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被告人戴孝庆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其犯罪所得赃款、赃物予以追缴……”2007年11月27日,随着审判长的宣判,被告人席上的戴孝庆一下子瘫坐到椅子上。
斑白的头发、憔悴的面容让他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苍老了许多……
戴孝庆,1950年出生,四川遂宁人,是一名有着三十几年党龄的老党员。
戴孝庆毕业于西南师范大学历史系。案发前,他可谓位高权重,集多重“光环”于一身:政协重庆市第二届委员会委员,中共重庆市委统战部副部长,重庆社会主义学院党组书记、常务副院长(正厅局级),重庆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副主席……就是这样一个大人物,却因为“小意思”落了马。
1997年是戴孝庆事业上的一个重要转折点。
之前,他虽然有一定的行政职务,但主要从事社会科学学术研究,发表论文,主编书籍,也取得了不少很有见地的成果。
1997年11月底,组织上先后任命他担任重庆社会主义学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主持学院全面工作,对该学院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负有领导、管理的职权和职责。
2000年初,重庆社会主义学院筹划修建职工宿舍楼。工程投入约230万元,不少建筑商都希望能接下这一工程。
建筑商刘勇(化名)经朋友介绍结识了学院“一把手”戴孝庆,并多次托人向戴孝庆打招呼,希望招标时关照一下自己挂靠的静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以下简称静观公司)。之后,在戴孝庆“举手之劳”的帮助下,静观公司最终从三家候选公司中脱颖而出,顺利承建了该项目。
2001年,工程基本完工,刘勇为感谢戴孝庆的“关照”,送给他一部摩托罗拉V998 手机。戴孝庆心想“不过就是一部手机,这点‘小意思’没什么大不了的”,欣然收下。正是这部价值3000余元的“小”手机让戴孝庆走上了不归路。
不久,重庆社会主义学院决定修一幢综合楼,其中有一项造价80多万元的平基工程,学院打算采取议标的方式发包。在工程筹划中,刘勇又一次找戴孝庆帮忙。议标打分时,作为学院负责人和议标委员,戴孝庆给刘勇所在的静观公司打出了一个自认为“有利”的分数,静观公司又一次成功中标。
2002年的一天,为感谢戴孝庆的关照并希望能够承接教学综合楼工程,刘勇给戴孝庆打电话,说有事找他,两人一起来到戴孝庆在医药工业公司(大坪)的宿舍。刘勇建议戴孝庆将他这90多平方米的住房重新装修一下。当时戴没同意,后来,又同意了并把门钥匙交给了刘勇。
刘勇安排人员将该房进行了重新装修,为戴孝庆支付了装修、家电、家具等费用5.5万元左右。事后,刘勇将装修的有关发票交给戴孝庆,并拒绝了戴所提出的还款。戴也就默认了。
在得知戴孝庆要出国考察的消息后,刘勇又到戴孝庆所住的学院宿舍,把一个装有2000美元的信封塞给了戴孝庆,供其在国外用于个人开支。
无独有偶,2000年左右,另一位工程建筑承建商王想(化名)也是在朋友引见下结识了戴孝庆,并通过戴认识了重庆社会主义学院行政处负责基建工作的相关人员。
2002年底,学院教学综合楼工程进行招投标,王想在戴孝庆的建议和关照下,找到一家在本地信誉高、名声好的建筑工程公司挂靠,并参与竞标。经戴孝庆同意,重庆社会主义学院推荐该建筑公司直接入围参与竞标,并顺利中标。之后,该学院的其他改造工程,包括学院的大门改建、大楼加层等,经戴孝庆一人决定,直接作为该项目的附属工程发包给王想承建。
据检察机关查明,在学院综合楼工程招投标中,戴孝庆还同时收受了另一个渴望承接工程的建筑商5000元贿赂和一套金利来西服。后因事情没有办成,戴迫于压力将该建筑商给予的钱物交政治处并安排退还了行贿人。
为感谢戴孝庆在工程发包等方面的关照及密切与戴孝庆的关系,2003年4月左右,在教学综合楼工程开标后,王想来到戴孝庆的学院宿舍,送给他5万元现金。
2003年2月起,戴孝庆在继续担任重庆社会主义学院党组书记、副院长的同时,开始担任另一项重要职务——中共重庆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副部长。2005年4月,戴孝庆在重庆市委党校局干部班学习期间,王想为了在承建重庆社会主义学院改扩建工程上得到关照,又给戴送去1万元现金。2005年初,王想在沙坪坝步行街数码城购买了一部金属外壳、超薄型的新款手机摩托罗拉V3,当时价值6000余元。对这些钱物,戴孝庆均一一笑纳。
2005年3月,重庆社会主义学院民主党派商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经营权向该学院全体职工公开招标,田林(化名)通过竞标获得承包经营权,并试营业一年。2006年3月,经学院相关会议研究,将服务中心正式承包给田林经营,经营期限两年,并签订了合同。经营过程中,由于社会主义学院的门卫不准服务中心客户的车辆进出,严重影响了服务中心的业务,田林找到戴孝庆出面协调。事实上,帮助、支持培训中心及承包人搞好经营工作,本是学院领导的份内职责,戴孝庆却每月理所当然地收受田林的感谢费,2006年4月起每月500元,2006年10月开始涨至1000元/月,2007年1月起2000元/月。截至2007年6月案发时为止,戴孝庆共收受田林1.8万元。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2007年3月底,重庆检察机关、市纪委先后接到了群众对戴孝庆涉嫌受贿的举报。重庆市检察院五分院、市纪委共同开展了相关调查工作。在“双规”及侦查过程中,自知无法隐瞒的戴孝庆主动交待了几年来受贿的犯罪行为。
法庭上,面对指控,戴孝庆承认了受贿事实,并希望法院能够从轻处理。“我是因为法制观念淡薄才犯了错,监狱中我生了三次病,但党组织没有放弃我,常派人探望,我才有信心重新站起来。在狱中,我学习了党的十七大精神,希望有机会再为重庆建设出点儿力。”最后陈述时,戴孝庆对自己的行为感到莫大的懊悔,“工程建筑商们看重的就是我的权力、我的职务,如果我不是院长,他们是不会送钱给我的……”戴孝庆明白了这一点,只可惜为时已晚。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戴孝庆在担任重庆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37957.32元、美金2000元、手机两部,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在有关机关尚未掌握其犯罪事實的情况下,戴孝庆主动交待了自己的受贿事实,属于自首,同时,戴孝庆有悔罪表现,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处罚,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追缴其全部犯罪所得。
戴孝庆这样一位高级知识分子、领导干部,为何会走上犯罪的道路?重庆市检察院五分院承办该案的检察官说,戴孝庆虽然在他的学术研究领域中是权威,但由于他平时不注重学习法律知识,主观上将受贿行为等同于不正之风和违纪行为,缺乏应有的警觉。同时,作为国家干部,随着环境和地位的变化,戴孝庆的手中逐渐掌握了一定的实权。受经济活动中的“潜规则”影响,他把本应履行的职责、义务作为了谋取私利的资本和砝码,最终触犯了国家法律,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图:无牙子)
斑白的头发、憔悴的面容让他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苍老了许多……
戴孝庆,1950年出生,四川遂宁人,是一名有着三十几年党龄的老党员。
戴孝庆毕业于西南师范大学历史系。案发前,他可谓位高权重,集多重“光环”于一身:政协重庆市第二届委员会委员,中共重庆市委统战部副部长,重庆社会主义学院党组书记、常务副院长(正厅局级),重庆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副主席……就是这样一个大人物,却因为“小意思”落了马。
1997年是戴孝庆事业上的一个重要转折点。
之前,他虽然有一定的行政职务,但主要从事社会科学学术研究,发表论文,主编书籍,也取得了不少很有见地的成果。
1997年11月底,组织上先后任命他担任重庆社会主义学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主持学院全面工作,对该学院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负有领导、管理的职权和职责。
2000年初,重庆社会主义学院筹划修建职工宿舍楼。工程投入约230万元,不少建筑商都希望能接下这一工程。
建筑商刘勇(化名)经朋友介绍结识了学院“一把手”戴孝庆,并多次托人向戴孝庆打招呼,希望招标时关照一下自己挂靠的静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以下简称静观公司)。之后,在戴孝庆“举手之劳”的帮助下,静观公司最终从三家候选公司中脱颖而出,顺利承建了该项目。
2001年,工程基本完工,刘勇为感谢戴孝庆的“关照”,送给他一部摩托罗拉V998 手机。戴孝庆心想“不过就是一部手机,这点‘小意思’没什么大不了的”,欣然收下。正是这部价值3000余元的“小”手机让戴孝庆走上了不归路。
不久,重庆社会主义学院决定修一幢综合楼,其中有一项造价80多万元的平基工程,学院打算采取议标的方式发包。在工程筹划中,刘勇又一次找戴孝庆帮忙。议标打分时,作为学院负责人和议标委员,戴孝庆给刘勇所在的静观公司打出了一个自认为“有利”的分数,静观公司又一次成功中标。
2002年的一天,为感谢戴孝庆的关照并希望能够承接教学综合楼工程,刘勇给戴孝庆打电话,说有事找他,两人一起来到戴孝庆在医药工业公司(大坪)的宿舍。刘勇建议戴孝庆将他这90多平方米的住房重新装修一下。当时戴没同意,后来,又同意了并把门钥匙交给了刘勇。
刘勇安排人员将该房进行了重新装修,为戴孝庆支付了装修、家电、家具等费用5.5万元左右。事后,刘勇将装修的有关发票交给戴孝庆,并拒绝了戴所提出的还款。戴也就默认了。
在得知戴孝庆要出国考察的消息后,刘勇又到戴孝庆所住的学院宿舍,把一个装有2000美元的信封塞给了戴孝庆,供其在国外用于个人开支。
无独有偶,2000年左右,另一位工程建筑承建商王想(化名)也是在朋友引见下结识了戴孝庆,并通过戴认识了重庆社会主义学院行政处负责基建工作的相关人员。
2002年底,学院教学综合楼工程进行招投标,王想在戴孝庆的建议和关照下,找到一家在本地信誉高、名声好的建筑工程公司挂靠,并参与竞标。经戴孝庆同意,重庆社会主义学院推荐该建筑公司直接入围参与竞标,并顺利中标。之后,该学院的其他改造工程,包括学院的大门改建、大楼加层等,经戴孝庆一人决定,直接作为该项目的附属工程发包给王想承建。
据检察机关查明,在学院综合楼工程招投标中,戴孝庆还同时收受了另一个渴望承接工程的建筑商5000元贿赂和一套金利来西服。后因事情没有办成,戴迫于压力将该建筑商给予的钱物交政治处并安排退还了行贿人。
为感谢戴孝庆在工程发包等方面的关照及密切与戴孝庆的关系,2003年4月左右,在教学综合楼工程开标后,王想来到戴孝庆的学院宿舍,送给他5万元现金。
2003年2月起,戴孝庆在继续担任重庆社会主义学院党组书记、副院长的同时,开始担任另一项重要职务——中共重庆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副部长。2005年4月,戴孝庆在重庆市委党校局干部班学习期间,王想为了在承建重庆社会主义学院改扩建工程上得到关照,又给戴送去1万元现金。2005年初,王想在沙坪坝步行街数码城购买了一部金属外壳、超薄型的新款手机摩托罗拉V3,当时价值6000余元。对这些钱物,戴孝庆均一一笑纳。
2005年3月,重庆社会主义学院民主党派商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经营权向该学院全体职工公开招标,田林(化名)通过竞标获得承包经营权,并试营业一年。2006年3月,经学院相关会议研究,将服务中心正式承包给田林经营,经营期限两年,并签订了合同。经营过程中,由于社会主义学院的门卫不准服务中心客户的车辆进出,严重影响了服务中心的业务,田林找到戴孝庆出面协调。事实上,帮助、支持培训中心及承包人搞好经营工作,本是学院领导的份内职责,戴孝庆却每月理所当然地收受田林的感谢费,2006年4月起每月500元,2006年10月开始涨至1000元/月,2007年1月起2000元/月。截至2007年6月案发时为止,戴孝庆共收受田林1.8万元。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2007年3月底,重庆检察机关、市纪委先后接到了群众对戴孝庆涉嫌受贿的举报。重庆市检察院五分院、市纪委共同开展了相关调查工作。在“双规”及侦查过程中,自知无法隐瞒的戴孝庆主动交待了几年来受贿的犯罪行为。
法庭上,面对指控,戴孝庆承认了受贿事实,并希望法院能够从轻处理。“我是因为法制观念淡薄才犯了错,监狱中我生了三次病,但党组织没有放弃我,常派人探望,我才有信心重新站起来。在狱中,我学习了党的十七大精神,希望有机会再为重庆建设出点儿力。”最后陈述时,戴孝庆对自己的行为感到莫大的懊悔,“工程建筑商们看重的就是我的权力、我的职务,如果我不是院长,他们是不会送钱给我的……”戴孝庆明白了这一点,只可惜为时已晚。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戴孝庆在担任重庆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37957.32元、美金2000元、手机两部,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在有关机关尚未掌握其犯罪事實的情况下,戴孝庆主动交待了自己的受贿事实,属于自首,同时,戴孝庆有悔罪表现,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处罚,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追缴其全部犯罪所得。
戴孝庆这样一位高级知识分子、领导干部,为何会走上犯罪的道路?重庆市检察院五分院承办该案的检察官说,戴孝庆虽然在他的学术研究领域中是权威,但由于他平时不注重学习法律知识,主观上将受贿行为等同于不正之风和违纪行为,缺乏应有的警觉。同时,作为国家干部,随着环境和地位的变化,戴孝庆的手中逐渐掌握了一定的实权。受经济活动中的“潜规则”影响,他把本应履行的职责、义务作为了谋取私利的资本和砝码,最终触犯了国家法律,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图:无牙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