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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印发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提到,今后不再建设传统的封闭式住宅小区,新建的住宅鼓励推行街区制。同时,对于早已经建设完成的各类小区和机关大院要逐渐的对外打开,让小区里面的道路实现公共化,方便群众的出行,进一步解决城市交通路网配置的有关问题,提高城市土地的使用效率。纵观世界各国,很多地区早已推广了开放式小区模式,缓解了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诸多问题。本文,笔者从法律角度探讨了开放小区的利弊,并针对如何推行开放式小区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