
三是进一步完善收费手段,提高收费覆盖面。目前我区收费的主要手段是运用办理开工许可证、招投标管理、合同审查、规划等行政手段予以控制。除此以外,还应重视质量监督、建筑市场整顿、稽查、决算审查手段作为补充。对点多面广的装饰工程项目和零星工程、特殊工程、无法用以上手段控制的项目要组织力量专门上门征收,对拒不缴纳的要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加收滞纳金。还要注意认真做好竣工后的结算工作,据了解,建设项目投资“三超”问题较为普遍,按照预算造价预收的劳保基金一般都小于决算造价,若只预收不结算则差额部分即被流失。另外要求企业要做好配合工作,按时报送施工资料,不得发生为揽工程而不积极配合劳保费收取工作的现象。要千方百计地扩大收费覆盖面,堵塞一切漏洞,稳步提高收取率。
四是建立收费目标责任制,加强收费执法检查。各级管理机构都要制定收费目标,建立收费责任制,分工负责把辖区范围内的劳保费一分不少地收上来。收费目标的完成情况应与政绩考核联系起来,应与评先创优工作联系起来,凡收费目标完不成,收费覆盖面、收取率达不到自治区指标的,不得评为先进。加强收费执法检查,亮证按标准收费,对擅自减免收费的项目要查清原因,对责任人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在收费中的腐败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与审计、财政稽查部门联合起来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及时纠正收费中的问题。
五是鼓励企业努力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多拿项目,多完成产值。产值和劳保费是正比关系,劳保费收入的增加受产值和取费系数制约,在收费标准不变的情况下,要让企业认识到只有多完成产值,劳保费的来源才有保障。企业的生产能力、竞争能力和建安生产规模对劳保费收入影响颇大,劳保费收入少,统筹机构给企业拨付的就少,差额部分企业还得负担。这一点务必给企业说清楚。
(作者单位: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劳保统筹总站)
1.建筑行业劳保统筹为企业注入了活力
自治区的劳保统筹工作,在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的关怀重视下,走过了20年历程,并取得了瞩目的成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地、州、市县都建立了劳保统筹管理机构,实行了自治区级统筹管理。截止目前为止,纳入行业统筹范围内的建安企业已达900多户,职工人数26万余人,离退休职工2万余人,退休费用2.4亿元。2010年拨付企业9.8亿元,给劳保支出特困建安企业在已正常拨付的基础上调剂补贴4000万元,其中给自治区建工集团补贴600多万元。每年两节前慰问施工企业困难职工1000多户,慰问金55多万元,发放60年代精简人员生活补助费90多万元,涉及到800多人。这些成效为企业摆脱劳保费亏损的困难局面,为自治区建筑职工队伍的安定起到了不可磨灭的作用。受到了国家建设部、自治区人民政府、建筑施工企业的广泛好评和赞誉。建安企业认为,这一措施是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行保险制度改革中的一根支柱,这项事业为企业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注入了活力。
2.自治区建筑行业劳保統筹工作的运作方法
2.1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全区劳保统筹工作,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文件规定,由自治区城乡和住房建设厅统一领导,自治区建筑行业劳保统筹管理总站负责日常事务的管理工作,各地、州、市设立分站,各县设代办点,分级负责辖区范围内的劳保统筹工作。
2.2统一费率
按照“以支定筹、略有节余”的原则,自治区在全区范围内统一了劳保费取费率。费率的统一为劳保费管理核算、统一平衡创造了条件。2008年以来的劳保取费标准定位直接费3.2%,总造价2.86%。
2.3统一收缴办法
劳保费由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向项目所在劳保统筹机构预缴,依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合同造价结算,凡未缴纳劳保统筹费的不予办理规划、施工手续,施工单位不得开工。次办法基本解决了劳保费的缴费问题。项目竣工后,劳保统筹机构与建设单位按照结算造价办理劳保费结算,对预收的费用多退少补。
2.4统一拨付
自治区现行拨付办法为:统筹内施工企业按完成产值,所收取的劳保费,由统筹机构扣除管理费后按工程进度分段拨付,并在工程结算后全额拨付给施工企业。外省企业,其拨付比例为劳保费的20%以内,由统筹机构(总站)拨付驻疆办事处,再由办事处拨给企业。
2.5统一财务管理办法
全区统一执行由自治区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颁发的财务管理办法和会计制度,统一使用财政厅监制的收费收据,统一核算办法,各分站的财务管理由总站垂直管理。工作经费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批决定并统一由总站核拨。全区建立了年度决算会审制度,这些办法对管好用好劳保基金起到了积极作用。
2.6统一调剂补贴
外省、其他企业拨付后的余额用来调剂补助劳保支出特困企业,全区每年补贴一次,由总站根据统一的原则、标准、计算办法,综合平衡拟定方案并报请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后在统一时间发放。
3.存在的困难和薄弱环节
造成费率低的原因主要是:一是取费标准未按“以支定筹、略有结余”的原则核定,水涨船不高,经测算实际数据劳保费标准应为总造价的3.6%,而实际为2.86%相差21%。二是统内企业市场竞争能力不佳,任务承揽不足,工作量、实际生产能力影响劳保费收入。三是建设项目投资不到位,违反开工条件开工,企业垫资施工,拖欠工程款影响了劳保费收入。四是个别地区和建设项目缓缴统筹费仍有发生。以上诸方面原因,造成全区劳保费仍然收不抵支。
4.推动行业劳保统筹工作的对策研究
稳步提高收取率
劳保统筹的关键是劳保基金的收缴,收缴工作的好坏,标志是收取率。目前我区的收取率还达不到要求,笔者认为应采取以下措施努力提高收取率。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缴纳劳保费重要意义的宣传。让所有建设单位、缴费单位都明白缴费是兑现建筑企业职工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是应尽的责任,是离退休职工退休费用的来源,让社会各界都清楚,减、免、缓劳保统筹费就是夺离退休职工的“饭碗”和“活命钱”,是个群众观点问题、政治问题。使全社会形成自觉自愿缴费的大气候。
二是要疏通各种缴费渠道,防止顾此失彼、流失基金。目前征缴的主要是建设项目应提劳保费,争取做好应收尽收。
三是进一步完善收费手段,提高收费覆盖面。目前我区收费的主要手段是运用办理开工许可证、招投标管理、合同审查、规划等行政手段予以控制。除此以外,还应重视质量监督、建筑市场整顿、稽查、决算审查手段作为补充。对点多面广的装饰工程项目和零星工程、特殊工程、无法用以上手段控制的项目要组织力量专门上门征收,对拒不缴纳的要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加收滞纳金。还要注意认真做好竣工后的结算工作,据了解,建设项目投资“三超”问题较为普遍,按照预算造价预收的劳保基金一般都小于决算造价,若只预收不结算则差额部分即被流失。另外要求企业要做好配合工作,按时报送施工资料,不得发生为揽工程而不积极配合劳保费收取工作的现象。要千方百计地扩大收费覆盖面,堵塞一切漏洞,稳步提高收取率。
四是建立收费目标责任制,加强收费执法检查。各级管理机构都要制定收费目标,建立收费责任制,分工负责把辖区范围内的劳保费一分不少地收上来。收费目标的完成情况应与政绩考核联系起来,应与评先创优工作联系起来,凡收费目标完不成,收费覆盖面、收取率达不到自治区指标的,不得评为先进。加强收费执法检查,亮证按标准收费,对擅自减免收费的项目要查清原因,对责任人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在收费中的腐败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与审计、财政稽查部门联合起来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及时纠正收费中的问题。
五是鼓励企业努力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多拿项目,多完成产值。产值和劳保费是正比关系,劳保费收入的增加受产值和取费系数制约,在收费标准不变的情况下,要让企业认识到只有多完成产值,劳保费的来源才有保障。企业的生产能力、竞争能力和建安生产规模对劳保费收入影响颇大,劳保费收入少,统筹机构给企业拨付的就少,差额部分企业还得负担。这一点务必给企业说清楚。
(作者单位: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劳保统筹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