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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山东平邑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多年来,结合平邑县未成年人犯罪的实际情况,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连年被评为先进集体,2001年被平邑县委、县人民政府命名为全县政法系统“创人民满意活动先进单位”;被共青团临沂市委、共青团山东省委等十余家单位分别命名为市级和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