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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活动需要借助和受制于一定的体制。实施校长负责制的初衷是防止学校管理工作互相推诿以提高效率。然而,该体制赋予了校长近乎神圣的权力,为校长专权打开方便之门,而监督机制却形同虚设。本文结合实际,就如何在校长负责制下施行分权管理进行了探讨,祈望消解局限性并找到高效管理的新途径和良性体制的平衡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