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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即国发办[2010]53号文件,其第二条第四点“加强烟花爆竹产品质量标准和包装标识管理:质检部门要会同安全监管、公安等有关部门,及时组织修订有关产品质量技术标准,科学进行产品分类、分级,从严规定产品种类、规格、药量等重要安全技术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