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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萧》写于1929年,主要介绍一个单纯少女童养媳“萧萧”的人生经历,豆蔻年华嫁为孺子妇、情窦初开被长工“花狗”诱奸、喜得弄璋得家人收容、“继往开来”又娶“萧萧”。按照传统五四思维来看,这无疑是在批判底层人民的可恶鄙俗与新时期其麻木迂腐与无知拒变。然而,同一时代,相似模式的作品要传达的思想不可一概而论,作家有共性,更有个性。沈从文在《习作选集代序》中写过这样一段话:“这世界上或有想在沙基或水面上建造崇楼杰阁的人,那可不是我,我只想造希腊小庙。选山地作基础,用坚硬石头堆砌它。精致、结实,匀称,形体虽小而不纤巧,是我理想的建筑,这神庙里供奉的是‘人性’”。“照我思索,可以理解我”,建立在作者思维上的解读才可理解作者,误读歪解无立锥之地。展现湘西世界的人性自然美才是作者的心向往处。
“做新娘子,从母亲身边离开,且准备做他人的母亲......当然照例觉得要哭哭,于是就哭了”。“哭嫁”风俗大概在很多追求文明的婚恋出嫁人士看来是落后愚昧,捆绑束缚年轻人的旧式婚姻的表征,而“哭嫁”却有几乎与我国现记载的文明同样历史悠久。《易经》:“乘马斑如,匪寇婚媾”、“乘马斑如,泣血涟如”此乃抢劫婚的风俗;发展到后世礼教约束风俗,女子“哭嫁”亦有远离生养父母,为后事的新奇与恐惧而哭;但也有文中的“照例”做样子而哭,“哭嫁”是我国古老风俗的自然传承,自然而然,无关美丑,也正因其自然,更显现出美的底蕴。
萧萧是个自在无忧虑的童养媳,“出嫁只是从这家转到那家”,白天照顾自己的小丈夫,“夜里睡觉,常常做这种年龄人所做的梦......吃好东西,爬树,自己变成鱼到水中各处溜”。自古以来,传统思维里,人们对童养媳制批判不止,这种买卖婚,稍大的女孩家人会因生计而将她卖出,遇到恶婆婆女孩就得受苦受累,当牛做马,受封建家庭的压迫,精神和肉体遭受摧残,清人郑板桥《恶姑》淋漓尽致的写出童养媳的苦难:“小妇年十二,辞家事翁姑......姑令杂做苦,持刀入中厨。切肉不成块,礌块登盘莆;做羹不成味,酸辣无别殊。折薪十指破,执热十指枯......今日肆詈辱,明日鞭打倶,。五日无完衣,十日无完肤......”但是在小户农民家里,这种情况并不存在,反而因为劳动力的珍贵而相濡以沫,只是和小丈夫既像姐弟又像母子而实际是夫妻的关系导致一种暧昧。在《萧萧》里,沈从文就这样描述:“萧萧嫁过了门......风雨里过日子,像一株长在园角落不为人注意的蓖麻,大枝大叶,日增茂盛”。家里有祖父祖母,公公婆婆,萧萧和家人相处和悦,比之在伯父家更快乐自然。小丈夫像个小弟弟,是萧萧得玩伴,也如知己,陪伴萧萧左右,让萧萧体验到难得的姐弟情,一切似已完满。
花狗的出现看似打破了作品的静谧和谐,但却把读者领入另一自然美境。其一,这里的礼教不似外界严苛,人们偷吃禁果,必会身败名裂,为不越雷池,而压抑性欲。一切都自然而然,花狗“唱开了萧萧的心窍,萧萧成了妇人”。萧萧允许身体和心思的自然选择,不压抑不克制,青春的懵懂之际情欲和性欲得到满足。其二,怀孕因生儿子而免于远嫁。沉潭和远嫁确实是对妇女生命的践踏,是不可否认的鄙俗,而生儿子后家人因多了劳动力而毫无芥蒂的接受,“一家人都欢喜那儿子”,难道不是一种人性的美吗?
十二岁嫁做童子妇,并不觉得难过,“她又不害羞,又不怕。她只是什么事也不知道,就做了人家的新媳妇啦。”对生命里的一些改变都随遇而安。在丈夫家的日子并不觉得苦,一面照顾丈夫,一面帮忙分担家务攒点私房钱,快快乐乐的茁壮成长。十五岁遭花狗引诱,“糊糊涂涂”的萧萧懵懂的顺从,怀孕后想到死,但舍不得死,“可是为什么要死,她还很高兴活下去,愿意活下去。”这都散发出淳朴、自然的气息。小丈夫是个孩子,总是萧萧忠实的伙伴,即使自己的妻子萧萧肚子中有别人的儿子,他也不肯让萧萧被发卖,这可以理解为不谙世事,尚未形成自己的思考判断能力(即伦理道德),只是孩童对一个熟悉玩伴的不舍。但是,孩子的本性是人类最自然、纯净的本质,他们正因未经世事的玷污而纯美,不能用预判和成人的眼光去推测孩童,小丈夫身上是满满的人性之美,用孩童去表现人性美是仿佛一抹清泉,带来清新自然之气。祖父平和可亲和蔼,作品向我们展现的是一个爱说笑的老顽童,经常和萧萧开玩笑,叫萧萧“小丫头”、“女学生”,丝毫没有祖父的威严庄重、高高在上的宗法架子,和孙媳妇也相处的自然和乐。但沈从文以田园牧歌式的笔调向我们介绍湘西世界的人性自然之美,并不代表沈从文认识不到大时代背景下中国社会的黑暗与可悲,他用优美清新不同流俗的语言和手法,正是意图以自然人性的田园生活反射现实,给人以温润而震撼。
这篇文章通过对萧萧家乡的民俗、人物的安排以及文本的“循环“结尾进行分析,浅析沈从文的自然人性观。沈从文写作的轴心一直是对人性的“千呼万唤”,“他以人性的美作为支点,为我们创造了一片纯净的乐土和生活在土地上的质朴人物。”让我们发现湘西的自然人性之美。虽然自然中带着蒙昧,但人性本身是美的,因其特有的不关外界世俗的土生土长的蒙昧,使沈从文的作品更具特色,自然美、人性美得到突出。“云自无心水自闲”,这种美与外界无关!
“做新娘子,从母亲身边离开,且准备做他人的母亲......当然照例觉得要哭哭,于是就哭了”。“哭嫁”风俗大概在很多追求文明的婚恋出嫁人士看来是落后愚昧,捆绑束缚年轻人的旧式婚姻的表征,而“哭嫁”却有几乎与我国现记载的文明同样历史悠久。《易经》:“乘马斑如,匪寇婚媾”、“乘马斑如,泣血涟如”此乃抢劫婚的风俗;发展到后世礼教约束风俗,女子“哭嫁”亦有远离生养父母,为后事的新奇与恐惧而哭;但也有文中的“照例”做样子而哭,“哭嫁”是我国古老风俗的自然传承,自然而然,无关美丑,也正因其自然,更显现出美的底蕴。
萧萧是个自在无忧虑的童养媳,“出嫁只是从这家转到那家”,白天照顾自己的小丈夫,“夜里睡觉,常常做这种年龄人所做的梦......吃好东西,爬树,自己变成鱼到水中各处溜”。自古以来,传统思维里,人们对童养媳制批判不止,这种买卖婚,稍大的女孩家人会因生计而将她卖出,遇到恶婆婆女孩就得受苦受累,当牛做马,受封建家庭的压迫,精神和肉体遭受摧残,清人郑板桥《恶姑》淋漓尽致的写出童养媳的苦难:“小妇年十二,辞家事翁姑......姑令杂做苦,持刀入中厨。切肉不成块,礌块登盘莆;做羹不成味,酸辣无别殊。折薪十指破,执热十指枯......今日肆詈辱,明日鞭打倶,。五日无完衣,十日无完肤......”但是在小户农民家里,这种情况并不存在,反而因为劳动力的珍贵而相濡以沫,只是和小丈夫既像姐弟又像母子而实际是夫妻的关系导致一种暧昧。在《萧萧》里,沈从文就这样描述:“萧萧嫁过了门......风雨里过日子,像一株长在园角落不为人注意的蓖麻,大枝大叶,日增茂盛”。家里有祖父祖母,公公婆婆,萧萧和家人相处和悦,比之在伯父家更快乐自然。小丈夫像个小弟弟,是萧萧得玩伴,也如知己,陪伴萧萧左右,让萧萧体验到难得的姐弟情,一切似已完满。
花狗的出现看似打破了作品的静谧和谐,但却把读者领入另一自然美境。其一,这里的礼教不似外界严苛,人们偷吃禁果,必会身败名裂,为不越雷池,而压抑性欲。一切都自然而然,花狗“唱开了萧萧的心窍,萧萧成了妇人”。萧萧允许身体和心思的自然选择,不压抑不克制,青春的懵懂之际情欲和性欲得到满足。其二,怀孕因生儿子而免于远嫁。沉潭和远嫁确实是对妇女生命的践踏,是不可否认的鄙俗,而生儿子后家人因多了劳动力而毫无芥蒂的接受,“一家人都欢喜那儿子”,难道不是一种人性的美吗?
十二岁嫁做童子妇,并不觉得难过,“她又不害羞,又不怕。她只是什么事也不知道,就做了人家的新媳妇啦。”对生命里的一些改变都随遇而安。在丈夫家的日子并不觉得苦,一面照顾丈夫,一面帮忙分担家务攒点私房钱,快快乐乐的茁壮成长。十五岁遭花狗引诱,“糊糊涂涂”的萧萧懵懂的顺从,怀孕后想到死,但舍不得死,“可是为什么要死,她还很高兴活下去,愿意活下去。”这都散发出淳朴、自然的气息。小丈夫是个孩子,总是萧萧忠实的伙伴,即使自己的妻子萧萧肚子中有别人的儿子,他也不肯让萧萧被发卖,这可以理解为不谙世事,尚未形成自己的思考判断能力(即伦理道德),只是孩童对一个熟悉玩伴的不舍。但是,孩子的本性是人类最自然、纯净的本质,他们正因未经世事的玷污而纯美,不能用预判和成人的眼光去推测孩童,小丈夫身上是满满的人性之美,用孩童去表现人性美是仿佛一抹清泉,带来清新自然之气。祖父平和可亲和蔼,作品向我们展现的是一个爱说笑的老顽童,经常和萧萧开玩笑,叫萧萧“小丫头”、“女学生”,丝毫没有祖父的威严庄重、高高在上的宗法架子,和孙媳妇也相处的自然和乐。但沈从文以田园牧歌式的笔调向我们介绍湘西世界的人性自然之美,并不代表沈从文认识不到大时代背景下中国社会的黑暗与可悲,他用优美清新不同流俗的语言和手法,正是意图以自然人性的田园生活反射现实,给人以温润而震撼。
这篇文章通过对萧萧家乡的民俗、人物的安排以及文本的“循环“结尾进行分析,浅析沈从文的自然人性观。沈从文写作的轴心一直是对人性的“千呼万唤”,“他以人性的美作为支点,为我们创造了一片纯净的乐土和生活在土地上的质朴人物。”让我们发现湘西的自然人性之美。虽然自然中带着蒙昧,但人性本身是美的,因其特有的不关外界世俗的土生土长的蒙昧,使沈从文的作品更具特色,自然美、人性美得到突出。“云自无心水自闲”,这种美与外界无关!