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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现状不容乐观,传统的教学模式不能适应教学的变化,造成一定的消极影响。为完善和促进课程的科学发展,增强教学的实效性,从课堂教学、实践教学、教学手段、评价体系等问题探讨研究,提出了构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主体参与型教学的模式。
[关键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 教学方法 主体参与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基础)课是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也是高等学校马克思理论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校大学生的必修课程,也是对学生进行世界观、人生观、道德观、法纪观教育的主渠道、主阵地,在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担负着重要使命,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现状
1.教师是课堂的主宰,学生处于从属地位。在这种模式中,讲课便是知识的灌输,考试则成为测量学生获取知识程度的手段,并以向学生讲授知识量的多少和学生对所传授知识的掌握程度作为教学质量的评估依据。由于教师拥有权利,学生只能是服从者,不管教师水平如何,是否得到学生认可,总是处于中心位置,这难免会造成课堂气氛紧张、沉闷,使学生的情感受到压抑和忽略,从而导致教师与学生关系的淡漠,甚至产生某种敌对的情绪。
2.教学方式、方法陈旧。在“基础”课的实际教学中,由于过分强调教师的个人权威性以及教师自身素质等原因,不少教师教学存在着重教法、轻学法,重讲授、轻自学,重结果、轻过程,重理论、轻实践的现象,这直接影响到学生学习的主动性。这种忽视学生学习方法,不考虑学生内在需要,不关心学生学习能力、思维方式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的课堂教学方法,已远不能适应“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的需要。
3.教学效果评价体系不够健全。课程评价应是课程学习的重要环节,起着激励导向和质量监控的作用。目前“基础”课仍沿袭着代课教师出题考核学生的方式,以书面的问答评定学生成绩。这种评价方式,不足以衡量学生的的实际水平,对促进学生提高认识、完善修养、注重分析、自主创新无实际意义。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主体参与型教学模式的构建
主体参与型教学是以主体教育思想为指导,在老师的引导下,以学生作为主体参与教学过程为特点,以培养学生的主体意识与能力,促进学生的学习质量整体提高为目标,教与学有机结合、同步发展的教学实践活动。用以学生为主体的方法进行教学和学习,意味着对教育方法从“粉笔+讲解”向最大限度的学生参与转变,是鼓励发展学生创造力的教育方法,而不是强调死记硬背的教育方法。
1.建立多样的教学模式,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1)建立“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模式。仅有宽松愉悦的课堂是远远达不到教学目标的,但这肯定是一个良好的开端。在教师指导下,以学生自学为主,自主发现、自主探索,开启学习潜能,培养学习者的思维方式、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新型教学模式,无疑对学生主动学习和掌握“基础”课的知识是非常有利的。如教师可选定一些专题,布置学生自学,并指导学生寻找阅读资料,掌握收集和整理资料的方法,让学生在自学中培养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兴趣,养成关心时事了解政策的习惯。(2)建立“以活动为载体”的教学模式。从活动人手,借助活动来展开“基础”课的教学过程。让学生在活动中学习,引导学生主动参与、主动探索、主动思考、主动实践,以实现学生多方面能力的综合发展。(3)建立“研究型”的教学模式。研究性学习是以问题为载体,重视学习过程,重视知识的应用,最终达到多角度、全方位解决问题的一种学习方法。其实质就是在教学中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使学生参与和体验知识技能由未知到已知或由不掌握到已掌握的过程,并在这一过程中激发和培养学生的独立探究能力。(4)建立实践教学模式。“基础”课的实践性非常强,教师不仅要在课堂上结合现实多举实例,更重要的是带着学生走出校门,踏入社会,将课堂学习和校外实践相结合。实践证明,组织大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是弥补课堂教学不足、引导学生完成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内化和外化过程的必由之路。通过社会实践,大学生对自己承担的社会角色会自然而然地产生直观的体验,会很自然地把社会的需求与自我的需求加以对照,找出差距,再进行自我反思,最终实现思想和品德的升华。
2.充分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提高教学效果。教师可以充分利用网络的多元化资源开展网上“基础”课教学,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将课堂延伸到网上,开展在线交流,把握学生思想动态;开展网上专项服务,加强校内舆论引导,及时解决宣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纠正错误信息和批评错误言论。也可利用多媒体课件教学。以新颖、生动活泼、充满现代感的主体化教学形式,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3.建立发展性评价体系。发展性课程评价体系应建立体现素质教育思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推动课程不断完善的新的评价体系。体现评价内容、主体、和方法的多元化,既要关注结果,更要关注过程。发展性评价,不仅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同时重视发现和发展学生多方面的潜能,了解学生发展的需要,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因此,考试就只是学业评价的一种形式。
参考文献
[1]本书编写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
[2]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Z].教社政[2005]5号.
[3]王霞.《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创新性教学构想[J].教育与职业,2007,(09).
西安财经学院
[关键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 教学方法 主体参与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基础)课是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也是高等学校马克思理论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校大学生的必修课程,也是对学生进行世界观、人生观、道德观、法纪观教育的主渠道、主阵地,在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担负着重要使命,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现状
1.教师是课堂的主宰,学生处于从属地位。在这种模式中,讲课便是知识的灌输,考试则成为测量学生获取知识程度的手段,并以向学生讲授知识量的多少和学生对所传授知识的掌握程度作为教学质量的评估依据。由于教师拥有权利,学生只能是服从者,不管教师水平如何,是否得到学生认可,总是处于中心位置,这难免会造成课堂气氛紧张、沉闷,使学生的情感受到压抑和忽略,从而导致教师与学生关系的淡漠,甚至产生某种敌对的情绪。
2.教学方式、方法陈旧。在“基础”课的实际教学中,由于过分强调教师的个人权威性以及教师自身素质等原因,不少教师教学存在着重教法、轻学法,重讲授、轻自学,重结果、轻过程,重理论、轻实践的现象,这直接影响到学生学习的主动性。这种忽视学生学习方法,不考虑学生内在需要,不关心学生学习能力、思维方式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的课堂教学方法,已远不能适应“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的需要。
3.教学效果评价体系不够健全。课程评价应是课程学习的重要环节,起着激励导向和质量监控的作用。目前“基础”课仍沿袭着代课教师出题考核学生的方式,以书面的问答评定学生成绩。这种评价方式,不足以衡量学生的的实际水平,对促进学生提高认识、完善修养、注重分析、自主创新无实际意义。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主体参与型教学模式的构建
主体参与型教学是以主体教育思想为指导,在老师的引导下,以学生作为主体参与教学过程为特点,以培养学生的主体意识与能力,促进学生的学习质量整体提高为目标,教与学有机结合、同步发展的教学实践活动。用以学生为主体的方法进行教学和学习,意味着对教育方法从“粉笔+讲解”向最大限度的学生参与转变,是鼓励发展学生创造力的教育方法,而不是强调死记硬背的教育方法。
1.建立多样的教学模式,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1)建立“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模式。仅有宽松愉悦的课堂是远远达不到教学目标的,但这肯定是一个良好的开端。在教师指导下,以学生自学为主,自主发现、自主探索,开启学习潜能,培养学习者的思维方式、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新型教学模式,无疑对学生主动学习和掌握“基础”课的知识是非常有利的。如教师可选定一些专题,布置学生自学,并指导学生寻找阅读资料,掌握收集和整理资料的方法,让学生在自学中培养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兴趣,养成关心时事了解政策的习惯。(2)建立“以活动为载体”的教学模式。从活动人手,借助活动来展开“基础”课的教学过程。让学生在活动中学习,引导学生主动参与、主动探索、主动思考、主动实践,以实现学生多方面能力的综合发展。(3)建立“研究型”的教学模式。研究性学习是以问题为载体,重视学习过程,重视知识的应用,最终达到多角度、全方位解决问题的一种学习方法。其实质就是在教学中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使学生参与和体验知识技能由未知到已知或由不掌握到已掌握的过程,并在这一过程中激发和培养学生的独立探究能力。(4)建立实践教学模式。“基础”课的实践性非常强,教师不仅要在课堂上结合现实多举实例,更重要的是带着学生走出校门,踏入社会,将课堂学习和校外实践相结合。实践证明,组织大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是弥补课堂教学不足、引导学生完成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内化和外化过程的必由之路。通过社会实践,大学生对自己承担的社会角色会自然而然地产生直观的体验,会很自然地把社会的需求与自我的需求加以对照,找出差距,再进行自我反思,最终实现思想和品德的升华。
2.充分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提高教学效果。教师可以充分利用网络的多元化资源开展网上“基础”课教学,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将课堂延伸到网上,开展在线交流,把握学生思想动态;开展网上专项服务,加强校内舆论引导,及时解决宣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纠正错误信息和批评错误言论。也可利用多媒体课件教学。以新颖、生动活泼、充满现代感的主体化教学形式,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3.建立发展性评价体系。发展性课程评价体系应建立体现素质教育思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推动课程不断完善的新的评价体系。体现评价内容、主体、和方法的多元化,既要关注结果,更要关注过程。发展性评价,不仅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同时重视发现和发展学生多方面的潜能,了解学生发展的需要,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因此,考试就只是学业评价的一种形式。
参考文献
[1]本书编写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
[2]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Z].教社政[2005]5号.
[3]王霞.《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创新性教学构想[J].教育与职业,2007,(09).
西安财经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