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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延政办发[2013]8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延安市扶持农村贫困人口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一三年六月八日延安市扶持农村贫困人口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延安要在全省率先实现脱贫目标"的重要指示精神,设立延安市扶持农村贫困人口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为了加强和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车件仝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