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解读

来源 :人事天地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hengheng5251984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编者按:
  最近,《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18号)正式下发,决定从2011年起,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2012年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将实现全覆盖。这个文件的发布,意味着城镇非从业居民“老有所养”有了制度保障。
  
  据统计,到2010年底参保职工已达2.57亿,农民有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到2010年底参保人数达1.43亿,而城镇非从业居民的养老却一直是空白。此次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后,标志着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对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养老保险,意义重大。
  
  《意见》指出,要按照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逐步解决城镇无养老保障居民的老有所养问题。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一是从城镇居民的实际情况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二是个人(家庭)和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三是政府主导和居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城镇居民普遍参保;四是中央确定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地方制定具体办法,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实行属地管理。
  
  2012年基本实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
  
  《意见》明确,建立个人缴费、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配套,保障城镇居民老年基本生活。2011年7月1日启动试点工作,实施范围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基本一致,2012年基本实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有条件的地方,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应与新农保合并实施。其他地方应积极创造条件将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办法,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制定。要妥善做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优抚等政策制度的配套衔接工作,具体办法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
  
  个人多缴多得,政府给予补贴
  
  《意见》指出,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依据经济发展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政府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
  另外,地方人民政府应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可给予适当鼓励,具体标准和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确定。对城镇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人民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国家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地方人民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及其他来源的缴费资助,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适时调整最低标准
  
  《意见》指出,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
  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城镇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人民政府支出。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新农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关于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意见》明确,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意见》指出,国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全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意见》指出,建立健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按有关规定实现保值增值。试点阶段,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暂以试点县(区、市、旗,以下简称试点县)为单位管理,随着试点扩大和推开,逐步提高管理层次;有条件的地方也可直接实行省级管理。
  加强基金监督和经办管理服务
  
  《意见》指出,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职责,制定完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业务程序,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对基金的筹集、上解、划拨、发放进行监控和定期检查,并定期披露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开透明,加强社会监督。财政、监察、审计部门按各自职责实施监督,严禁挤占挪用,确保基金安全。试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居委会每年在社区范围内对城镇居民的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意见》明确,开展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的地区,要认真记录城镇居民参保缴费和领取待遇情况,建立参保档案,长期妥善保存;建立全国统一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农保信息管理系统整合,纳入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金保工程”)建设,并与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要大力推行社会保障卡,方便参保人持卡缴费、领取待遇和查询本人参保信息。试点地区要按照精简效能原则,整合现有社会保险经办管理资源,建立健全统一的新农保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加强经办能力建设。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得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中开支。
其他文献
军队医院医疗体制的改革,使军护数量不断减少,护士总体结构由单一的军护转变为军护、聘用护士和士官并存。本文就多元化形势下建立有序管理体系做一探讨,提出一些对策,以稳定护士
护理记录是指根据医嘱和病情对患者住院期间护理过程的客观记录。2006年1月-2007年1月我院对护理记录的书写进行了检查分析。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并采取了改正和防范措施
目的:探讨接种疫苗后发生高热及中毒患儿的有效护理方法。方法:对42例接种疫苗后发生高热及中毒患儿的护理措施进行归纳及总结。结果:采用综合护理措施后,患儿体温恢复正常,中毒症
我国人均林木资源稀缺,木材利用率低,为了提高实木板材的出材质量和数量,应采用自动化、智能化的实木板材优选加工设备,但是由于技术和经济因素的限制,大多数木材加工企业仍
《管理经济学》是我国MBA培养体系中的核心基础课程之一。随着我国经济加快发展和企业实践日益丰富,现代西方经济学理论中的中国色彩日益浓厚。 MBA《管理经济学》教学应注重
室间隔缺损(VSD)是婴幼儿先天性心脏病常见的一种,手术是目前主要的治疗方法。由于患儿年龄小,心肌发育未成熟,呼吸道及心肌结构有其特殊性,患儿营养不良,术前反复呼吸道感染,慢性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