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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企业改制过程中,有相当多的企业选择了组建职工持股会作为第二出资主体的改制模式。这是上海推进现代企业制度试点进程中所作的一种探索。从试点企业的实践看.经过认真的学习,发动和方案设计研究,普遍完善了改制后法人治理结构,使转制过渡工作较为顺畅,取得了较好效果。当然.作为一种新事物,必然会碰到这样那样的问题。本文将从三个方面对职工持股会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加以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