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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解释》对携带凶器盗窃予以细化,规定"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者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的,应当认定为‘携带凶器盗窃’。"对携带凶器的界定与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二款"携带凶器抢夺"完全一致。1但是该司法解释并未完全解决实务上的难题,除了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相对明确以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到底依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