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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触当今的消费者,互联网无疑是个不错的沟通工具。不过,市场营销人员需要平衡内容匹配广告与尊重消费者隐私之间的关系。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斯隆管理学院市场营销学助理教授Catherine Tucker与加拿大多伦多大学管理学院市场营销学助理教授Avi Goldfarb合作所做的一项研究结果表明,网络广告如果既高度匹配了网站内容,又得到了突出显示,在促动消费者形成购买意愿方面往往不如只匹配内容,或者只突出显示的广告效果好。
这项研究监测了从2001年到2008年期间200万消费者接触的2900个网络陈列式广告。研究人员将每个广告产品的受众随机性地划分为人数相等的两组,一组与高度突出的陈列式广告不期而遇,另一组访问了同一个网站,看到了没有突出显示的内容匹配广告。所有调研对象都回答了一系列问题,这其中包括他们看到广告之后,有多大的意愿购买广告中的产品。
研究结果表明,在促进购买意愿方面,与网站内容高度匹配的广告效果是一般网络广告的3倍,高度突出的陈列式广告是一般网络广告的2倍。这个结果好像不会让网络营销人员感到太大意外,但随后的发现就会让人大跌眼镜了。研究人员发现,如果消费者既接触到内容匹配广告,又接触到同一个产品高度突出的陈列式广告。广告效果便会大打折扣。之所以出现这样的结果,很显然是因为这个广告既想高度与内容匹配.又想与内容争夺眼球。
研究人员进一步发现了广告效果减弱背后的隐私因素。例如,有人有笔闲钱,却找不到合适的理财方式,他正在网上搜索与个人理财问题相关的资讯,如果这时冲浪到一个理财网站,看到类似google广告联盟提供的那样不显眼的基金赞助商文字链接广告,他或许会很感兴趣,觉得这恰恰是他要找的东西。但是,如果浏览这个网站的同时,还看到这个基金招摇显摆的陈列式广告,他未免会觉得厌烦。
两个重要的论据支撑了研究人员这项研究中的隐私假设。其一,那些拒绝提供个人收入信息的调研对象也可能是最在意个人隐私的人,这些人对那些在同一网页上既做内容匹配广告又做高度突出的陈列式广告的产品有明显的逆反反应;其二,对于那些与个人隐私相关的产品而言。如果既做内容匹配广告、又做高度突出的陈列式广告,广告效果往往不尽人意。换句话说,如果广告的是洗涤剂,高亮显示的陈列式广告或许能取得不错的效果,但如果广而告之的是避孕套,这就会恰得其反。
因此,网络营销与其他媒体的市场推广活动本质上没有什么两样,要想获取不错的效果,你应该像熟悉自己的产品一样了解消费者。
这项研究监测了从2001年到2008年期间200万消费者接触的2900个网络陈列式广告。研究人员将每个广告产品的受众随机性地划分为人数相等的两组,一组与高度突出的陈列式广告不期而遇,另一组访问了同一个网站,看到了没有突出显示的内容匹配广告。所有调研对象都回答了一系列问题,这其中包括他们看到广告之后,有多大的意愿购买广告中的产品。
研究结果表明,在促进购买意愿方面,与网站内容高度匹配的广告效果是一般网络广告的3倍,高度突出的陈列式广告是一般网络广告的2倍。这个结果好像不会让网络营销人员感到太大意外,但随后的发现就会让人大跌眼镜了。研究人员发现,如果消费者既接触到内容匹配广告,又接触到同一个产品高度突出的陈列式广告。广告效果便会大打折扣。之所以出现这样的结果,很显然是因为这个广告既想高度与内容匹配.又想与内容争夺眼球。
研究人员进一步发现了广告效果减弱背后的隐私因素。例如,有人有笔闲钱,却找不到合适的理财方式,他正在网上搜索与个人理财问题相关的资讯,如果这时冲浪到一个理财网站,看到类似google广告联盟提供的那样不显眼的基金赞助商文字链接广告,他或许会很感兴趣,觉得这恰恰是他要找的东西。但是,如果浏览这个网站的同时,还看到这个基金招摇显摆的陈列式广告,他未免会觉得厌烦。
两个重要的论据支撑了研究人员这项研究中的隐私假设。其一,那些拒绝提供个人收入信息的调研对象也可能是最在意个人隐私的人,这些人对那些在同一网页上既做内容匹配广告又做高度突出的陈列式广告的产品有明显的逆反反应;其二,对于那些与个人隐私相关的产品而言。如果既做内容匹配广告、又做高度突出的陈列式广告,广告效果往往不尽人意。换句话说,如果广告的是洗涤剂,高亮显示的陈列式广告或许能取得不错的效果,但如果广而告之的是避孕套,这就会恰得其反。
因此,网络营销与其他媒体的市场推广活动本质上没有什么两样,要想获取不错的效果,你应该像熟悉自己的产品一样了解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