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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B作为一种快速,公正和非强制的解决争议的手段,近年来在水利水电工程应用得最多。笔者根据长期参加工程的招标及合同管理工作的经验,结合参与鲁布革,大亚湾,二滩,小浪底等工程以及参与非洲,孟加拉等国外工程的实践,将DRB的运作经验归纳为;DRB的组织,委员的任命,工地例行考察,听证会,非正式运作,裁决约束力,作用费用等,分别进行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