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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刊文摘》1月10日报道,目前,北京市交通委正式出台《北京市小客车合乘出行的意见》,鼓励出行线路相同的市民在签订合同的情况下合乘,并分摊相应费用。
多年来,私家车“拼车”合乘问题始终备受舆论关注,主要原因就在于它一直游走在法律边缘。“有偿拼车是不是非法营运”、“发生意外事故谁来负责?”等问题始终争论不休。而这次北京的做法是将“拼车”合法化问题从长期议而不决的犹豫中挣脱出来,让拼车在北京被正名,使其驶上了规范化的坦途。
“找人拼车回家过年,不用在冬天里拖着大包小包赶火车,也不用在火车上受冻,还可以点对点接送,享受开车回家的便捷,何乐不为呢?”、“找一两个人拼车,大家分担油费、路桥费,既可减少开车成本,还能在路上有个伴,不寂寞,有何不好呢?”这些年,持这种观点选择拼车回家过年的人越来越多,“拼车”回家的势头越来越猛。
然而,拼车却一直没有合法化规范化,得不到法律的保护与鼓励。按现有法律规定,中国私家车是不能从事营利性载客的,无偿拼车不存在法律问题,而有偿拼车严格来说是违法的,因为,收费了就意味着破坏了私家车登记时注明的“非营运车辆”的性质。因此,私家车车主如果和拼客签订付费合同,合同本身会因违法而无效。一旦发生事故,保险公司甚至会因这份“违法合同”透露出的“改变车辆运营性质”问题而拒赔。
这就是说,拼车行为在没有法律规范的情况下是很容易出问题的,如果放开拼车,还会给城市管理带来许多新麻烦。问题是,我们的管理者应该明白,城市人满为患、车满为患,打车难和堵车已成为顽疾。拼车却能节能减排,还能缓解道路拥堵。顺风车每天可减少10%至25%的车辆,以北京500多万辆车为例,每天可有效减少40万辆车出行。而且,拼车增加了供给,赋予了乘客更多的选择空间,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对“黑车”市场形成一种挤压。
更何况,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有偿拼车并不属于道路运输经营,不是规定中应当禁止的行为。从情理上讲,拼车尽管不计折旧,车辆上路总要耗油付过路费吧,拼车者付点成本费给私家车车主,应当说是理所当然的,这和几个同事上餐馆AA制饱食一顿差不多是一样的道理。
因此,笔者以为,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尽快推动修订认定“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有偿拼车是违法”的地方法规,推动立法单位制定“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有偿拼车为合法”的法律,以明确阐释拼车现象应该如何规范,应如何实施有效管理等,从而,早日将北京拼车合法化规范化的做法推向全国。
(作者单位:浙江省云和县道路运管局)
多年来,私家车“拼车”合乘问题始终备受舆论关注,主要原因就在于它一直游走在法律边缘。“有偿拼车是不是非法营运”、“发生意外事故谁来负责?”等问题始终争论不休。而这次北京的做法是将“拼车”合法化问题从长期议而不决的犹豫中挣脱出来,让拼车在北京被正名,使其驶上了规范化的坦途。
“找人拼车回家过年,不用在冬天里拖着大包小包赶火车,也不用在火车上受冻,还可以点对点接送,享受开车回家的便捷,何乐不为呢?”、“找一两个人拼车,大家分担油费、路桥费,既可减少开车成本,还能在路上有个伴,不寂寞,有何不好呢?”这些年,持这种观点选择拼车回家过年的人越来越多,“拼车”回家的势头越来越猛。
然而,拼车却一直没有合法化规范化,得不到法律的保护与鼓励。按现有法律规定,中国私家车是不能从事营利性载客的,无偿拼车不存在法律问题,而有偿拼车严格来说是违法的,因为,收费了就意味着破坏了私家车登记时注明的“非营运车辆”的性质。因此,私家车车主如果和拼客签订付费合同,合同本身会因违法而无效。一旦发生事故,保险公司甚至会因这份“违法合同”透露出的“改变车辆运营性质”问题而拒赔。
这就是说,拼车行为在没有法律规范的情况下是很容易出问题的,如果放开拼车,还会给城市管理带来许多新麻烦。问题是,我们的管理者应该明白,城市人满为患、车满为患,打车难和堵车已成为顽疾。拼车却能节能减排,还能缓解道路拥堵。顺风车每天可减少10%至25%的车辆,以北京500多万辆车为例,每天可有效减少40万辆车出行。而且,拼车增加了供给,赋予了乘客更多的选择空间,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对“黑车”市场形成一种挤压。
更何况,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有偿拼车并不属于道路运输经营,不是规定中应当禁止的行为。从情理上讲,拼车尽管不计折旧,车辆上路总要耗油付过路费吧,拼车者付点成本费给私家车车主,应当说是理所当然的,这和几个同事上餐馆AA制饱食一顿差不多是一样的道理。
因此,笔者以为,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尽快推动修订认定“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有偿拼车是违法”的地方法规,推动立法单位制定“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有偿拼车为合法”的法律,以明确阐释拼车现象应该如何规范,应如何实施有效管理等,从而,早日将北京拼车合法化规范化的做法推向全国。
(作者单位:浙江省云和县道路运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