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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是党中央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和新的工作要求。新常态具有新变化,但无论我区农牧业发展的外部条件和内部动因如何变化,农牧业在全区经济的基础地位不会变,加快推进农牧业强区建设仍是我区适应新常态新要求的需求所在。
一、推进农牧业结构调整,增强农牧业强区建设新动力
(一)种养结构由“以粮为主”向“粮畜并重”转变
近年来,我区粮食生产实现“十一连丰”,已具备500亿斤以上粮食生产能力。同时,形成草原畜牧业稳定发展、农区畜牧业加快发展的态势,2014年牧业年度牲畜存栏达到12915.8万头只,同比增长9.27 %,实现畜牧业发展“十连稳”,特别是羊存栏在2013年首次突破9000万只的基础上,2014年又突破了1亿只,全区基本形成“粮畜并重” 的农牧业产业格局。
2015年,我区继续保证粮食总播种面积不低于8000万亩的前提下,大力推广节水灌溉、地膜覆盖、测土配方施肥等实用技术,新增节水灌溉面积510万亩,新增高标准基本农田400万亩,启动耕地质量保护行动,努力实现粮食生产“十二连丰”;牲畜头数继续稳定在1.2亿头只以上,以建设型畜牧业为抓手,做优做强草原畜牧业,做大做强农区畜牧业,推进畜牧业进一步转型升级,促进全区农牧业产业多元、产业延伸发展。
(二)产品结构由“生产导向”向“消费导向”转变
我国居民的农畜产品消费经历了满足温饱、模仿型排浪式消费之后也进入了个性化、多样化消费阶段,人们越来越关注“舌尖上的安全”、“舌尖上的美味”,不仅要吃饱吃好,还要吃得平衡、安全和健康。
我区作为国家重要的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农畜产品生产比较适应个性化、多样化消费的市场导向。2014年,我区“三品一标”(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达到2038个,仅2014年新认定无公害农产品产地182个,产品393个,无公害农产品年生产总量达1072.72万吨。在这个基础上,再经2-3年的努力,我区力争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证面积达到2600万亩,约占全区农作物播种面积的1/4以上;无公害畜产品认证达到2500万头(只),占全区大小牲畜年底存栏头数的40%以上,绿色食品认证生产企业达到500家,将为我区农牧业生产由“生产导向”向“消费导向”转变,主动适应市场变化,加快调整农牧业结构增添更多活力。
(三)区域结构由“零散”向“集聚”转变
我区独特的自然环境与气候条件使农牧业的生态条件、作物和畜种分布、耕作和饲养制度成明显的地域性差异。但是,过去受到农畜产品生产能力弱、市场供给短缺等影响,使农牧户只围绕自家的土地草牧场,生产经营各自所需的各种农畜产品,很多优势品种区域主导地位不突出,农牧业生产形成了小规模、零散经营的区域分布格局。
近年来,随着农牧业机械化、科技化等水平的提高,农畜产品市场紧缺情况得到根本转变,在国家和自治区的政策引导下,优势品种日趋向优势区域集中,目前围绕乳、肉、绒、粮油、薯菜、饲草、特色(林下、沙地农畜产品)等7种优势产品,在全区已形成了全国知名的黄金奶源带、马铃薯黄金带、玉米黄金带、优质肉羊产业带以及优质林下产业带等特色优势产业带,呈现明显的优势农畜产品集聚化布局的特征。
二、提高农牧业产业化水平,寻求农牧业强区建设新突破
(一)产业组织方式由“内部优化”向“内外联动”转变
在做强一产的同时,要做大二产,做活三产,把产业链、价值链等现代产业组织方式引入农业,用工业化的理念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互动,形成“第六产业”的综合优势,推进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建设。
培育壮大农牧业龙头企业,提升农畜产品加工转化能力,延伸农畜产品产业链。龙头企业是农牧业产业化的重点市场主体,通过各种利益联结机制与农牧户相联系,带动农牧户进入市场,实现农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我区围绕龙头企业原料需求,已经形成为养而种、为加而养、为销而加的良性循环产业链和大企业带动大基地,大基地支持大企业的产业优化升级的发展格局。目前,初步形成乳业、羊绒、肉牛、肉羊、玉米、小麦、水稻、高油大豆、马铃薯、番茄(红干椒)10个重点农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形成年加工转化粮油1600万吨、牛奶1000万吨、肉类260万吨、羊绒2.2万吨、马铃薯360万吨的生产能力。2014年,全区全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农畜产品加工企业实现总产值3847亿元,增长10.7%;实现销售收入3780亿元,增长9.4%;农畜产品加工率达到57.6%,为农牧业产业化水平跨上新台阶奠定了良好基础。
积极把握消费导向,加快建设农村牧区农畜产品流通体系,延伸农畜产品价值链。我区年交易额亿元以上(或年交易额5000万元以上,占地50亩以上)的农畜产品批发市场有74个,其中年交易额5亿元以上的农畜产品批发市场23个,年交易额10亿元以上的农畜产品批发市场17个;全区102个旗县都已建设农畜产品批发市场。2013年,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达到20786家,入社农牧民达到438247人,基本形成以大型农畜产品批发市场为核心,以专业批发市场为支撑,以农贸市场为补充,以专业合作社和农畜产品基地为基础的农畜产品流通体系。据统计,我区马铃薯鲜薯60%销往华北地区,马铃薯原种90%销往华南地区,京津地区优质小麦加工产品和优质牛羊肉产品的54%来自我区。今后我区将继续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惠民工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工程、食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建设工程、新建改建农畜产品批发市场工程等,加快以产业园区建设为主的加工基地建设,加强市场、物流、电子商务等输出基地建设,构建“电商平台+直销中心+零售体验店”一体化的农畜产品宣传、展示、销售平台,形成更精更深的加工和更便捷更安全的输出能力,打造更多“生产+加工+销售”的全产业链和价值链,加快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互动发展。 (二)农牧业标准化生产由“低”向“高”转变
农牧业标准化是农畜产品生产及加工、流通的标准化,是提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农畜产品市场竞争能力的重要保证。我国加入WTO之初,由于农业生产标准“门槛”低、检测能力弱,90%的农产品出口企业不同程度地受到国外技术壁垒的影响,也为国外农产品大量进入我国市场提供了便利,加快建立符合国际规范和食品安全的农业标准化体系,使其承担起扩大出口、调节进口的作用,成为迫在眉睫的任务。经过10多年的努力,我国农业标准化水平得到明显提高,也成为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重要动力。农牧业产业化的实施过程,既是农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行为标准化的过程,也是规范千家万户农牧民生产行为和应对千变万化农产品市场的过程。目前,我区农畜产品价格优势完全消失,可将农牧业标准化建设与科技成果转化、品牌化发展等紧密结合,推进产业化发展,使标准化成为农牧业提升生产效益和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措施之一。
(三)龙头企业与农牧民利益联结由“松散型”向“紧密型”转变
龙头企业与农牧民利益联结机制关系到农牧业产业化层次提升,关系到农牧民收入多元化和稳定增收。近年来,在农牧业产业快速发展带动下,我区龙头企业与农牧户之间的合作方式不断得到创新和完善,由单纯的企业与农牧户合作方式,逐渐发展为经纪人、合作社、产业基地、金融部门等参与的多种合作,形成股份合作型、订单合同型、价格保护型、服务协作型、流转聘用型等利益联结机制。2013年,全区有212.6万户农牧民进入产业化经营链条,占全区农牧户总数的59%以上;农牧民来自产业化经营中的人均纯收入达到3730元,占到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的43.4%。但我区龙头企业与农牧户市场地位不等,农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不健全;与农牧民相互信任度较低,合作意愿较低;缺乏诚信理念,合同履约率低,整体上龙头企业与农牧民的利益联结仍较为松散。
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我区时指出,要探索一些好办法,帮助农牧民更多分享产业利润效益,真正同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形成利益共同体。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我区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自治区九届十一次全会会议决策部署,2014年9月,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关于深化农村牧区改革建立完善龙头企业与农牧民利益连结机制的意见》(内党办发〔2014〕30号),提出切实保障农牧民合法权益、积极稳定农畜产品价格、着力营造“订单农业”发展良好环境、加快构建经营主体诚信体系、加大农牧业生产保险支持力度、加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培育新型经营主体、规范农牧民经纪人队伍、加快土地草牧场经营权流转、引导建立新型融资机制等要求和部署。
今后,根据内党办发〔2014〕30号文件精神,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引导鼓励龙头企业与农牧民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紧密型利益联结关系,促进龙头企业提质增效、带动农牧民持续增收。
三、创新农牧业经营机制,挖掘农牧业强区建设新潜力
(一)经营规模由“小而散”向“适度规模”转变
近年来,我区农牧业生产成本处在“上升通道”,人工、饲草料、机械作业等费用上涨很快,种子、化肥、农药等投入品价格也高水平徘徊,农牧业生产成本的“地板”不断抬升。同时,国际大宗农产品到岸价格已不同程度低于区内同类产品价格,进口牛羊肉价格不到我区零售价格的一半,农畜产品继续提价遭遇“天花板”,已影响我区种粮养畜收益,自治区乃至全国面临农牧业资源环境制约突出,受成本“地板”和价格“天花板”双重挤压的局面。
如何破解双重挤压?从成本角度看,农牧业生产成本上升除受到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影响以外,也与以家庭为单位的“小而散”经营方式密切关联。现在全国户均不到半公顷地的规模,显然难有高效益。2013年,我区户均耕地也不足2公顷,户均可利用草牧场不到50公顷,农牧户在农牧业经营效益中扣除劳动力、管理等费用后所剩无几。为此,适度扩大经营规模,降低单位土地机械、劳动力、管理等生产成本成为应对双重挤压的有效措施之一。
积极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是中央和自治区推进现代农牧业发展的主要任务之一。2014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指出,积极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也是农民群众的自觉选择。要引导和规范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方式多种多样,要因地制宜,充分发挥基层和群众首创精神,允许“探索、探索、再探索”。为了提升农牧业生产的规模效益,我区积极开展土地草牧场流转工作,2014年已启动12个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办证和10个牧区草原确权承包试点,今年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的精神,扎实开展土地草牧场确权登记办证工作,预计2015年完成草原确权承包,2017年全面完成土地确权登记办证工作,将有力推进全区农牧业适度规模经营。
(二)经营主体由“单一传统型”向“多元新型”转变
随着城镇化和工业化的推进,特别是大量年轻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农牧业兼业化、农牧民老龄化、农村牧区空心化逐渐突出。2013年,全国农民工数量近2.7亿人,约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45%,许多农村50岁以上的劳动力占比超过了50%,“谁来种地”、“怎么种地”成为农业发展面临的现实问题。对此,2013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指出,核心是要解决好人的问题,通过富裕农民、提高农民、扶持农民,让农业经营有效益,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体面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鼓励发展、大力扶持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主体。我国现有农牧业经营主体是在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随着我国农业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农业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日益显示出发展生机与潜力,已成为现代农牧业发展的核心主体。这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相比普通农牧户,往往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先进的农牧业发展理念,是农牧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生力军和开拓农畜产品市场、促进农村牧区土地草牧场与其他生产要素结合的活跃力量。我区经济工作会议强调,大力发展家庭农牧场、合作社、种养大户等多种形式的新型经营主体,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发展现代农牧业,这充分适应了现代农牧业发展的新要求。
积极培育职业农牧民。没有农牧民的现代化就没有农牧业现代化。把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发展职业农民结合起来,培育发展现代农业的带头人和骨干力量。经济工作会议还指出,认真做好培养新型农牧民工作,完善职业培训政策,抓好农村牧区实用人才培养,吸引具有专业知识的大中专毕业生从事农牧业生产经营,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职业农牧民队伍。今后,我区要制定专门规划和政策,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努力构建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认定、扶持体系,建立公益性农民培养培训制度,探索建立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制度,加快农牧民由“兼业化”向“职业化”转变。
(作者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发展研究中心)
责任编辑:杨再梅
一、推进农牧业结构调整,增强农牧业强区建设新动力
(一)种养结构由“以粮为主”向“粮畜并重”转变
近年来,我区粮食生产实现“十一连丰”,已具备500亿斤以上粮食生产能力。同时,形成草原畜牧业稳定发展、农区畜牧业加快发展的态势,2014年牧业年度牲畜存栏达到12915.8万头只,同比增长9.27 %,实现畜牧业发展“十连稳”,特别是羊存栏在2013年首次突破9000万只的基础上,2014年又突破了1亿只,全区基本形成“粮畜并重” 的农牧业产业格局。
2015年,我区继续保证粮食总播种面积不低于8000万亩的前提下,大力推广节水灌溉、地膜覆盖、测土配方施肥等实用技术,新增节水灌溉面积510万亩,新增高标准基本农田400万亩,启动耕地质量保护行动,努力实现粮食生产“十二连丰”;牲畜头数继续稳定在1.2亿头只以上,以建设型畜牧业为抓手,做优做强草原畜牧业,做大做强农区畜牧业,推进畜牧业进一步转型升级,促进全区农牧业产业多元、产业延伸发展。
(二)产品结构由“生产导向”向“消费导向”转变
我国居民的农畜产品消费经历了满足温饱、模仿型排浪式消费之后也进入了个性化、多样化消费阶段,人们越来越关注“舌尖上的安全”、“舌尖上的美味”,不仅要吃饱吃好,还要吃得平衡、安全和健康。
我区作为国家重要的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农畜产品生产比较适应个性化、多样化消费的市场导向。2014年,我区“三品一标”(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达到2038个,仅2014年新认定无公害农产品产地182个,产品393个,无公害农产品年生产总量达1072.72万吨。在这个基础上,再经2-3年的努力,我区力争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证面积达到2600万亩,约占全区农作物播种面积的1/4以上;无公害畜产品认证达到2500万头(只),占全区大小牲畜年底存栏头数的40%以上,绿色食品认证生产企业达到500家,将为我区农牧业生产由“生产导向”向“消费导向”转变,主动适应市场变化,加快调整农牧业结构增添更多活力。
(三)区域结构由“零散”向“集聚”转变
我区独特的自然环境与气候条件使农牧业的生态条件、作物和畜种分布、耕作和饲养制度成明显的地域性差异。但是,过去受到农畜产品生产能力弱、市场供给短缺等影响,使农牧户只围绕自家的土地草牧场,生产经营各自所需的各种农畜产品,很多优势品种区域主导地位不突出,农牧业生产形成了小规模、零散经营的区域分布格局。
近年来,随着农牧业机械化、科技化等水平的提高,农畜产品市场紧缺情况得到根本转变,在国家和自治区的政策引导下,优势品种日趋向优势区域集中,目前围绕乳、肉、绒、粮油、薯菜、饲草、特色(林下、沙地农畜产品)等7种优势产品,在全区已形成了全国知名的黄金奶源带、马铃薯黄金带、玉米黄金带、优质肉羊产业带以及优质林下产业带等特色优势产业带,呈现明显的优势农畜产品集聚化布局的特征。
二、提高农牧业产业化水平,寻求农牧业强区建设新突破
(一)产业组织方式由“内部优化”向“内外联动”转变
在做强一产的同时,要做大二产,做活三产,把产业链、价值链等现代产业组织方式引入农业,用工业化的理念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互动,形成“第六产业”的综合优势,推进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建设。
培育壮大农牧业龙头企业,提升农畜产品加工转化能力,延伸农畜产品产业链。龙头企业是农牧业产业化的重点市场主体,通过各种利益联结机制与农牧户相联系,带动农牧户进入市场,实现农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我区围绕龙头企业原料需求,已经形成为养而种、为加而养、为销而加的良性循环产业链和大企业带动大基地,大基地支持大企业的产业优化升级的发展格局。目前,初步形成乳业、羊绒、肉牛、肉羊、玉米、小麦、水稻、高油大豆、马铃薯、番茄(红干椒)10个重点农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形成年加工转化粮油1600万吨、牛奶1000万吨、肉类260万吨、羊绒2.2万吨、马铃薯360万吨的生产能力。2014年,全区全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农畜产品加工企业实现总产值3847亿元,增长10.7%;实现销售收入3780亿元,增长9.4%;农畜产品加工率达到57.6%,为农牧业产业化水平跨上新台阶奠定了良好基础。
积极把握消费导向,加快建设农村牧区农畜产品流通体系,延伸农畜产品价值链。我区年交易额亿元以上(或年交易额5000万元以上,占地50亩以上)的农畜产品批发市场有74个,其中年交易额5亿元以上的农畜产品批发市场23个,年交易额10亿元以上的农畜产品批发市场17个;全区102个旗县都已建设农畜产品批发市场。2013年,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达到20786家,入社农牧民达到438247人,基本形成以大型农畜产品批发市场为核心,以专业批发市场为支撑,以农贸市场为补充,以专业合作社和农畜产品基地为基础的农畜产品流通体系。据统计,我区马铃薯鲜薯60%销往华北地区,马铃薯原种90%销往华南地区,京津地区优质小麦加工产品和优质牛羊肉产品的54%来自我区。今后我区将继续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惠民工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工程、食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建设工程、新建改建农畜产品批发市场工程等,加快以产业园区建设为主的加工基地建设,加强市场、物流、电子商务等输出基地建设,构建“电商平台+直销中心+零售体验店”一体化的农畜产品宣传、展示、销售平台,形成更精更深的加工和更便捷更安全的输出能力,打造更多“生产+加工+销售”的全产业链和价值链,加快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互动发展。 (二)农牧业标准化生产由“低”向“高”转变
农牧业标准化是农畜产品生产及加工、流通的标准化,是提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农畜产品市场竞争能力的重要保证。我国加入WTO之初,由于农业生产标准“门槛”低、检测能力弱,90%的农产品出口企业不同程度地受到国外技术壁垒的影响,也为国外农产品大量进入我国市场提供了便利,加快建立符合国际规范和食品安全的农业标准化体系,使其承担起扩大出口、调节进口的作用,成为迫在眉睫的任务。经过10多年的努力,我国农业标准化水平得到明显提高,也成为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重要动力。农牧业产业化的实施过程,既是农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行为标准化的过程,也是规范千家万户农牧民生产行为和应对千变万化农产品市场的过程。目前,我区农畜产品价格优势完全消失,可将农牧业标准化建设与科技成果转化、品牌化发展等紧密结合,推进产业化发展,使标准化成为农牧业提升生产效益和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措施之一。
(三)龙头企业与农牧民利益联结由“松散型”向“紧密型”转变
龙头企业与农牧民利益联结机制关系到农牧业产业化层次提升,关系到农牧民收入多元化和稳定增收。近年来,在农牧业产业快速发展带动下,我区龙头企业与农牧户之间的合作方式不断得到创新和完善,由单纯的企业与农牧户合作方式,逐渐发展为经纪人、合作社、产业基地、金融部门等参与的多种合作,形成股份合作型、订单合同型、价格保护型、服务协作型、流转聘用型等利益联结机制。2013年,全区有212.6万户农牧民进入产业化经营链条,占全区农牧户总数的59%以上;农牧民来自产业化经营中的人均纯收入达到3730元,占到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的43.4%。但我区龙头企业与农牧户市场地位不等,农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不健全;与农牧民相互信任度较低,合作意愿较低;缺乏诚信理念,合同履约率低,整体上龙头企业与农牧民的利益联结仍较为松散。
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我区时指出,要探索一些好办法,帮助农牧民更多分享产业利润效益,真正同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形成利益共同体。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我区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自治区九届十一次全会会议决策部署,2014年9月,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关于深化农村牧区改革建立完善龙头企业与农牧民利益连结机制的意见》(内党办发〔2014〕30号),提出切实保障农牧民合法权益、积极稳定农畜产品价格、着力营造“订单农业”发展良好环境、加快构建经营主体诚信体系、加大农牧业生产保险支持力度、加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培育新型经营主体、规范农牧民经纪人队伍、加快土地草牧场经营权流转、引导建立新型融资机制等要求和部署。
今后,根据内党办发〔2014〕30号文件精神,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引导鼓励龙头企业与农牧民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紧密型利益联结关系,促进龙头企业提质增效、带动农牧民持续增收。
三、创新农牧业经营机制,挖掘农牧业强区建设新潜力
(一)经营规模由“小而散”向“适度规模”转变
近年来,我区农牧业生产成本处在“上升通道”,人工、饲草料、机械作业等费用上涨很快,种子、化肥、农药等投入品价格也高水平徘徊,农牧业生产成本的“地板”不断抬升。同时,国际大宗农产品到岸价格已不同程度低于区内同类产品价格,进口牛羊肉价格不到我区零售价格的一半,农畜产品继续提价遭遇“天花板”,已影响我区种粮养畜收益,自治区乃至全国面临农牧业资源环境制约突出,受成本“地板”和价格“天花板”双重挤压的局面。
如何破解双重挤压?从成本角度看,农牧业生产成本上升除受到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影响以外,也与以家庭为单位的“小而散”经营方式密切关联。现在全国户均不到半公顷地的规模,显然难有高效益。2013年,我区户均耕地也不足2公顷,户均可利用草牧场不到50公顷,农牧户在农牧业经营效益中扣除劳动力、管理等费用后所剩无几。为此,适度扩大经营规模,降低单位土地机械、劳动力、管理等生产成本成为应对双重挤压的有效措施之一。
积极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是中央和自治区推进现代农牧业发展的主要任务之一。2014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指出,积极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也是农民群众的自觉选择。要引导和规范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方式多种多样,要因地制宜,充分发挥基层和群众首创精神,允许“探索、探索、再探索”。为了提升农牧业生产的规模效益,我区积极开展土地草牧场流转工作,2014年已启动12个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办证和10个牧区草原确权承包试点,今年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的精神,扎实开展土地草牧场确权登记办证工作,预计2015年完成草原确权承包,2017年全面完成土地确权登记办证工作,将有力推进全区农牧业适度规模经营。
(二)经营主体由“单一传统型”向“多元新型”转变
随着城镇化和工业化的推进,特别是大量年轻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农牧业兼业化、农牧民老龄化、农村牧区空心化逐渐突出。2013年,全国农民工数量近2.7亿人,约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45%,许多农村50岁以上的劳动力占比超过了50%,“谁来种地”、“怎么种地”成为农业发展面临的现实问题。对此,2013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指出,核心是要解决好人的问题,通过富裕农民、提高农民、扶持农民,让农业经营有效益,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体面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鼓励发展、大力扶持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主体。我国现有农牧业经营主体是在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随着我国农业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农业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日益显示出发展生机与潜力,已成为现代农牧业发展的核心主体。这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相比普通农牧户,往往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先进的农牧业发展理念,是农牧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生力军和开拓农畜产品市场、促进农村牧区土地草牧场与其他生产要素结合的活跃力量。我区经济工作会议强调,大力发展家庭农牧场、合作社、种养大户等多种形式的新型经营主体,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发展现代农牧业,这充分适应了现代农牧业发展的新要求。
积极培育职业农牧民。没有农牧民的现代化就没有农牧业现代化。把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发展职业农民结合起来,培育发展现代农业的带头人和骨干力量。经济工作会议还指出,认真做好培养新型农牧民工作,完善职业培训政策,抓好农村牧区实用人才培养,吸引具有专业知识的大中专毕业生从事农牧业生产经营,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职业农牧民队伍。今后,我区要制定专门规划和政策,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努力构建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认定、扶持体系,建立公益性农民培养培训制度,探索建立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制度,加快农牧民由“兼业化”向“职业化”转变。
(作者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发展研究中心)
责任编辑:杨再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