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郑州市某物业公司2005年11月接管一新建高档住宅小区,总建筑面积约5万平方米。345套住房。该小区为欧式建筑,外观精美,且已做厨卫贴墙地砖、客卧铺复合地板等装修。物业公司进驻后,按《物业管理条例》要求对管理区域内的公共设施设备进行了认真查验并做了试运行,但未分户查验。在确定设施设备一切正常后,遂安排业主收楼入住。第一周办理收楼手续约100余户,结果都对房屋质量表示不满,100%收楼户数指出房屋存在多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