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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结了新欢】
文章出轨的时候,童可也凑热闹般又结了新欢。
说又,是因为我都记不起来这是童可多少次抛却旧爱结新欢了。并且,这厮近两年勾搭女孩的招数亦毫无新意——博物馆一日游。
所以那天早上,当我看着童可和新欢手牵手走过验票口的时候,我听到自己心里发出的冷笑,这个姑娘眉目纤细、眼神单纯。童可身边的姑娘,始终是不同类型。只是我没想到,心里这丝冷笑不留神就挂到了脸上,童可瞥了我一眼,咳了一声。
我警觉,迅速调整表情,露出职业笑容,在他和新欢经过入口时,温柔地说了声“欢迎”。
童可握着新欢的手,径直拖到我面前,介绍,这是我的青梅。
新欢微笑,啊,可可你好,童可总是说起你,说你们,是青梅竹马的……兄妹。
我呸!这厮对每一个女友都这样介绍我。当然,在说起来的时候,童可也轻易就让她们知道了我和他之间是多么界限分明——兄妹。简单两个字,表现了我们之间的清白。
但是,我不能对这姑娘表现出任何情绪,我能做的,只有堆起和她同样真诚的笑容,虚伪地说,是啊是啊,我们是一起长大的。我哥毛病多,您多担待点儿。
姑娘忽然羞涩起来,声音也多了几分娇嗔,童可对我很好。
那就好,那就好。我客观地点着头。
童可呵呵笑着,顺势攀过女孩的肩,轻轻拥着她朝馆内走去。
走了几步,童可忽然回头,冲我笑笑。他半点儿都不担心我会拆穿他的花心。用他的话说,妞,咱是啥感情啊!
【当然是爱情】
啥感情呢?我和童可。其实他说的并没有错,我和他的感情,当真是青梅竹马。一个胡同出入、一栋楼上上下下、一个大院玩耍……从幼儿园到高中毕业。
老爸和童可老爸曾为战友又为同事,关系亲密,逢年过节,两家人都是一起过的。童可住在楼上,四五岁的时候,他就会把各种物品装在小筐子里顺着阳台吊下来,筐子里,有时是他折的飞机,有时是他做的小盒子,甚至装过一只纯白色的小兔子。
每一次,都让我震惊和欢喜。
而每次,我也会把各种零食装进去,看着小筐子晃悠悠地升上去。
童可没有妈妈,所以家里永远缺少那种充满母爱的食物,比如包子、水饺或者自制的小动物饼干。
妈妈说,他是男孩子,他长身体需要更多的能量。而我一直偷偷希望他可以长得更高更壮,因为他是我的保护神。童可从来没有让我被任何人欺负过,他对很多孩子重复过一句话,敢欺负我妹,要你好看!
或者是那些吃食的缘故,童可如我所愿,在16岁的时候就长到了180厘米,并且健壮。帅帅的、酷酷的。那时候他无需多说,只要在我身边那么一站,坏孩子便自动遁形。
我被他保护得密不透风。
高中的时候因为成绩差异,我进了重点高中,童可勉强被一所高中收留,两所学校相隔甚远。新学校附近有社会青年会在下课时骚扰学校里的女生,我也被为难过。童可知道后,在一天下午将骚扰过我的两个社会青年堵在学校门口,以一敌二,将他们打得落花流水。但他也挂了彩,左胳膊被一个青年用水果刀划了一道长长的口子。
在我18岁考上大学的那个夏天,看着童可手臂的浅浅伤疤,我激动地想,这就是我们的爱情了。
是的是的,我喜欢童可,从8岁到18岁,我对他的感情单一而坚定。当然,是爱情,那是顺理成章而水到渠成的一件事,连表白都不用。
但是,我想错了。就在那个夏天,童可用铁的事实告诉我,他对我的感情和我对他的,完全是两码事。就在我的升学宴上,童可出现时,身边带了一个姑娘。
【爱情的对岸】
直到现在,我都清晰记得童可身边第一个姑娘的模样,她很高,到童可的耳际,大波浪的长发,茂密浓郁。黑色背心,短得不能再短的红色热裤,蓝的眼影、暗红色唇彩。这个当车模的女子像来自另一个星球,瞬间将我的青年从我的世界里带走了。
我瞠目结舌,当童可将他宽大的掌心抚摸在我额头的时候,我的身体正因为一种陌生的寒冷而发抖。
外星球的姑娘喊我,嗨!大方地送我一只体型娇小但价格昂贵的音乐手机。
我连拒绝的姿势都忘记了,因为童可说,妞,嫂子给的,拿着。
那顿饭怎么吃完的我已经不知道了,就像我不知道童可的世界里从什么时候起,有了另外的女孩。他好像是高兴,喝了很多酒,于是掌心一次又一次地停留在我额头,他一会儿喊我妞,一会儿喊我可可,一会儿喊我妹。亲密,但是,界限分明。
那种突然出现的界限让我手足无措,让我知道了我这么多年自以为顺理成章的爱情,其实从来都是虚空。
童可用一个姑娘,把我扔到了爱情的对岸。
直到坐上飞往北京的飞机,在云端之上,我的眼泪才开始流下来。我都没有来得及告诉童可,我不顾任何人的劝阻,报了很冷门的考古专业。
因为他。
【厌烦了这种游戏】
对,童可并没有考上大学,他对上学向来不太感兴趣,但他对古董有一种与生俱来的迷恋和天赋。那时候,假期里的每一天,他几乎都耗在博物院里,从早到晚。用童可现在的话说,他比熟悉自己的情人还熟悉那些橱窗里的文物,它们的质地、光泽、弧度或者年代和色彩……
然后,就在我开始枯燥的考古课程时,童可在省博物馆不远的地方,和一个赏识他的商人合伙开了一家古玩店。对方投钱,他来经营。
童可的生意做得风生水起,这一点,从他给我快递的邮件中可以体现出来:新款的手机、上网本、数码相机;黑白灰色的名牌服饰、昂贵的板鞋……由此,我在宿舍背上了“富二代”的名号,而我也从来不去解释,背后那个人,只是一个长我一岁的青年。
最悲哀的,是我拒绝不掉他的宠爱,他几乎每隔两个月就会来北京逛荡一圈,带着他的各路新欢——从我的升学宴那一天起,每一次我见他的时候,他的身边,都有一个姑娘。她们长相各异但表情极其一致,都深深迷恋着这个善变的男子,并且爱屋及乌地对我示好。 童可彻头彻尾地变成了一个花心男,披着年少多金的外衣,在感情游戏里所向披靡。他有时让我感觉到厌恶,但厌恶总是那么短暂,随之而来的,便是忧伤。便是一种死死藏匿于内心某个角落的嫉妒。
是的,我嫉妒他身边的每一个女子,她们都曾或长或短地做过他的女人。而我是最早认识他的,却从来没有得此殊荣。
直到现在,我大学毕业,回到西安。这个稀有的专业让我很长时间找不到工作,直到一年后,才有机会进了省博物馆,当了一名普通的公职人员,偶尔兼任义务讲解员。
而童可,便是在我到博物馆工作之后,开始乐此不疲地带着新欢逛博物馆。逛上半天,中午拉着我去吃“三人大餐”。
我终于厌烦了这种游戏,当童可又一次带着一个尖下巴的姑娘出现后,吃饭时,我给铭凯打了一个电话,把他约了过来。
【顺从他的爱】
铭凯是一个热心同事介绍给我的男友,某警官学校的教员。他和童可完全是两种人,他略带羞涩、温和有礼,对待爱情充满憧憬又小心翼翼。
这一年,我已经26岁,从来没有谈过恋爱,但是已经知道,和哪一种性情的男子可以相互担待、退让,天荒地老地过下去。
面对铭凯的出现,童可只表现了刹那的意外,然后,恢复了游刃有余的自若。那天,我不再叫他童可,而是像他无数次要求的那样,叫他哥。
铭凯对童可表现出了诚恳的尊敬和重视,对他提出的种种“好好照顾我妹”的条件全部恭敬点头。最后,童可把自己喝多了,又开始试图把他的掌心放在我的额头。
但是这一次,我不动声色闪开了。
看着自己停留在半空的手掌,童可愣了一下,然后,呵呵地笑了。
之后,童可再也没有带着女友来过博物馆,不久后,我和铭凯订了婚。
按照风俗,婚礼当天,要由一个兄长身份的男子背我出家门。
童可当仁不让。
那一刻,他低低弯下身来,将我稳稳放置到他温暖的背上时,我忽然想起小时候,有一次放学路上拧了脚,他也是这样背我的。
童可不知道,几天前,他的某一任对他一往情深的女友,一个人在博物馆逛了整整一天,离开的时候,她对我说,你知道吗可可,童可很小的时候,母亲背叛了父亲,离开了他,从此,童可心底有了阴影。他没有安全感,也始终没有学会长久地爱一个人。他知道自己,所以,才会一直把你放在另外的位置。因为只有这样,他对你的爱才会天长地久。她说,可可,童可爱你,他最爱你。
是的,我已经知道了,童可爱我,他最爱我。因为爱,他才害怕以爱情的名义失去我。他才把我放在对岸。我是他铁打的营盘,而爱情,只是他流水的兵。
现在,我选择了顺从他的爱。
轻轻伏在童可的背上,看着他卷起袖口后,左手臂那道浅而细长的伤疤,我的眼泪缓缓地流下来,又暖又疼。
是的,这是我们的爱情,在人生的两岸,地老天荒。
文章出轨的时候,童可也凑热闹般又结了新欢。
说又,是因为我都记不起来这是童可多少次抛却旧爱结新欢了。并且,这厮近两年勾搭女孩的招数亦毫无新意——博物馆一日游。
所以那天早上,当我看着童可和新欢手牵手走过验票口的时候,我听到自己心里发出的冷笑,这个姑娘眉目纤细、眼神单纯。童可身边的姑娘,始终是不同类型。只是我没想到,心里这丝冷笑不留神就挂到了脸上,童可瞥了我一眼,咳了一声。
我警觉,迅速调整表情,露出职业笑容,在他和新欢经过入口时,温柔地说了声“欢迎”。
童可握着新欢的手,径直拖到我面前,介绍,这是我的青梅。
新欢微笑,啊,可可你好,童可总是说起你,说你们,是青梅竹马的……兄妹。
我呸!这厮对每一个女友都这样介绍我。当然,在说起来的时候,童可也轻易就让她们知道了我和他之间是多么界限分明——兄妹。简单两个字,表现了我们之间的清白。
但是,我不能对这姑娘表现出任何情绪,我能做的,只有堆起和她同样真诚的笑容,虚伪地说,是啊是啊,我们是一起长大的。我哥毛病多,您多担待点儿。
姑娘忽然羞涩起来,声音也多了几分娇嗔,童可对我很好。
那就好,那就好。我客观地点着头。
童可呵呵笑着,顺势攀过女孩的肩,轻轻拥着她朝馆内走去。
走了几步,童可忽然回头,冲我笑笑。他半点儿都不担心我会拆穿他的花心。用他的话说,妞,咱是啥感情啊!
【当然是爱情】
啥感情呢?我和童可。其实他说的并没有错,我和他的感情,当真是青梅竹马。一个胡同出入、一栋楼上上下下、一个大院玩耍……从幼儿园到高中毕业。
老爸和童可老爸曾为战友又为同事,关系亲密,逢年过节,两家人都是一起过的。童可住在楼上,四五岁的时候,他就会把各种物品装在小筐子里顺着阳台吊下来,筐子里,有时是他折的飞机,有时是他做的小盒子,甚至装过一只纯白色的小兔子。
每一次,都让我震惊和欢喜。
而每次,我也会把各种零食装进去,看着小筐子晃悠悠地升上去。
童可没有妈妈,所以家里永远缺少那种充满母爱的食物,比如包子、水饺或者自制的小动物饼干。
妈妈说,他是男孩子,他长身体需要更多的能量。而我一直偷偷希望他可以长得更高更壮,因为他是我的保护神。童可从来没有让我被任何人欺负过,他对很多孩子重复过一句话,敢欺负我妹,要你好看!
或者是那些吃食的缘故,童可如我所愿,在16岁的时候就长到了180厘米,并且健壮。帅帅的、酷酷的。那时候他无需多说,只要在我身边那么一站,坏孩子便自动遁形。
我被他保护得密不透风。
高中的时候因为成绩差异,我进了重点高中,童可勉强被一所高中收留,两所学校相隔甚远。新学校附近有社会青年会在下课时骚扰学校里的女生,我也被为难过。童可知道后,在一天下午将骚扰过我的两个社会青年堵在学校门口,以一敌二,将他们打得落花流水。但他也挂了彩,左胳膊被一个青年用水果刀划了一道长长的口子。
在我18岁考上大学的那个夏天,看着童可手臂的浅浅伤疤,我激动地想,这就是我们的爱情了。
是的是的,我喜欢童可,从8岁到18岁,我对他的感情单一而坚定。当然,是爱情,那是顺理成章而水到渠成的一件事,连表白都不用。
但是,我想错了。就在那个夏天,童可用铁的事实告诉我,他对我的感情和我对他的,完全是两码事。就在我的升学宴上,童可出现时,身边带了一个姑娘。
【爱情的对岸】
直到现在,我都清晰记得童可身边第一个姑娘的模样,她很高,到童可的耳际,大波浪的长发,茂密浓郁。黑色背心,短得不能再短的红色热裤,蓝的眼影、暗红色唇彩。这个当车模的女子像来自另一个星球,瞬间将我的青年从我的世界里带走了。
我瞠目结舌,当童可将他宽大的掌心抚摸在我额头的时候,我的身体正因为一种陌生的寒冷而发抖。
外星球的姑娘喊我,嗨!大方地送我一只体型娇小但价格昂贵的音乐手机。
我连拒绝的姿势都忘记了,因为童可说,妞,嫂子给的,拿着。
那顿饭怎么吃完的我已经不知道了,就像我不知道童可的世界里从什么时候起,有了另外的女孩。他好像是高兴,喝了很多酒,于是掌心一次又一次地停留在我额头,他一会儿喊我妞,一会儿喊我可可,一会儿喊我妹。亲密,但是,界限分明。
那种突然出现的界限让我手足无措,让我知道了我这么多年自以为顺理成章的爱情,其实从来都是虚空。
童可用一个姑娘,把我扔到了爱情的对岸。
直到坐上飞往北京的飞机,在云端之上,我的眼泪才开始流下来。我都没有来得及告诉童可,我不顾任何人的劝阻,报了很冷门的考古专业。
因为他。
【厌烦了这种游戏】
对,童可并没有考上大学,他对上学向来不太感兴趣,但他对古董有一种与生俱来的迷恋和天赋。那时候,假期里的每一天,他几乎都耗在博物院里,从早到晚。用童可现在的话说,他比熟悉自己的情人还熟悉那些橱窗里的文物,它们的质地、光泽、弧度或者年代和色彩……
然后,就在我开始枯燥的考古课程时,童可在省博物馆不远的地方,和一个赏识他的商人合伙开了一家古玩店。对方投钱,他来经营。
童可的生意做得风生水起,这一点,从他给我快递的邮件中可以体现出来:新款的手机、上网本、数码相机;黑白灰色的名牌服饰、昂贵的板鞋……由此,我在宿舍背上了“富二代”的名号,而我也从来不去解释,背后那个人,只是一个长我一岁的青年。
最悲哀的,是我拒绝不掉他的宠爱,他几乎每隔两个月就会来北京逛荡一圈,带着他的各路新欢——从我的升学宴那一天起,每一次我见他的时候,他的身边,都有一个姑娘。她们长相各异但表情极其一致,都深深迷恋着这个善变的男子,并且爱屋及乌地对我示好。 童可彻头彻尾地变成了一个花心男,披着年少多金的外衣,在感情游戏里所向披靡。他有时让我感觉到厌恶,但厌恶总是那么短暂,随之而来的,便是忧伤。便是一种死死藏匿于内心某个角落的嫉妒。
是的,我嫉妒他身边的每一个女子,她们都曾或长或短地做过他的女人。而我是最早认识他的,却从来没有得此殊荣。
直到现在,我大学毕业,回到西安。这个稀有的专业让我很长时间找不到工作,直到一年后,才有机会进了省博物馆,当了一名普通的公职人员,偶尔兼任义务讲解员。
而童可,便是在我到博物馆工作之后,开始乐此不疲地带着新欢逛博物馆。逛上半天,中午拉着我去吃“三人大餐”。
我终于厌烦了这种游戏,当童可又一次带着一个尖下巴的姑娘出现后,吃饭时,我给铭凯打了一个电话,把他约了过来。
【顺从他的爱】
铭凯是一个热心同事介绍给我的男友,某警官学校的教员。他和童可完全是两种人,他略带羞涩、温和有礼,对待爱情充满憧憬又小心翼翼。
这一年,我已经26岁,从来没有谈过恋爱,但是已经知道,和哪一种性情的男子可以相互担待、退让,天荒地老地过下去。
面对铭凯的出现,童可只表现了刹那的意外,然后,恢复了游刃有余的自若。那天,我不再叫他童可,而是像他无数次要求的那样,叫他哥。
铭凯对童可表现出了诚恳的尊敬和重视,对他提出的种种“好好照顾我妹”的条件全部恭敬点头。最后,童可把自己喝多了,又开始试图把他的掌心放在我的额头。
但是这一次,我不动声色闪开了。
看着自己停留在半空的手掌,童可愣了一下,然后,呵呵地笑了。
之后,童可再也没有带着女友来过博物馆,不久后,我和铭凯订了婚。
按照风俗,婚礼当天,要由一个兄长身份的男子背我出家门。
童可当仁不让。
那一刻,他低低弯下身来,将我稳稳放置到他温暖的背上时,我忽然想起小时候,有一次放学路上拧了脚,他也是这样背我的。
童可不知道,几天前,他的某一任对他一往情深的女友,一个人在博物馆逛了整整一天,离开的时候,她对我说,你知道吗可可,童可很小的时候,母亲背叛了父亲,离开了他,从此,童可心底有了阴影。他没有安全感,也始终没有学会长久地爱一个人。他知道自己,所以,才会一直把你放在另外的位置。因为只有这样,他对你的爱才会天长地久。她说,可可,童可爱你,他最爱你。
是的,我已经知道了,童可爱我,他最爱我。因为爱,他才害怕以爱情的名义失去我。他才把我放在对岸。我是他铁打的营盘,而爱情,只是他流水的兵。
现在,我选择了顺从他的爱。
轻轻伏在童可的背上,看着他卷起袖口后,左手臂那道浅而细长的伤疤,我的眼泪缓缓地流下来,又暖又疼。
是的,这是我们的爱情,在人生的两岸,地老天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