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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指出要大力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加快推进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由此可见,国有林区森工企业加快推进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流转势在必行.当前在国有林区已经开始进行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流转工作,但在其财务收支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还没有出台一些具体规定,在这方面亟需规范,本文主要就此提出一些具体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