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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公共利益的具体表现,无论是马来西亚的法律制度,还是其经济社会发展政策,都是一种利益博奕的结果。博奕的规则、利益集团的力量大小、策略选择是否得当都对博奕的结果即公共利益的形成具有重要影响,其中博奕规则的影响最为关键。在既定规则下,作为一个利益集团,要想在利益博奕中,尽可能取得较多的利益,必须尽可能加强自己的力量,在博奕过程中,采取理性的策略,否则可能会一招不慎,满盘皆输,自己集团的利益在制度或政策(公共利益的具体体现)中也难以得到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