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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粤府办[201335号)、《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管理分类改革目录(暂行)》(粤府办[2013]6号)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印发执行。为做好相关实施工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并联办理实施意见》、《广东省企业投资竞争性配置公共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实施方案》、《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报建和验收事项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实施意见》4个配套文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