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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讼”意识作为一种根深蒂固的中国传统,在当代中国仍然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无论在目的、手段、效果还是发展趋势上,我国法院调解制度都受到来自“非讼”意识全方位的影响。目前调解逐渐成为国家治理的主要方式之一,在我国“政法式”司法结构的指导下。重调解轻判决的调解制度难以走出“非讼”意识带来的负面效果,因此需要进一步理解我国目前调解制度发展的进路及深层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