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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年.国家在达县某乡镇修建襄渝铁路复线.开山劈石放炮时.造成该乡镇12户村民房屋损坏。当时,有关建设方依法对其房屋被损毁村民进行了补偿。但在此次补偿过程中.该乡党委副书记李某等,通过模仿村民签字等手段。将其部分救助冒领.结果被审计发现。近年来.达县审计局在对县级某单位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时发现.该单位一内设临时机构.曾支付某乡村民因开山劈石放炮损失房屋补偿救助款18.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