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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世纪,“检察官”一词在法国出现。自检察官诞生之初,便有行政官、司法官、“双重官员”身份之争;检察权的性质也有行政权、司法权、双重属性的复合权力之争。随着检察制度的发展,两大法系的检察权学说与制度有相互借鉴、靠拢的趋势,均承认其双重属性,并在法定主义原则下界定检察权范围,设计对其监督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