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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1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出"关于开展中央企业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专项检查通知"(安监总厅安健函〔2016〕62号),以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工作,督促中央企业总部及所属独资分(子)公司、控股公司、下属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充分发挥中央企业作为行业排头兵的作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