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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七大提出,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十七届二中全会进一步要求,按照政事分开和管办分离的原则,对现有事业单位分三类进行改革。事业单位改革的目标与《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登记管理职责密切相关。、因此,按照对现有事业单位分为行政管理、公益服务、经营服务三类进行改革的要求,登记管理也要进行相应的改革和调整。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的监管目前尚处于经验摸索阶段,监管模式仍有待完善,本文将就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的监管做些初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