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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太祖朱元璋的六谕是明代基层教化的教旨。由于切近家庭伦理,六谕在16世纪开始出现在士大夫编纂的族规家训中。地方官主导下的乡约,一方面以六谕为精神内核,一方面又多以家族为实施单位,以及朝廷以六谕训宗人的风示,都推动了六谕与族规家训的进一步融合。族规家训以各种形式接纳六谕,同时又在对六谕的诠释中体现其宗族法规的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